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儒”以治丧相礼为职业,经过孔子的价值赋予和重新阐释,“儒”具有“刚毅进取”的精神气质,以“天下苍生”为己任的担当,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因此,本文把春秋时期的“儒”称之为“政治儒”。在孔子所构建的儒家思想体系中,以“仁”释“礼”,重新激活“礼”的功用。个体通过“自觉修养”和“他力约束”来完成“君子”“圣人”的理想人格。
政治儒身份的确立春秋时期,旧有体制的瓦解带来了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对人才的需要日益迫切。“士”作为掌握知识的没落贵族面对社会秩序的紊乱,提出了应对之策,这群人形成了后来的诸子百家。孔子作为儒家的创始人,其原本为儒,以“治丧相礼”为职业。
在春秋时期,“天命”对人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被突破。孔子将“天命”带来的“宿命”转变为“个人的使命”,强调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作为“儒”的他常常教导弟子,“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君子和小人是上古社会等级身份的象征,“君子”代表“贵族阶层”,“小人”则代表了“庶民”。春秋时期,“贵族”阶层的君子不再遵循相应的礼。孔子将原本代表等级地位的“君子”扩展到一般个体身上,突出强调了个体主观积极选择的重要性,进一步打破等级制度对人的限制。
“儒”作为“治丧相礼”的专业人员,孔子以“君子儒”和“小人儒”来区分。一方面表明当时社会中“儒”有不同流品;另一方面也正反映出孔子开始对“儒”进行改造。面对社会的秩序,孔子并没有如其他“士”一般隐身山林,而是选择积极的参与政治,希望通过恢复“周礼”来改善当前混乱的状态。
他自20岁任委吏以来就开始一面继续学习“礼乐”,一面游说君王。在“堕三都”失败后的第二年,55岁的孔子“被迫”周游列国,途中常遇到来自隐士的诘难,孔子反问道:“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这也为后世儒积极投身于政治起到了示范作用。因此,根据春秋时期儒的身份特点,可以称之为“政治儒”。
政治:神学与人学“神”的主宰性权威和“人”的主体性彰显一直是古代社会两股相抗衡的力量。春秋时期,社会变革带来的人文理性的进步仍具有双面性,一方面生产工具的革新带来的更高生产力打破了旧有经济体制,人从等级秩序中解放出来。
另一方面从神学中走出的人学所表现出的“个人使命”、对“德”追求的宗教性私德以及对理想人格“君子”“圣人”的追寻都具有神秘特质。人未能完全摆脱“鬼神”观念对其的束缚。正是因为如此,孔子“神道设教”将“鬼神”的“神圣性”转化为个体的内在动力,人的主体性也由此而彰显。
生活在社会下层的没落知识分子一一“士”看到了“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民不聊生,由此,对“护佑百姓”的神存在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无论是对上层贵族、知识分子,还是庶民来说,“神”具有“惩恶扬善”的决定性权威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大打折扣,“疑天”思潮开始蔓延。
西周时期严格且繁杂的礼制将人们约束在条条框框之中,人成为制度的附属品,等级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品格。当旧有制度开始瓦解时,孔子提出人的价值追求可以通过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来实现,这是其对人价值的肯定。以孔子自身经历来说,他一生为恢复“周礼”而奔波,被人称为“知其不可而为之”。这反映出孔子积极主动的行为的背后是不计成败的,正体现了个体追求实现价值的努力,是人尊严的彰显。
春秋时期“疑天”思潮的兴起并没有摧毁“天”所具有的支配力量。但是,传统的“天命观”已不能继续维持社会秩序。由此,孔子对“天命”思想进行重建,将“天命”与“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相联系。与以往的“命定论”不同,孔子的“天命观”主宰性体现在对自然社会和人事上面。
“天”在人事上面的存在涉及个人的生死、富贵和个人领悟、传承“天德”的使命两个方面。第一方面“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命”的不可预测性,个体是无法改变的。第二方面对“天德”的承继和实现成为个体的使命。“天”以“凤鸟不至,河图不出”的自然现象表现出了社会失序的状况,孔子倡导实行“周礼”以期恢复社会的和谐有序,并将其转化为个人使命。
在“知”的基础上,去构建、实现自己就是“立命”。孔子就是将个人的命运与社会的发展相联系,把恢复“周礼”作为自己的“使命”去践行。
社会:个体与秩序西周时期,“礼”为政治所服务,当政治体系瓦解时,“礼”自然被摒弃。孔子将“仁”注入“礼”中,激活了“礼”的功用。但是,此时的“礼”更多的是为“仁”做“注释”,培养共同的心理情感。孔子看到了人的“社会性”特征,提出将“亲子之爱”扩充至社会。同时,个体约束自己的行为以符合“礼”的要求,在家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对君主侍以忠。
西周时期创制的“礼乐”体系辅助等级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维护等级秩序和解决等级制度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问题的良好手段。随着“礼制”愈加庞杂,仪式化则愈加明显。相比于严格执行“礼”的规范,孔子更在意个体践行“礼”时,是发自内心真诚的、自觉的、主动的行为,而这一过程正好与“礼”的设置相符合。
换而言之,并不是“礼”的规范约束了人们,而是“礼”满足了人们内心情感表达时的需要。对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既没有达到“仁”的心理情感,也没有完全遵循“礼”的规范。因此,通过从“视、听、言、动”四方面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符合“礼”,从而培养“仁”的心理情感。
孔子援“仁”入“礼”,激活“礼”的体系,复以“礼”释“仁”,赋予“礼”内在精神。在“仁”“礼”互释的过程中,进一步将家庭伦理向社会伦理延伸,培养社会大众“仁”“敬”的心理基础,从而形成自觉的符合“礼”的行为。“孝”作为孔子“仁学”体系中的出发点,培养“孝”的价值认同和行为是十分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孝”也成为评定一个人品行的重要因素。
儒家思想的一个特点是,承认和肯定人的社会性。孔子在面对隐士的质疑时,所反驳的“鸟兽不可与同群”就是明证。人的社会性要求个体必须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包括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
孔子基于西周时期建立的宗法社会将“血缘”关系形成的政治体系进一步改革,保留了“亲亲”“敬敬”的思想观念,并将“亲子”之爱的情感扩充至社会,以对“礼”的遵循来处理社会关系,从而目标于形成“上下有序”“亲敬友爱”的局面。儒家“伦理即政治”的思想观念延续和发展了上古社会的“家国同构”的治世方式,通过“伦理道德”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着人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
伦理:自觉修养与他力约束“圣人”是儒家政治体系中的理想人格。对理想人格的主动追求的形成“自觉修养”。同时,对“礼”所形成的“他力约束”自愿接受。在这个设计里“自觉修养”与“他力约束”双管齐下引导和规范个体的行为。
西周时期“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开启了古代中国“德”性发展之路。此时的“德”代表的是统治者的一种政治行为,还不具有后世的“伦理道德”内涵。春秋时期,孔子做出的最大贡献在于肯定人的价值。他基于此强调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同时树立了“德”的观念。
孔子思想中的“德”,不仅是统治者自身修养的政治需求,也成为了人们向往和追求的价值目标。“德”的价值引导使得“人人心中自有法典”。孔子将人的“自觉性”看作行为的起点,是对人价值的肯定和宣扬。“自觉修养”也由此成为儒家追寻内在精神的工夫。
“自觉修养”也可称之为“内在约束力”。与其相对的是外在约束力,即“礼”形成的“他力约束”,其内在动力来源于人们对“德”的向往。宗教性私德的培育使践行“礼”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这里的“他力约束”不同于西周时期“礼制”具有的强制性和官方性,它具有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孔子对“礼”赋予了“仁”的内涵,使“礼”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
礼”的约束力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人们通过对“礼”的践行来培育和表达“敬”“仁”的心理情感。另一方面,“礼”展现的是社会的基本准则,对“礼”的遵循可以使个体保持“适度”的行为。“总而言之,他力约束对个体的心理和行为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自西周起,统治者就将“民情”看作“天”对其政绩的“考核”,认为这影响到“周王朝”是否能延续下去。春秋时期,人文理性得到发展,大量流落民间的士看到了“百姓”生活的艰苦。孔子面对社会的失序痛心疾首,以恢复“周礼”为己任,以达到社会的和谐有序为理想目标。
自孔子之后,儒者都以积极入世的形象出现在后世的历朝历代中,而百姓的安危常常是他们所挂念的。这也为儒家政治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结语:从西周时期“史官集团”地位的衰落到东周时期“王官之学”的下落,一连串的“失利”处境使得下层贵族转变为“士”,他们用自己熟悉的祭祀仪式的相关知识作“治丧相礼”之职业。这是孔子之前的“儒”。自孔子后,“儒”就不再仅是宗教祭祀的专业人员。
“儒”代表着对传统“礼乐”掌握的承继人,并对“礼”重新阐述。对“礼”的维护和传统的遵循成为后世儒者的责任。孔子曾告诫弟子:“汝为君子儒,勿为小人儒。”这就表示孔子要求“儒”要有精神的追求和敢作为的社会担当。“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刚毅进取”也成为“儒”身份的标签。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个体对“德”的追寻,形成的“自觉修养”是对人价值的肯定,从而主体性得到彰显,这是人文主义兴起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