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善即苗茂,宅吉即人荣。”这短短十个字道出了建筑选址的精髓:地善与宅吉关系着事业的兴隆与家丁的兴旺。“夫宅者,乃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故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居,若安则家代昌吉,若不安则门族衰微。”(《黄帝宅经》)“阴”“阳”即“风水”——这便是被古人看得很神秘的所谓风水学术。
风水术是中国古代人环境选择的学问,又称山水、堪舆、青乌等。清华大学楼庆西教授在其《中国古建筑二十讲》一书中指出,风水“集天文学、地理学、环境学、建筑学、规划学、园林学、伦理学、预测学、人体学、美学于一体”。风水学中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生态环境选择思想。早期的风水学,是一种人类对既能躲避自然灾害,又有丰富食物资源的生存环境的下意识选择。由此可以看出,中国风水学源远流长,涵盖深广,既有大地山川的地理概念,也有春秋四季的节令内容,还有天空二十八星宿的四象概念。“风水说”始终强调这样一个整体环境模式: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这一模式的理想状态就是《葬书》所说的“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驯俯”。“四象”又称“四宫”,即古人根据星空中二十八星宿所处的位置,假想为动物的形象来象征,即东方七个星宿,根据其位置,列一个假想连线,大致构成一个“龙”的轮廓,故为“东方青龙”之象;西方七个星宿,连线后成老虎的轮廓,故为“西方白虎”之象;南方七个星宿,连线后为一个大鸟的形象,故为“南方朱雀”之象;北方七个星宿,假想连线后,形似乌龟,故称“北方玄武”之象。
天上四象和一年四季又相互对应,苍龙为春,朱雀为夏,白虎为秋,玄武为冬。古人据春分前后初昏时期的天象测定四象。春分这一天的确定,是划分四季的关键。随着环境知识的积累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加之风水学家接受儒、道、佛等思想不断揉和,逐步形成了较完备的风水学理论系统,以至于千百年来久盛不衰。
在《葬经》中,郭璞给风水定义如下:“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可见,“藏风、聚气、得水”是风水理念的关键,更是建筑选址的主要参照依据。
为了获得理想的“藏风、聚气、得水”的空间,一般来说,奉行的总原则就是要具备封闭式的环境单元。这种单元一般被称为太极,《地理知止》指出:“既有天地,天一太极,地亦一太极,所生万物又各一太极,故地理太祖,一龙之终始,所占之疆域,所收之山水,合成一圈,此一太极也。少祖一龙之终始,所开之城垣,合成一圈,此又一太极也。祖宗一龙之终始,所开之堂局,合成一圈,此又一太极也。父母、主星所开之龙虎,合成一圈,此又一太极也。”可以看出,按地貌的大小单元来划分太极等级,从太祖到父母,依次分为四级。太祖为一级,少祖为二级,祖宗三级,父母、主星为四级。根据太极大小来安排都城、城镇、乡聚、民宅。
一级太极可建都城,二级、三级太极可建城镇乡聚,四级太极宜建村落民宅。在同级太极中,又按地型结构分三层,即外太极,中太极,内太极。各级太极都有一定的地域面积要求。而选取的位置,一般依山者甚多,且有水可通舟船。在风水理念中,山水都具有了一定的灵气,故在选址时必须予以考虑。
中国从原始巢居、穴居到原始村落、民宅以至后来的都城、宫殿等等,建筑选址无不受其影响。归纳起来,大都沿着趋利避害、阴阳相合、充分借助自然的生态环境优势,背阴向阳,充分体现“天”“地”“人”和谐关系的理念进行。
建筑,作为人与自然联系的一种重要载体,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而发展。
建筑最初只是庇护人类活动的掩体。正如秦红岭《建筑的伦理意蕴》一书所言:“先人们对建筑本源性的需求,最基本的是遮蔽性的需求,以对抗自然环境之恶劣。”由此可见,是建筑实用意识把人和自然有机地连在一起,无论是掘地而处的“穴居”,还是“构木而巢”的“巢居”,建筑只不过是供人们避风雨及躲禽兽的“容器”,是先民们对基本安全需要的一种“筑垒”和“构建”,是对自然环境和气候的本能防护。
当然,和其他事物一样,建筑也是随着人类智慧的增长而发展。由最初的本能潜意识的建筑逐步演变为自觉有意识的建筑,由最初最简单的抵御防护功能扩展为能赋予某种意义的建筑语言的功能,于是出现了多种形式、多种元素的建筑,进而经过长期的积淀和筛选,梳理扬弃,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宗教特色的建筑文化。
纵观世界各国建筑历史和建筑文化的发展,不难看出,建筑的基本功能是避害趋利,后来的诸多功能则是人类这种高智商动物对建筑、建筑含义的外延,而这种外延,就使得建筑超于建筑本身,不仅仅具有一种物质功能,还有精神活动的内容,从而蕴含了更深、更广的象征意义及丰富的建筑语言。
中国有着特殊的自然环境:偏居一方且相对封闭,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气候温润,毗邻浩瀚的海洋,深居富饶的大陆中心,有世界上最高的高原和重峦叠嶂的山脉,有坡陀起伏的丘陵,有辽阔的沙漠和草原,有土壤肥沃的冲积平原,也有河流如织的水乡,拥有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两个天然滋养区域。这种半封闭的大陆—海岸型地理环境,很适合农耕文化的早期萌生和发展。
宗白华在《艺术与中国社会》中指出:“因为中国人由农业进于文化,对于大自然是‘不隔’的,是父子亲和的关系,没有奴役自然的态度。”于是,人们对于这个生于斯、长于斯、文明发展于斯的大自然自然而然地怀有亲近之感。正如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所言:“在世界古代各文化系统中,没有任何系统的文化,人与自然,曾发生过像中国古代那样地亲和关系。”《中庸》说:“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孟子·万章上》说:“莫为之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古代先贤在天演地形中探究自然之规律,故我们的民族文化也和地域文化相辅相成。当然,这种对自然的认识,也经历了长期地探讨、争论,乃至实践。古人对“天”这个既有形又无形的概念,历经敬畏、无奈、顺从、亲近,终于落脚于尽可能地“和谐”相处。“天”本身含义有些模糊,有时似乎是有意志的上帝,有时似乎是一种有智力、有意志的大自然,有时又似乎是客观物质存在的和“地”相对的事物。在古人眼里,正是这种对“天”的多重理解,“天”有时似乎简单到虚无,有时又似乎是复杂到神秘。基于这种认识,古人赋予“天”一种不可抗拒的威力,这样,在“天”这个无垠的空间里,所发生的种种自然力的现象,都被看作了“天”的意志或神力。
而在这种意志或神力笼罩下的自然智慧之一——“人”在遭遇到来自于所谓“天”的种种虐害之后,逐渐意识到“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并行不悖、亲近和谐的关系。于是,“天人合一”理念应运而生。而要表达和实现这一理念,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建筑。
中国古代哲学流派众多,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鸣,再加上部分时期学术探讨的环境也相对宽松,所以“天”“地”“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有多种诠释。
《周易》把人和社会看得很重,重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把“人”作为主体看待。杨文衡在《中国风水十讲》中指出:“天人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借天例人,推天道以明人事,这就是‘天人一理’。”此处的“天人一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理”,即做好事天报以福,做坏事天报以祸,这是天经地义的。汉代的董仲舒还由此进一步发展了“天人感应”说,其主要观点是“天人一体”“相感相应”,认为自然现象都是上天意志的表现,灾异怪变以及吉利瑞祥,都是受天感应后施加于人的奖惩,进而衍生出“黄天阴阳变异”,以至于后来演变成“风水”学说。尽管这些学说渗融着某些迷信意识,但其对于“天人合一”“天地和谐”等理念形成和发展的作用不可小觑。
风水学家认为,“天”“地”相通,是一个整体,天分星宿,地列山川,地球上的山形与天上的星体相合。天空星座分东、南、西、北、中,即“五宫”,“地”有“五岳”,东、南、西、北、中,上下对应,相契相合。尽管有些牵强附会,但反映的仍是古人的“天地合一”“上下和谐”的理念。
至于“人”和“地”的关系,更是十分密切。
“人”生于“地”,“人”存于“地”,“人”向大地汲取五谷万物。“人”通过建筑,植根于大地,人们择地而居,选择较好的地理环境,实际上是选择较好的生态环境。“地灵则人杰,宅吉即人荣”,更是对人、地之间的和谐关系做的最好注脚,深刻地揭示了“人”“地”之间的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
中国人和西方人对于“天”“人”关系有着不同的研究,中国人喜欢把“天”与“人”结合着讲,西方人喜欢把“天”与“人”分开来讲。西方人认为,“人生”之外别有天命,把“天命”和人生”分为两个层次、两个场面来讲;中国人则把“天命”和“人生”合而为一。这种意识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和谐基础,并进一步奠定了中国建筑理念的和谐性。
不仅于此,中国的传统哲学中,由老子开始深深地植入了“气”的概念:“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把“天”“地”“人”纳入一个不可分割的“气场”,而这个“气场”就是“天”“地”“宇宙万物”及“人”共同生成的和谐。
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天圆地方”的宇宙形态观、“天人合一”的哲学观、“环境平衡”的生态观、“因地制宜”的自然观、“象天法地”的对应观。这种理论体系的框架,自然而然地影响着这个大“气场”中最主要的物质存在—人类建筑。中国古建筑也就以其特有的相地堪舆的建筑选址、契合自然的建筑布局、蕴藉自然的建筑数理、取法自然的建筑质地、融入自然的建筑色彩等元素特征,印证着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
浙江古村落中蕴含的风水观念《周礼》中的国土规划观念和风水理论《尚书》中的古代城市规划、风水理论及实践中国古村落选址及其风水景观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