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编阿泉,今天和大家来聊一聊史官文化之崛起,儒家重要典籍:《春秋》三传。《春秋》三传,是儒家重要典籍。如果说《周易》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主要是在哲学方面的话,那么,《春秋》三传不仅在文学、史学、哲学等人文科学的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且旁及中国古代的政治、法律、军事等社会科学的领域。无论前人对于《春秋》及三传的性质有何看法,现在看来,它们都是史书,或者说,它们都是与春秋那段历史有关的书。《孟子·离娄下》说:“晋之《乘》、楚之《祷机》、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可见,《春秋》是史书,而为解释《春秋》而作的“传”,当然亦是史书,至少是与史有关的书。应该说,这是没有疑问的。史书的产生与史官的建制密切相关。不过,在先秦典籍之中,“史”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含义;而所谓“史官”,其职能亦并非如同后世负责史书修纂的官员。许慎《说文解字》云:“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后世学者,大抵沿袭其说。近人王国维《释史》一文,进一步从字形上论证“史之职”乃“专以藏书读书作书为事”,肯定了“史”与“书”的密切关系。但是,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史”的最初职能并非“掌书之官”,而是与“巫”同类的神职人员,充当着沟通人、鬼、神的宗教角色。在巫风大盛的原始时代,“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因而“夫人作享,家为巫史”,以致于“民匿于祀而不知其福”。“巫史”连言,从语源上透露出巫史同源的信息。而且在先秦典籍中,“史”司祭祀、卜筮、占梦的记载不在少数,这些都说明,“史”的最原始的职能是与“巫”相同或相近的。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导致了“巫”与“史”的分流以及“史”的内部分化。这种分流与分化大致经历了三个步骤。首先,“史”从“巫”的阵营之中分化出来,而成为大小执事。这种分化的证据,就是殷周之际的“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所谓卿史、御史,都是王朝的高级执政官。其次,是从众多执事—执政官吏之中分化出“专以作书藏书读书为事”的“乍册”。这种专门掌管文书写作的官吏,在殷代称“乍册”,周代便称为“作册内史”。当然有时以执掌称之为“作册”,有时以官衔称之为“内史”。“作册”之职与“内史”之官发生联系之后,周代的“史”便“专以藏书读书作书为事”了。因此,《周礼·天官·家宰》云:“史,掌官书以赞治”。这是对周代史宫的具体职能和社会作用的最简明的概括。然而,尽管“史”已经从“巫”的职能演变为“掌官书以赞治”的职能,但他们还只是作为王朝与诸侯的文书官而存在(《周礼》六官之属员皆有“史”是其明证),与有意识地执简以记事且“君举必书”之“史”以及整理史料以成系统的历史著述之“史”尚有一段距离。因此,从“掌书之官”中分化出“记事之史”,是“史”职分化的第三步,而这一步的分化,则必须有待于人们传世与不朽的历史意识的萌发。不过,在上古文化发展过程中,传世与不朽的意识何时产生,其时间的上限是难于断定的。但这种意识在出土的西周铭文中就已经体现得十分明显。看那些铭文的内容,一律地透露着作器与勒铭的目的:一是为了纪念某件自认为非常重大的事件而作器,二是希望这件彝器能够永久地流传下去,因而每篇铭文的末尾大抵照例都有“子子孙孙万年永宝”之类的文句。其希图传世与不朽的意蕴是不难体味的。传世与不朽意念的萌生,则在“掌官书以赞治”的史官行列中,分化出以执简册以记事为执掌的记事之“史”,这就是《左传》所载之南史、董狐之类的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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