中国人的民俗之婚姻大事不同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不同,人们就形成了不同的风俗,那些系统化的言行规范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并是形成了约定俗成的准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婚嫁之俗。上古时代的人们是不懂得男女结合共同生活的,更多的部族可能奉行的是群居群婚,就是很多男人和很多女人聚居在同一个屋檐下,因此那时候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家庭。当婚姻之事开始出现,即代表着家庭的产生,也代表着文明的诞生,而至商周时期,人们对于婚姻的认识,逐渐就成为人类生活最为重要的礼俗。《周礼》中还有“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显然是在周人的传统礼俗中,婚姻嫁娶之事成为国家的发展之本,周礼规定了男女成婚的年龄,规定了男女约会的时间,要是地方的官员不尊重这种礼制,或者男子超过三十岁不结婚,女子超过二十岁不结婚,还会有相应的法治条款来进行惩处,可见周人对婚姻之事的重视。《诗经》中有很多诗句是对婚姻的歌颂,从古至今婚姻都是喜庆的事。中国人的民俗之婚姻大事《诗经》有“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我贸丝,来即我媒……子无良媒”,可见西周时期的婚姻之事是要媒人的,说明人们已经脱离了原始的男女交往准则,男女之间交往已经有了很多界限,后来还有个女子对自己钟情的男子说“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父母之言,犹可畏也……无逾我墙”,就是当年这个男子翻过了女子家的院墙,偷偷的与女子约会,而女子对男子这种行为是既很喜欢,又很羞涩,可见那时候的社会已经很重视男女伦常,《诗经》中就有过“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要行嫁娶婚姻之事,必须要有媒人。媒人风俗的渊源相当久远,至少也是有三四千年的历史,两家结亲即便是两家子女的姓名都要由媒人来传递,所谓“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但若哪家有好男子或是好女子,也多会为人所知,想要结亲的就会托付媒人“昏礼下达,纳采用雁”,若双方同意,则会有后面的问名、请期等种种程序,少了任何程序的婚姻之事都不可成,后来这种习俗还上升为纲纪,就是至高无上的周天子也必须遵循,史书中有“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周桓王听说纪国的公主很漂亮,就专门安排祭公出使鲁国,请鲁国作为媒人迎娶纪女。中国人的民俗之婚姻大事周人有“不聘,无媒礼”的说法,就是如果婚姻不经媒介,会被视作为非法同居,或者不能成为正妻,只能是作为妾侍居于下室。鲁国穆姜曾经以不愿与弟妹声伯之母同列于朝,认为声伯之母是妾侍,而且还没有经过正常的迎娶程序被纳为公族之人,后来就还把其作为政治联姻的礼物送给了齐国人,“嫁于齐管于奚”,作为推崇礼制的鲁国人,对婚姻礼制的程序遵守是相当严谨的。西周乃至春秋战国,这种为天子和诸侯贵族们所遵循的传统,即在后来成为约束臣民的准则,如今人们所遵循的婚姻庆典乃至地方风俗,大多基于此。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dk/9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