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知人者知①,自知者明②。胜③人者有力④,自胜者强。知足者富⑤,强行者有志⑥。不失其所⑦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译文
知人善任者知道遵循法则,了解自己的人知常遵循规律。克敌制胜制服敌人的有力,战胜自我、超越自我的是强者。懂得取之有度能够适可而止的人富足,循道循理循法行动的人有志意。守道依法遵循规律养生健体的人生命长久,肉体虽死而被人们缅怀纪念(不忘)的人精神长存。
注释
①知:知道,守道,遵循法则。
知道:知大道,惟大道;知道理,惟道法;惟道,是道,遵道,循道,守道,奉道;知法,循法,遵法,守法,奉法;谓通晓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尊奉自然之法;晓得,谓对事物有所了解、认识。《管子戒》:“闻一言以贯万物,谓之知道。”《孙膑兵法·八阵》:“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
②明:知常,遵循规律;知道知理知法,守道守理守法,循道循理循法。
③胜:(1)(形声。从力,朕(zhèn)声。本义:胜任,禁得起)
(2)同本义。
胜,任也。——《说文》
胜,克也。——《尔雅》
又如:不胜其苦(苦得受不住);胜任愉快(有能力承担并能愉快地完成任务);胜兵(能充当士兵参战的人)。
(3)战胜,打败。
胜,克也。——《尔雅》
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汉·贾谊《论积贮疏》
(4)胜过;超过。日出江花胜红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唐·白居易《忆江南》
(5)克制;制服。凡令之行也,必待近者胜也。——《管子》
(6)通“升”;上升。卿当日胜贵。——《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④力:(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耒形,有柄有尖,用以翻地。用耒表示执耒耕作需要花费力气。“力”是汉字部首之一。本义:体力,力气)
(2)同本义。
力,筋也。像人筋之形。——《说文》。筋下曰:肉之力也。二篆为转注。筋者其体,力者其用也。
又如:力人(力气很大的人);力尽神危(力气精神都疲惫到极点);力屈(力竭);力尽(力气用尽);力竭(力气用尽)。
(3)力量。
战疾力。——《汉书·灌婴传》。注:“强力也。”
愿将军量力而处之。——《资治通鉴》
又如:力劣(力量薄弱);力薄(力量薄弱)。
(4)能力。
如:理解力;才力(才能;能力);脑力(人的记忆、理解、想像等的能力);力用(能力和作用);力怯(力小胆怯)。
(5)威力;权势。
如:权力(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暴力(强制力;武力);力征(以武力征伐);力制(以权力统御、控制);力攻(以武力攻伐);力政(以武力为政,暴政)。
(6)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凡能使物体获得加速度或者发生形变的作用都称为力。
如:摩擦力;斥力;引力;合力;冲力;压力;阻力;推力;拉力。
(7)劳役;仆役。如:力役(劳役);力征(力役之征)。
(8)本指制法成治之功,后泛指功劳。
事功曰劳,治功曰力。——《周礼》
拥佑太子,颇有力焉。——《汉书》
(9)兵士。率见力决战。——《宋书·谢诲传》
(10)勤;致力,努力;从事于。
如;力农(从事于农业);力田(致力耕种);力耕(努力耕作);力碌碌(匆忙的样子)。
(11)役使。
如:力役(强制老百姓从事的一种无偿劳动,是徭役的一种;服役;干体力活)。
(12)尽力,竭力。
楼船力攻烧敌。——《汉书·南粤王传》
又如:力正(尽力匡正);力子(勤勉力行的人);力田(致力农耕);力疾(尽力支撑着病体);力战(全力作战);力邓(勉强,奋力);力力碌碌(勤敏的样子)。
⑤知足者富:懂得取之有度能够适可而止的人富足。知足者富,知足不辱。之所以要知足,是因为凡事有度,不可过度索取。知足就是要掌握适度原则,把握分寸。度字,有多种解释,其中在哲学中解释为: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幅度和范围。这种统一表现在:度是质和量的互相结合和相互规定。关节点是度的两端,是一定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在这个范围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突破关节点,事物的质就要发生变化。量变与质变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就在于: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要把度和关节点、临界点区分开来。在实践过程中,要掌握适度的原则,要学会把握分寸。
⑥志:(1)(形声。从心,士声。战国文字,从心之,之亦声。意为心愿所往。本义:志气,意愿:心之所向,未表露出来的长远而大的打算)
(2)同本义。
志,意也。——《说文》
志,德义之府也。——《国语·晋语》
又如:志志诚诚(真心实意);志局(意志和器量);志干(意志坚强);志意(意志);志分(志向与才分);志虑(志向思虑);志抱(志向和抱负);志尚(志向;理想);志况(志趣);志好(志趣好尚);志略(志气谋略);志局(志气器量);志介(志气和节操);志高气扬(志气高昂而自得)。
(3)有志;立志;专心。如:志于学(专心求学);志道(有志于道)。
(4)向慕。老生惜岁月,烈士志功名。——陆游《感秋》
(5)志向;志愿。志向:指关于立身行事的意图和决心;关于将来要做什么事,要做什么样人的意愿和决心。志愿:志向和愿望;有志于并情愿;自愿;期望,愿意。
(6)志气,志意,意志。
志意:思想,精神;意愿;意志。
志气:意志和精神;志向和气概;求上进的决心和勇气;要求做成某件事的气概。志气,指积极上进或做成某事的决心和勇气;不甘落后,力求达到一定目的的决心和勇气;是有理想、有信心的表现。有志气的人,往往奋斗目标明确,意志坚定,不怕各种困难。越是在困难落后的条件下,越是能显示志气的精神、力量。
意志:决定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心理状态,常以语言或行动表现出来。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调节支配自身的行动,克服困难,去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倾向。意志是决策心理活动过程中重要的心理因素,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集中表现,在人主动地变革现实的行动中表现出来,对行为有发动、坚持和制止、改变等方面的控制调节作用。意志过程包括两个阶段:一为采取决定阶段,也是意志行动的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解决动机斗争问题,然后是确定行动的目标和选择达到目标的有效策略、方法和手段,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二为执行决定阶段,这是将行动计划付诸实现的过程。在这一阶段,要坚定地执行所定的行动计划,努力克服主观上和客观上遇到的各种困难,最终实现计划。
当代西方心理学词典认为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行动去克服困难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意志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现象,也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表现。
意志主要特征:明确的目的性,即意志行动总是自觉确定和执行目的行动;与克服困难直接相联系,即只有克服各种困难才能实现预定的目的;直接支配人的行动,即意志主要是为完成一定的目的任务而组织起来的行动。意志对行动的调节既可表现为发动和进行某些动作或行为,也可表现为制止和消除某些动作或行为。
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行动,克服困难,实现目的的心理过程;即人的思维过程见之于行动的心理过程。无意识的本能活动、盲目的冲动或一些习惯动作都不含有或很少有意志的成分。意,心理活动的一种状态。志,对目的方向的坚信、坚持。意志,即对实现目的有方向、有信念地坚持的一种心理活动(含潜意识中的心理活动)。
人类特有的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调节和支配自己的行动的心理现象。其过程包括决定阶段和执行阶段。决定阶段指选择一个有重大意义的动机作为行动的目的,并确定达到该目的的方法。执行阶段即克服困难,坚定地把计划付诸实施的过程。
意志的调节作用包括发动与预定目的相符的行动以及抑制与预定目的矛盾的愿望和行动两方面。
人的行动主要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在从事各种实践活动时,通常总是根据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先在头脑里确定行动的目的,然后根据目的选择方法,组织行动,施加影响于客观现实,最后达到目的。
意志是人们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其行动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心理学大辞典》中写到:“意志是个体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调节支配自身的行动,克服困难,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
我们生活工作中常常如决策、计划、实施乃至娱乐消遣行为等,都需要程度不同的意志过程的参与,但并不代表这一切都需要“克服困难”,或者说有一种困难的感觉。
进一步说,如果有这种困难、为难的感觉才算是心理上的意志过程,恰恰等于说当人感觉力所难及时或者人不愿出力时人才会有意志过程,而这恰恰是与意志心理过程的事实存在状况不符。
意志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集中表现,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现象。它在人主动地变革现实的行动中表现出来,对行为(包括外部动作和内部心理状态)有发动、坚持和制止、改变等方面的控制调节作用。
人的行动是由各种不同的动机决定的,这些动机是为了保证生存和满足各种需要而产生的。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或社会有某种需要时,就会产生满足需要的愿望,从而进一步有意识地确定追求的目的,拟定达到目的的计划,并做出行动。
这种行动始终是由意识调节支配的,是自觉的、指向于一定目的并与努力克服达到目的所遇到的障碍相联系的。从产生动机到采取行动的这种心理过程就是意志。
意志行动不同于生来具有的本能活动和缺乏意识控制的不随意行动,而是属于受意识发动和调节的高级活动。人的生活、学习和劳动都是有目的的随意行动,都是人类所特有的意志行动。
意志的本质就是:人对于自身行为关系的主观反映。它构成人的主观意识的第三种基本形式。
意志包括感性意志与理性意志两个方面。感性意志是指人用以承受感性刺激的意志,它反映了人在实践活动中对于感性刺激的克制能力和兴奋能力,如体力劳动需要克服机体在肌肉疼痛、呼吸困难、血管扩张、神经紧张等感性方面的困难与障碍。
理性意志是指人用以承受理性刺激的意志,它反映了人在实践活动中对于第二信号系统刺激的克制能力和兴奋能力,如脑力劳动需要克服大脑皮层在接受第二信号系统的刺激时所产生的思维迷惑、精神压力、情绪波动、信仰失落等理性方面的困难与障碍。
意志既要考虑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状态与变化规律,还要考虑主体的利益需要,尤其要考虑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反作用能力,它是一种非中性的而且是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活动。
知(即认知)、情(即情感)、意(即意志)是人类心理活动的三种基本形式,人们认识世界的主观意识过程,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认知阶段。目的在于解决“是什么”或“什么事实”的问题。人只有首先了解事物的外在特性(或外部联系)和内在规律(内在本质),即首先了解事物“是什么东西”,才能对它进行其它方面的深入了解。
二是评价阶段。目的在于解决“有何用”或“有什么价值”的问题。人只有了解在了解事物“是什么东西”以及“对我有何价值”,才能知道如何对它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三是意志(或决策)阶段。目的在于解决“怎么办”或“实施什么行为”的问题。就是针对事物的品质特性以及每一品质特性对于人的价值,人将选择一个最合适的行为,以便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事物的价值特性。
⑦所:灵魂依附的居所,形体,肉体,指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