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仗音乐是一直贯穿于中国古代音乐的一个乐种,早在商周时期就是属于宫廷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两汉、隋唐的发展,仪仗音乐的乐队规模及用乐场合在隋唐时期达到了兴盛。北宋建立政权后,工商业逐渐繁荣起来,良好的政治环境,为宫廷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宋太祖、宋太宗时期宫廷仪仗制度大多沿袭了唐五代时期,其后各个朝代的皇帝在前朝的基础将仪仗规模逐渐扩大,北宋宋神宗元丰年间仪仗规模达到了鼎峰;南渡之后因着战乱等原因,仪仗规模明显有缩减的痕迹。
一、宋代宫廷仪仗音乐的种类及典型的用乐程序
(一)仪仗祭祀乐及典型的用乐程序
祭祀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政治活动,也是宫廷中至为隆重的典礼性活动,属于五礼中的“吉礼”。就宋代宫廷而言,其祭祀活动比较频繁,一年当中会有不同规格的祭祀活动,大祀有三十种,中祀、小祀各九种。在祭祀活动中,宫廷仪仗音乐作为仪式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仪式中发挥了重要的功用。
《宋史》中所记录的有关祭祀之礼的仪式程序,其中郊祀和宗庙祭祀用乐过程较为详细。通过以南郊圆丘和孟春祈谷这两个典型仪礼的用乐环节,可以得知这一类的祭祀仪式的用乐环节具备了以下特征:
其一,仪式开始之前会进行准备工作,其涉及到斋戒、祭服,礼器以及乐器的陈列,乐工、乐舞等人事的安排等等;其二,当仪式的主祭者天子入坛前或庙门时,会有与之相应的环节奏乐,多数奏“宫架乐”与“登歌乐”;其三,皇帝登坛或登入庙门行礼及食飨的环节中,“宫架乐”“登歌乐”二者相互交替使用。
(二)仪仗朝会宴飨乐及典型的用乐程序
仪仗朝会宴飨乐实际上可以细分为仪仗朝会乐与仪仗宴飨乐,简单来说就是在朝会和宴飨中所使用的音乐。但两者使用的场合有所不同,前者一般用于宫廷中较为隆重的大朝会议中,后者多用于宫廷的宴会中。
宋代的大朝会承袭了唐代的制度,朝会宴飨乐主要使用在元旦、冬至、万寿三大节朝贺、颁诏、皇帝大婚、凯旋庆功等在大殿所举行的典礼性活动。如果按照“五礼”将其划分,仪仗朝会宴飨乐所属于“宾礼”的范畴。宾礼主要是指君臣、父子等人与人之间关系和中央与地方、中国与外国之间关系的仪典。
以大朝会为例,北宋的大朝会一般是在大庆殿举行。宋徽宗政和年间(年),礼仪局所上大庆殿大朝会仪卫用黄麾大仗五千零七十五人。南渡之后,由于政治的原因,多数礼仪制度不及北宋完善。在绍兴十五年()在崇政殿行大朝会议,所用黄麾大仗三千三百五十人,与北宋相比消减了三分之一,之后在南宋宫廷取消了正旦、冬至大朝会的典礼活动。
在朝会大朝会中所设立的仪仗主要是黄麾大仗,“凡正旦、冬至及五月一日大朝会、大庆、册、受贺。则设大仗。”朝会一般会在正旦或者是特殊的重大的节庆时所举行,主要是由百官大臣、皇室等向皇帝进行朝贺、上寿的典型的礼仪活动。在朝会结束后通常都会举行宴飨等活动,音乐作为礼仪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场所使用的音乐也有所异同。
(三)仪仗卤簿用乐
自汉以来,根据鼓吹乐的用乐场合及功能上,将鼓吹乐划分为卤簿鼓吹和殿庭鼓吹。前者多用于道路、皇帝出行的的车架仪仗之乐;后者多用于殿庭、朝会、宴飨、等活动的仪仗之乐。鼓吹乐作为卤簿仪仗队的组成部分,是礼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作为一种仪式音乐,辅助彰显了卤簿的政治象征意义,同时也具备威慑、辟邪或示喜等多种社会功能。
在宋代宫廷中,卤簿的使用多数都是在较为正式的、重大的以及庄严的礼仪性较强的仪式活动中所使用,皇帝平常出行的时候一般不设卤簿。关于卤簿鼓吹的使用规格、使用对象等也有着严格、明确的等级规定。
二、宋代宫廷仪仗音乐乐队编制
(一)仪仗祭祀乐乐队构成
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伴随着礼乐仪式的发展而延续着,宫悬的使用在此时已经形成了具有规模的体系,乐悬制度规定了什么样的等级用什么样的音乐,这种礼乐制度是不能随随便便去僭越的。《周礼·春官·大司乐》中记载说明了乐县有宫悬、轩悬、判悬和特悬四种的不同规格,那么不同的身份地位及阶层,所用的音乐都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
宋代称“悬”为“架”,因此宫悬乐即为宫架乐。“宫架乐”使用的场合较为广泛。主要用于祀昊天上帝、祈谷、明堂、宗庙、朝会、上寿等典仪中,并在典仪的仪式环节的降神、送神、迎俎、皇帝升坛、退文舞、引武舞、迎送皇帝等仪式环节皆奏“宫架乐”。宋徽宗时期,是宫架乐、登歌乐得到了整理和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成立了“大晟府”,其专门主管礼乐而成立的音乐机构。
政和三年,礼仪局上奏朝会、郊庙祭祀各种场合中,将所使用的宫架乐、登歌乐队的编制确定下来,最后下令施行,这也是大晟府成立之后对新乐乐队规范的确认,为后世所沿用。
宫架中所使用的乐器编配,最主要的核心是由编钟、编磬而编配。那除了编钟和编磬作为外围的打击乐器,位于乐队中间的吹奏乐器及丝竹乐器也呈现出了递减的规律性。通过将两宋时期宫架乐队的编制比较发现,南宋宫廷的宫架乐队中使用的乐器并不是完全不及北宋。
(二)卤簿鼓吹
宋代的卤簿鼓吹等级制度基本沿袭了唐代,使用的乐器也延续了唐代太常鼓吹五部的乐器。鼓吹乐作为仪仗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乐队规模宏大,乐器的配置较为齐全。大驾卤簿鼓吹作为卤簿鼓吹的最高规格,主要用于帝王祭祀天神、地祗等大型的国家重大的仪典活动的场合中所使用,其用乐的规模是按照出行时的等级规格变化而变换。
在政和年间,卤簿鼓吹乐队中加入了钓容直和东西班乐,使得这一时期的鼓吹乐队规模与宋初相比规模有所扩大。
若将两宋大驾卤簿鼓吹乐队中使用的乐器进行比较,有同亦有异。相同之处都以八音中的金类、革类、竹类为主;前部鼓吹均使用了16种乐器及使用的顺序相同;在后部鼓吹中金类、革类的乐器减少,如金钲、长鸣、钟鸣、棡鼓、大鼓、小鼓等皆不用;除此之外,前部鼓吹中使用的大横吹,在后部鼓吹皆改用小横吹;
不同之处主要体现了乐队规模,北宋宋徽宗政和年间,所使用的大驾卤簿鼓吹乐队的人数达到了人,到了南宋绍兴以后,大驾卤簿鼓吹乐队的规模逐渐缩减,相比北宋,仅为北宋的二分之一;宋孝宗时期,由于宋孝宗勤政节俭,他当政时期直至到了南宋末期,其南宋的大驾卤簿鼓吹的规模仅为北宋时期的三分之一。
可以看出,南宋的大驾卤簿鼓吹乐队大体延续了北宋时期大驾卤簿鼓吹乐。除了大驾卤簿鼓吹皇帝使用之外,皇族及臣僚也享用鼓吹。
三、宋代宫廷仪仗音乐典型的乐曲和乐章
(一)乐曲
在宋人制定的仪注中,仪式中所使用的乐歌皆有曲名。如果是用乐器演奏,一般称为“乐作”、“乐止”,并无曲名。在祭祀仪式的程序中所用的曲名,往往隐含了统治者制礼作乐的政治含义。根据不同的祭祀的对象、场合,来制定相应的曲名,之后再参照曲名进行作词谱曲,最终使得乐曲名实相符。
成功的乐曲名称不仅能够传达乐曲的意义,而且也能够体现出一个时代制礼作乐的精神。黄帝之《云门》,唐尧之《大咸》,虞舜之《大韶》、夏禹之《大夏》、商汤之《大濩》与周武之《大武》,这些乐舞的名称无疑代表了每个时代的礼乐精神。
宋代仪仗中的乐歌名,按照前文的分类,仪仗祭祀乐中所使用的乐曲名称主要以“安”为主;仪仗卤簿乐中所使用的乐曲以《导引》、《六州》、《十二时》为主。
宋朝建立初期,统治者便创建新的乐章名称,打破后周旧有的曲名系统,后周的乐章名以《十二顺》为主。在建隆元年,窦俨奉诏名改立乐章名,将《十二顺》改为《十二安》。
原因有二。其一,改立曲名,继承了“三代礼乐不相沿袭”的传统;其二,以“安”为名,取“治世之音安以乐”之意,既是配合当时国土统一、四海安定的祥和气氛,也寄寓着期盼国基永固、长治久安的政治用意,而这正是当时统治者制礼作乐的出发点。
宋人对乐曲的名称较为重视,除了能体现出一个时代的礼乐精神之外,还有着一定实际功能,通过曲名能够区分不同的祭祀对象、等级及祭祀程序等。宋代的鼓吹乐曲,广泛应用于重要的国家仪式活动以及皇帝仪仗出行和警场奏严中使用。相比前代,宋代的鼓吹乐曲还运用了新的组合方式。
(二)乐章
“《宋史·乐志》共有十七卷,其中乐章就有十章,收录南、北宋十四朝乐章共计首。乐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祭祀、朝会与册封等礼典乐章,此类乐章歌辞以齐言四字为主,保留着古老的传统;另一类是各种鼓吹乐章,其主要为杂言,继承了两汉以来的传统。”
此乐章种类和数量反不仅将宋代宫廷仪仗音乐活动的丰富性体现出来,同时也反映出宋代宫廷仪仗音乐的活动在宫廷受到了重视。结合着乐章,鼓吹乐章最鲜明的特点有二:其一,“合数曲以咏一事”;其二,首尾有《导引》或《降仙台》等。
以《绍兴十六年亲耕籍田鼓吹曲四首》为例,郊祀大礼作为国家的一种重要仪式,其乐章是通过语言的表达方式将统治者的意愿向仪式的对象,天地神灵进行传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四首歌辞围绕籍田这一主题,多方面进行了叙述和描绘。充分的体现了宋鼓吹歌曲“合数曲以咏一事”的特点。
除了在虞主回京和灵驾发引的两类仪式之外,宋代的鼓吹乐章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在其它类别的鼓吹套曲结尾的部分有《降仙台》或《导引》,这也是宋代鼓吹乐章的一个鲜明的特点。
结语
宋代的祭祀乐歌,同样的祭祀环节,祭祀对象不同时,曲名则不同;通过曲名能够显示出仪式主持者身份的差异。曲名除了能够区分不同的祭祀对象、等级及祭祀程序,乐歌的曲名在仪式的进程中也起到了作用。
宋代的鼓吹乐曲运用了新的组合方式,从最初的三调三曲或三调四曲的组合中,过渡到了四曲四调。宋代的鼓吹套曲第一套完整的五调五曲文本见于宋神宗熙宁十年亲祀南郊用五曲,这五曲的组合模式后被南宋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