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一探究竟吧,古人的礼制文化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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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礼

礼是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有不同的礼俗。而在古代,统治阶级所制定的礼则是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礼不只包括具体的礼节仪式,还包括一系列制度、规定以及贯穿其间的思想观念。

吉礼,是有关祭祀的典礼、由于古人十分重视祭祀之礼,并将其列入“国之大事”,故而将吉礼列为五礼之首。上古的祭礼包括对上帝天神、日月星辰、司中司命(司中、司命均为星名)、风师雨师、社稷、五祀(五祀为祭地衹之祀,含春神句芒,夏神祝融,中央后土,秋神薺收,冬神玄冥)、五岳、山林川泽以及四方百物的祀典,均属于吉礼。

礼法制度著作节选

《白虎通》云:“宗者,尊也;庙者,貌也。象先祖之尊貌也。”古代统治阶级把宗庙视作国家的象征,甚至比国家还重要,这是因为统治者总认为君权是由天神交授的,是承袭祖先获得的。

所以古代天子诸侯必有宗庙,国家一旦发生大事时(如战争及农事活动),则必告于宗庙,以示尊敬。古代宗庙数字不等,上古唐虞时,仅只五庙,其中亲庙四庙(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各一庙),始祖一庙,合为“五庙”。到殷时为六庙,周时则定为七庙。《春秋》经传记载有郊、大零、締、悉尝。日月、星辰、风云、社稷、五祀、四望山川、先农等祀典,《春秋》的记载与《周礼》所载大体相合。下面择其要者叙述宗庙祭祀:古代宗庙又称太庙、祖庙,是供奉祖先的庙。

仁威庙

诸侯将历书藏于太庙,每逢青、南赤、四日、北黑、中英,刀,家化平天凯旧,文以更土复于面上。洪武十年,明太祖认为社稷分为二坛不合经典,故让礼官奏议,于是太社坛才改在午门右方,社稷合为一坛。永乐时,北京社稷坛所遵照的即此制式。现存北京的太社稷坛仍是一座方形大平坛,坛分三阶,每阶高32厘米,用汉白玉砌成坛上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分置五色泥土,坛外谴墙用四色疏璃砖砌成上复四色疏璃瓦,其方色与五色土的四方完全一致,谴墙檐高96厘米,正好与坛土处在同一水平面。

四面遗墙均有汉白玉门与外交通,坛北现在是一座称为中山堂的大殿(木质结构),这便是明清时祭祀社稷的拜殿。其实现在整个中山公园园地均属社稷坛。国都太社稷坛的位置被规定设在王宫前方,“由设计,左宗庙”,这说明设计的位置是同于祖先而又居于祖先之上的。明代太社稷坛与太庙就是建立在承天门(清代改作天安门)之内、午门之前的,位于端门西侧。

中山公园

凶礼

按一般理解是指丧葬之礼仪。根据《春秋会要》所载凶礼事例有周王崩葬、鲁公薨葬、夫人亮葬、诸侯卒葬等,均不超出丧葬的范围。不过按《周礼》所记,除去丧事外,凶礼还应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如饥馑、战事失败,外寇作乱筝发生后,当时均要有哀悼仪式,故此也应死入凶礼范畴之中。

下面主要介绍丧葬的礼仪,关于葬礼,也有许多繁复之程式。下面谈合葬与殉葬问题。在原始社会中据仰韶文化村落遗址挖掘的墓类分单人葬与合葬两种,而以单人葬为最多合葬墓又有各种不同形式,人数多少也不等,有的是两个男子合葬在一起,有的四个女子合葬在一起,有的是多人合葬。但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对成年男女合葬或父子合葬的情况,这就说明仰韶文化的人们遵循母系氏族的外族制,男子结婚后到女方的氏族里去生活,但死后仍要归葬在自己出生氏族的墓地里。这种合葬习俗一直沿习下来,这在古代文献中也有反映。

《周礼》著作节选

现代考古发现的战国墓中,均有一榔两棺之结构。据考证认定,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汉中叶以后的事。这种合葬与在坟前植松柏、梧桐的习惯也流传了很久。古代殉彝指的是用人或物陪葬,这是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前期盛行的一种“厚葬”制。在原始社会中每座墓葬里,都有数量大体相近的随葬品。这是因为古代的人们都有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人死后,还和生前一样地生活着。

随葬品中以汲水、炊煮、盛置和饮食等成套的陶制生活用具居多,也有少数的装饰品或生产工具。各个墓葬中之随葬品之种类和数量大体相同,一般无显著差别,这说明私有制还没有出现,不过有些女性墓的随葬晶比男子的多,可能由于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较高。殷商时代的殉葬制主要以杀害奴隶或以活奴殉葬。

帝王陵墓

嘉礼

冠礼,古代贵族男子年满二十,就要加冠,学行隆重时加冠仪式,称作“冠礼”,表示已经成年,可以步入社会去做官办事。据古书记载:冠礼在宗庙中进行,由将加冠青年的父亲先用筮,占卜决定行礼日期和由那位来宾为青年加冠,确定后将日期通知宾家。至行礼那天,由父亲主持,并由宾给行冠礼之青年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称始加,表示有治人之特权加皮弁,称再加,表示从此要服兵役,为国出力;后加爵弁,称三加,表示有权参加祭祀。仪式完毕后以酒祝青年。然后青年由西阶下,去拜见自己的母亲,见母后,回到西阶以东,由宾给他起“字”。

婚礼,中国古代的婚俗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沿革,其礼制、仪节变迁很大,很难全面论述,现择其婴考概述如下:古代婚姻制度,从原始社会的杂交婚到血族婚姻,亚血族婚姻,发展进化到氏族社会的对偶婚与族外婚,再进一步发展为阶级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即嫔嫁制和媵妾制,大约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所谓原始杂交婚,是指在原始人群中,其婚姻关系完全受生理需求与情感共鸣的约束,因此处于“男女杂游,不媒不娉”的原始状态。

古代婚礼剧照

延至汉唐时,这种群婚制形态仍在少数民族中残存着。女氏拜受复书,如纳币仪,谓之请期。到了婚期,新郎亲往迎接新娘,乘黑漆车,前面有人执烛前导,后面有两辆从车,准备给新娘乘的车也如此装饰。到女家后,经过妆扮的新娘立于房中,新娘的父亲迎出门外,接新郎入女家。这时新郎仍以雁给女方,行礼而出,新娘随行,新娘的父母不送出。然后即由新郎亲自驾车,请新娘上车,再由专门驭者赶车上路。

由上可见,上古合卺这一婚仪至宋已改称交杯酒,而且使用的是两个酒杯,酒杯足或盏底,须用彩线连接,彩丝有红绿等色,并绾为同心之类的彩结,饮交杯酒的方法是新婚夫妇交互传杯共饮。这种仪式据文献记载,上至皇子纳夫人仪,下至品官婚仪及至庶人婚仪,均不可缺少。关于宋代的整个婚仪,根据当时各种文献资料汇总来看,其所通行的婚礼习俗大体如下:男女家庭先通过媒人互递草帖,两家初步赞同后再通细帖,帖上写明婚者姓名、排行和生辰,以及父、祖父、曾祖父之姓名、官职、财产状况等等。

参考资料《中国古代文化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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