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系统掌管“邦教”,即教育,又谓之“教官”,但教育非其主要职责,其主要职责是掌土地和人民。
其所属编制,总共七十八种职官(实际提及七十九种),所属官府五十八种。
其长为大司徒,其副为小司徒,协助大司徒工作。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等。大、小司徒之下的属官职掌繁杂,大体可分以下几类:
1.掌基层各级政教的官,包括掌都郊六乡政教的乡师、乡老、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等;掌郊外野地六遂政教的遂人、遂师、遂大夫、县正、鄙师、酂长、里宰、邻长等。
2.掌征赋税、力役的官,包括载师、闾师、县师、遗人、均人、旅师、稍人、委人、土均、角人、羽人、掌葛、掌染草、掌炭、掌荼、掌蜃等。
3.掌管山川、场矿等的官,包括山虞、林衡,川衡、泽虞、迹人、矿人、囿人、场人等。
4.指导农业生产的官,包括草人、稻人、司稼。
5.掌管粮食及仓储的官,包括廪人、舍人、仓人、司禄(职文缺)、舂人、馆人,槁人等。
6.掌管市场管理、门关的官,包括司市、质人、廛人、胥师、贾师、司暴、司稽、胥、肆长、泉府、司门、司关、掌节等。
7.掌管教育的官,包括师氏、保氏、土训、诵训、司谏、司救等。
8.服务于祭祀的官,包括封人、鼓人、舞师、牧人、牛人、充人等。
9.还有独立成类的调人(调解仇怨)、媒氏(掌婚姻)。
可见地官所掌,关乎国计民生,最为重要。还有些职掌,可能当属他官而混入此官,如大司徒所掌“乡八刑”及听断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似当属秋官之职。杨天宇先生推测,大概作者思之未密,或因《周礼》尚属未成之书所致。
据孙诒让统计,地官共设职79个。其人员编制数目:
属于地官直属系统的,有卿1人,中大夫5人,下大夫15人,上士48人,中士人,下士人,府人,史人,胥人,徒人,贾8人;
属于乡官系统的,有公3人,卿6人,中大夫30人,下大夫人,上士人,中士人,下士00人;
属于遂官系统的,有中大夫6人,下大夫30人,上士人,中士人,下士人,无爵者00人。
凡正官自卿至庶人,共计人。又有奄12人,奚85人,女奴26人。此外,山虞、林衡、川衡、泽虞、场人、胥师、贾师、司暴、司稽、胥、肆长等职,其编制皆有员数而无总数,不可计。大凡可计者人。(《周礼正义》,中华书局年版,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