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的统治过于随意和残暴,导致了其内乱不断,诸侯不服,最后走向灭亡。西周立国后,出了一个人才周公旦,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人治思想体系,那就是周朝的礼制。这套思想以礼乐为核心,辅助以部分法律,构成了维护西周统治的治国思想。
之所以需要一套全新的、完整的制度来维护统治,根本原因在于西周的情形相较于夏商有了一定的改变。夏商的天下共主还不具备武力征服所有诸侯的能力,诸侯拥有绝对的自治权力,想不来朝贡就不来朝贡,夏商王室还经常打不过臣服的诸侯,所以即使制定了完整的制度也无法推行,只能在有限的有效控制地区推行。周朝立国后,整个黄河流域和大半个江淮地区都是有效控制地区,广袤的土地必然要求有更为系统的制度来维护秩序,周礼便应运而生。
周朝礼制的代表是《周官》,《史记》和《后汉书》中都有提及,但是又没有一部著作叫周官,于是周官被普遍认为是《周礼》,也有学者认为是《尚书·周官》。《尚书·周官》过于简略不足以构成系统的礼乐制度,《周礼》又存在后人伪作的嫌疑。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周官》就是《周礼》,但是现行本是汉初篡改过的版本,毕竟汉初出现了一轮篡改先秦著作的狂潮,几无幸免。
周朝礼制又称为礼乐制度,是由礼和乐两部分构成,主体为礼,辅助为乐。周礼分为“吉、凶、军、宾、嘉”五种仪制,其中“吉”是祭祀先祖、鬼神的大礼,细分为“祭”礼;“凶”礼为丧葬灾变之礼,细分为“丧”礼;“军”礼为军队日常操练和出征凯旋等活动的礼,细分为“军旅”礼;“宾”礼为所有社交礼仪,细分为“朝、聘、宾客、乡饮酒”四种,分别为朝见天子、诸侯拜访、迎宾待客、乡里饮宴时的具体礼仪;“嘉”礼为吉庆活动之礼,细分为“冠、婚”之礼,分别为成人礼和婚嫁礼,男子二十加冠,女子十五及笄,行成人礼,婚嫁礼使用聘娶制,沿用至今。
这套完整又繁琐的礼制,其核心是基于等级制度的,西周时期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甲、庶民(奴隶)几个等级,依据等级的不同,规定了其相应的行为规范。以最为重要的祭祀大礼为例:西周时期天子祭祀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士甲用三鼎或一鼎,东周才有明确记载卿和大夫阶层用七鼎和五鼎,大致推算西周的卿、大夫阶层也用五鼎。祭祀大礼使用的鼎的数量必须严格遵守,使用的祭品也必须严格遵守。
宾礼最为繁杂,不同等级之间,各个等级内部的所有社交活动都得按照礼仪进行,其构成十分庞大而复杂。每次的诸候朝会都会演变为一场大规模的论资排辈活动,等级、辈分、嫡庶、亲疏、年齿等等关系都会拿出来详细比较,以确定位次。
乐制是作为礼制的补充,不同等级的人可以使用不同的音乐、不同的乐器数量、不同的乐器摆放以及不同人数的乐舞等等。乐成了身份的象征,同样不能逾制。
那么如此完备的礼乐制度,是用来干嘛的呢?统治全体民众?并不是!如此复杂完备的制度最主要是用来统治贵族的。西周实行分封制,诸侯都是王室宗亲或勋臣部旧,如此繁琐的礼乐制度,就是为了约束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甲阶层的行为,防止出现统治阶级内部的混乱。天子享有征伐之权,极少数诸侯享有代天子征伐之权,任何逾越礼制的行为,都可能招来王室或诸侯的讨伐,这也是西周时期经常为一些鸡零狗碎的小事就大打出手的原因,因为逾越了礼制。
而对于庶民和奴隶的统治,依然依靠刑法来实现。西周立国时作“刑书”九篇,周穆王时司寇吕候又作《吕刑》,来实行对庶民的统治。意识到夏商过于严苛的刑罚并不能有效维系统治,反而遭到诸侯和庶民的激烈反抗,所以西周的刑法相比夏商的刑法,惩罚力度有所减轻。同时为了配合礼乐制度,加入了“不孝”、“不悌”、“不睦”、“不姻”、“不敬祖”等罪名。
贵族和庶民的区别对待,构成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西周人治思想的全部。如此等级森严的礼乐制度,为华夏博得了“礼仪之邦”的“美名”,试问这种维护等级制度的“美名”究竟有何值得骄傲之处?为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这种思想体系维系了西周近年的统治,其弊端也在统治期间暴露无遗。一、国家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统一力量,在面对外族入侵时束手无策,最终为外族所灭;二、王室的兴衰直接影响了这套系统的效用,一旦王室衰微,这套系统就形同虚设;三、缺少对贵族阶层的有效监督,只要是不违礼制的任意妄为,都不会受到任何约束;四、贵族和庶民的阶级对立明显,矛盾日益加剧。
平王东迁,孔子口中礼崩乐坏、瓦釜雷鸣,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春秋时期来临。周王室的衰微导致了礼乐制度的瘫痪,求存图霸成了这一时期的主旋律,天下开始出现了各种治国思想。请看下篇——我们的历史系列人治篇:法治思想萌芽的春秋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