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年)记载,当初周天子开始任命诸侯晋国的三个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这个看似平常的事件,却成为这部鸿篇巨制史册的开篇之笔。随即,主编司马光对此展开了长篇评论,强调:「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可见「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特殊地位。
礼,本是个会意字。从示,从豊(lǐ)。「豊」是行礼之器。本意是举行仪礼,祭神求福。社会生活中,指由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仪节,也指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
春秋时代,孔子的学生颜渊向夫子请教儒家思想最为核心的理论「仁」,孔子则回答:「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个重大理论问题被明确地载入《论语》。不合乎礼教的东西不能看,不合乎礼教的东西不能听,不合乎礼教的东西不能说,不合乎礼教的事不能做。这个关于礼的规则,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就连《西厢记》中崔莺莺的丫鬟红娘,都用此语责问过张生。可见,其影响几乎达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
孔子十分重视礼,认为普通人,「不学礼,无以立」;对贵族而言,「上好礼,则民易使」,「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甚至,他所提供的「礼」,会具体到社会各角落、个人生活的各层面。季氏舞八佾,只是在人的数量上超过了他身份等级的规定,而孔子却把之视为违反「礼」的不道行径。他认为,礼乐不仅是一种形式和节奏,而且更具有为本质的内涵。比如,他对行孝三年这个形式,进行了本质的探讨,并把它上升到儒家思想核心——「仁」的高度来看待。因而,使「礼」成为孔子思想的核心概念,并且依照周制将「礼」进行仪式化、具象化,从而成为当时和后世的等级制度和行为规范。
到了孟子,他则是单纯从普通人的情感相同(「人心所同」)的角度,提出自己关于「礼」的主张。他见到齐宣王「好乐」,没有针对乐制本身来讨论,而是发问「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最终提出「与世同乐」。由此,推广到「好色」「好田猎」「好货」等,得出「与民同之」的结论,最终回归「礼」的本质。
西汉戴圣对先秦以前礼仪著作整理,编纂而成《礼记》,共49篇,涉及制度、通论、名堂阴阳、丧服、世子法、祭祀、乐记、吉事等方面。东汉末年,著名学者郑玄为之作了出色的注解,后来此本久盛不衰,并成为解说经文的经典。
「礼」没有仅仅停留在经典之中,而是进入先秦、两汉以及以后的社会生活之中。「楚王问鼎」一事出自《左传·宣公三年》,见于《史记·楚世家》。
楚庄王即位后,楚国再次崛起。周定王元年(公元前年),楚庄王伐陆浑之戎,一直打到洛水之畔,并且在周王的领地进行盛大阅兵式(「观兵于周疆」)。周定王派王孙满去慰劳楚军,以观其动静。楚庄王竟急不可耐地问「鼎之大小轻重」,意欲移鼎于楚。鼎本来就是三代重要的礼器。这里所说的鼎,是指禹铸九鼎,是天下九州和王权的象征。王孙满回答:主宰天下重在王者自己的德,而不在乎鼎。昔大禹有德,各方朝贡,献金九牧,以铸九鼎……「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大有取周而代之意的楚庄王,看到作为周定王使者的王孙满有礼有节,只好退出周王领地。
无独有偶,魏黄初元年(年),魏王曹操驾崩,太子曹丕即将继位代汉之际,曹操另一个儿子鄢陵侯曹彰,从长安军前赶回奔父丧,追问贾逵先王玺绶所在。逵正色呵斥:「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侯所宜问也!」楚王问鼎中原,曹彰问先王玺绶,都是违礼制、越雷池的大忌,也成了千秋史册的笑柄。
刘邦已经统一了天下,公侯将相经常酗酒争功,甚至在朝堂上拔剑击柱。刘邦对此深恶痛绝却无可奈何。汉高帝五年(前年),博士叔孙通上奏:「我和弟子们共同为陛下制定一套朝廷上使用的礼仪,来解决这个难题。」于是,叔孙通就到孔子故里找了30个儒生,和刘邦身边的儒生以及自己的弟子合在一起,共一百多人,拉起准绳,立起草人,开始演习……长乐宫建成了,各地的诸侯和朝廷里的大臣们都来参加十月的朝会。从诸侯王以下,所有的人都诚惶诚恐,肃然起敬。群臣行礼过后,又严格按照礼法与宴。整个朝会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喧哗失礼。刘邦高兴地说:「吾今始知天子之贵也!」
儒家主张的「礼法」,其实是「以礼入法」。汉儒以关于「礼」的经典来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晋书·刑法志》载,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断罪所当由用者合条,万余言。自魏以后,儒家参与制定法律,他们更有机会将体现儒家中心思想的「礼」杂糅在法律条文里,使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深远。《周礼》有八议之说,魏始以八议原则指导立法和司法(「入律」),魏晋以降,直至隋、唐、宋、明,皆载于律,到了清代才不复引用。特别显著的就是丁忧之制,是严格按照「礼」,规定:父母之丧三年,「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一直延续到清亡。以礼入法,始自魏、晋,历南北朝至隋、唐而集其大成。东汉陈宠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深刻揭示了中国古代礼法的基本精神。
公元前年,汉高帝刘邦平定叛乱后回到长安,发现丞相萧何已下令营造了未央宫。宏伟壮丽,异常奢华。刘邦勃然大怒,责问萧何:「天下混乱苦战数年,胜负未知,建造如此豪华的宫殿,未免太过分了吧?」萧何回答:「正因为天下尚未十分安定,才可以乘机建造宫室。况且天子占有四海之地,不如此不足以体现天子的威严。建造得壮丽一些,可以叫后代永远无法超越它」(「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宫室。且夫天子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相国萧何讲得合情合「礼」,刘邦听得如饮甘醴。
君臣大礼,在中国古代是最为首要的礼仪。承平之世,自然不待言说,而天下大乱之际,即使亡国之君在窃国篡位的权臣面前,很多时候都是君臣大礼亦然森严。
《资治通鉴》记载:「(汉献)帝自都许以来,守位而已,左右侍卫莫非曹氏之人者。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魏公操恶而杀之。操后以事入见殿中,帝不任其惧,因曰:『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操失色,俛仰求出。旧仪:三公领兵,朝见,令虎贲执刃挟之。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自后不复朝请。」
汉献帝建安十九年(年),当时曹操不仅控制了朝政大权,就连献帝身边的人(「左右侍卫」)都是他的人。献帝自从迁入许都,实际上徒有虚名,「守位而已」。操此后入宫见献帝,献帝害怕得不得了(「不任其惧」),甚至开口哀求曹操放过自己,这完全是正常的心态。虽然旧制统兵三公朝见时由皇帝虎贲卫队「执刀挟之」,不过这对于当日的曹操来说早已成为一纸空文。因为,此前献帝「左右侍卫莫非曹氏之人者」。可是,曹操在这个完全处于自己股掌之中,仅能「守位而已」的空名皇帝面前被吓成什么样子:先是大惊失色,点头哈腰地请求退下(「操失色,俛仰求出」);再是出来以后,看看身边的人,汗流浃背;最后是从此以后终世不敢再请求觐见汉献帝了(「自后不复朝请」)。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曹操在这个已经成为自己傀儡的献帝面前如此失魂落魄?东晋权臣桓温见到自己刚刚拥立的新君的手诏时,吓得「流汗变色」;乱臣贼子侯景见到被自己重兵围困的梁武帝时,吓得「汗流被面」。
这种神奇的力量,不仅表现在外在形式对君权的敬畏,核心的影响力应该是亘古不变的君臣大礼,而且这种力量已经深入每个人的内心、血液和骨髓。
父子之礼,是整个「礼」的基础,居人伦大礼的首位。
嘉靖皇帝登基之初,大明帝国的君臣就遇到一场最为纷繁复杂的礼仪之争——「议大礼」。
正德十六年(年)三月十四日,明武宗驾崩。武宗无嗣,而孝宗也无皇子健在,皇太后张氏与摄理国政的大学士杨廷和,遵照祖训和中国君位传承制度「兄终弟及」的原则,议定国策:由尚未正式袭承王位的兴献王世子朱厚熜入继大统,派使团赴其封国安陆州奉迎。四月初一,朱厚熜拜别其父(兴献王)陵墓,并于次日辞别母亲兴献王妃即行启程。四月廿二,他到京城地界后没有立即进城,而是先在郊外等候。当时,朝廷就产生了以什么礼仪迎接朱厚熜的分歧。礼部尚书毛澄根据摄政大学士杨廷和的授意,遂拟定朱厚熜以皇太子即位的仪式。这就给原本复杂的朱厚熜的身份——本身是明宪宗之孙,明孝宗之侄,明武宗的堂弟,兴献王朱祐杬世子,又增加了一层更加浓重的迷雾。
朱厚熜继位是为明世宗,年号嘉靖。他以藩王入继之始,君臣朝野就为争「礼」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争斗。「始而争考、争帝、争皇,继而争庙及路,终而争庙谒及乐舞。」斗争的焦点是如何确定世宗生父朱祐杬的名分。到底是用藩王,还是皇帝的父亲,两派各执一词,并且各有道理。拟定藩王之议者的理由是,虽然他的儿子朱厚熜当了皇帝,但却是过继身份继位,即是以正德皇帝的弟弟身份继承皇位,法统的名义就应是孝宗的儿子,而与生父兴献王之间只有血缘关系,而法统上讲只能称生身之父为叔叔;而拟定皇考之议者,认为朱厚熜继承皇统,而非继承皇嗣(「继统不继嗣」),皇统不一定非得父子相继,并援引汉定陶王、宋濮王都是预先立为太子,养在宫中,实际上已经过继给汉成帝和宋仁宗,「其为人后之义甚明」,并坚持仍以生父为考,在北京重新修建兴献王庙。主张藩王礼的一派以摄政大学士杨廷和为首,有礼部尚书毛澄等文武大臣60余人的强大阵容;而主张皇考之礼的是看起来势单力薄的新科进士张璁。然而,皇考之礼甚合15岁的嘉靖皇帝的圣意,他在览奏之时,感慨万端地说「我父子得以保全了」(父子名分和礼仪得到保全)。于是,嘉靖皇帝自然成了皇考之礼的大后台。
从正德十六年(年)到嘉靖十七年(年)间的这场耗时长达19年的斗争波澜起伏。大礼议「始而争考﹑争帝﹑争皇,继而争庙及路,终而争庙谒及乐舞」,皇考之礼日益占上风,最终大获全胜;而持藩王之礼一派则节节失利,最终一败涂地。其间,双方几百人因此而受梃杖、下狱、贬官、流放,甚至杀头……从表面上看,双方形同水火,而就其本质而言都是共同维护正统的大礼。
官员作为礼的制定者,同时又必须是礼的遵守者。《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所以,古代凡官员遭遇到父母丧应立即向朝廷报告,并弃官家居守孝制,史称「丁忧」。「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从得到噩耗之日起,请假二十七个月(俗称三年),回原籍守丧。服满再行补职。但凡国家遇到突发紧急事态,着令本应离开职位的官员不必离职,只要「素服治事」,已经回原籍居家守制的官员,奉召复出任职,中止守制,史称「夺情」,变称复起。唐代大儒孔颖达《礼记正义》中阐明:「(夺情)此一经,是权礼也。若值国家有事,孝子不得遵恒礼,故从权事。」可见,守孝和「夺情」都是依礼而定。守丧之制是为尽人子之礼,「夺情」之法则是为尽人臣之礼。守孝是常态,「夺情」属常理。丁忧源于汉代,较早关于夺情的记录见《周书·王谦传》:「朝议以谦父殒身行阵,特加殊宠,乃授谦柱国大将军。以情礼未终,固辞不拜,高帝手诏夺情,袭爵庸公。」唐代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夺情」制,宋代朝廷则由太常专门主管夺情事务。明代有了最为严格的规定:「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明英宗一朝就多次下诏要求,不得「匿丧」「夺情起复」。
万历五年(年),当朝帝师、首辅大学士张居正的父亲去世,万历皇帝下诏「夺情」。文武百官一时弹章飞奏,声讨张居正「夺情」,万历皇帝为了达到「夺情」目的,不惜动用梃杖打死致残官员,才平息反对声浪。然而,这也成为张居正和万历极不光彩的一笔历史旧账。
晚清咸丰七年(年)二月四日,曾国藩的父亲溘然长逝。正在江西前线,以兵部右侍郎衔统率湘军与太平军激战的曾国藩,竟于二十一日离营回籍。当时,左宗棠就写信骂他:不该在长毛(太平天国)乱兵席卷天下,国难当头之际,以私孝为先,而置人臣「夺情」之礼于不顾,你的所作所为符合圣贤之道吗?就连曾国藩都认为左宗棠批评得很有道理,因为「夺情」之制是汉唐以来中国士大夫遵守孝礼的重要原则。曾国藩仅因为要为父亲一个人服丧守孝,就置军国大事于不顾,甚至置万急军情于不管,显然是违背礼这一基本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