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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赋,比,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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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吕丹,今天来和大家聊一聊《诗》的赋、比、兴。

《周礼·春官》将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为“六诗”,《毛诗序》则称之为“六义”。何谓“六义”?孔颖达《毛诗正义》云:“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意思是说:风雅颂是就《诗》的篇体而言,赋比兴是就《诗》的文辞而言。用赋比兴三义作诗,辫风雅颂的形式成篇,所以就把这六种同称为“义”,并列为《诗》的六个要点。但由于这六者不是一类而是两类问题,所以钟嵘《诗品序》就把它们分开,变为三义:“古诗有三义焉:一日兴、二日比、三日赋。”

对赋、比、兴三义如何理解?“赋”较简单,易理解,异议不多;“比”也好懂,只是就比的方法说,不限于单纯的一种譬喻。至于“兴”,则说者不一,尤其自唐以来,诗人常把“比兴”连用,做为一种方法,则更加纷繁。现在我们先简介一些有代表性的意见。郑玄《周礼》注:“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谈,取善事以喻劝之。”他的解释完全就诗的政治作用而言,讲“美刺”,与写诗方法的赋比兴本义根本不符。郑司农《众》注:“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说法简当,不够清楚。孔颖达《毛诗正义》引郑众语注《诗大序》,说:“比者,比方于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兴者,托事于物。则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比之与兴,虽同是附托外物,比显而兴隐,故比居兴先焉。《毛传》特言‘兴也’,为其理隐故也。”孔氏这段话就解释得比较清楚。愈思是:比是誉喻,凡《毛诗》每章传注有“如”字的,都是比。兴,就是兴起,诗中凡举草木鸟兽等物,借以表达心意情致的,都是兴。比、兴都是附托外物以表达情志,不过比是明喻,兴是隐喻,比应放在兴之前。《毛传》特别指出“兴也”,就因为兴较隐晦,不易识别的缘故。

梁刘勰《文心雕龙》有《铨赋》篇和《比兴》篇。他认为赋是“铺采摘文,体物写志”。“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徽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苦以托讽……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者也。”大意谓:赋抒情写物都要有文采;比是通过形象来比附诗人的思想情感,用夸大的言辞以切合事物的本质;兴是起情,即看见某种景物而产生某种感触,然后借描写此景物形象,寄寓自己的情怀,所谓“依徽以拟议”。刘勰不仅解释得更为细致,而且揭示了比和兴用形象表情意的特点和二者不同的表现方法。

其后朱熹和李仲蒙的说法影响也比较大。朱熹《诗集传》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周南·葛草》传》;“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周南·螽斯》传);“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周南·关雎》传)。

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三引李仲蒙语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

今天学者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

赋,做为一种表现手法,是直接写景抒情,铺写诗歌内容。当然这种直接述写,不是不要形象,而只是未借助比、兴而已。其具体的运用也是多种多样,如《幽风·七月》按季节物候的变化描绘了古代农家生活,并以对比手法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真实面貌,有似风俗画长卷;而《邺风·静女》则用戏剧性的场面和某些描写,来写人物和人物的心理、情感。《大雅》中的几篇史诗,《小雅》中的政治讽喻诗,也都是采用直陈的手法。

比,就是价喻,对事物加以形象的比况、使其特征更突出、更鲜明,或更能基耳其本质。最常见的是明喻。如《周南·汝坟》写女子怀念行役的丈夫,却用肚子饥饿比喻相思之苦:“未见君子,忽《饿》如调《朝》饥。”《王风·黍离》写一个人忧思之深重,是“中心如醉”、“中心如喧”。此外还有隐喻,如《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氏。”把太师尹氏比作周室的柱石。有借喻,如《陈风·衡门》:“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借用齐国君姓氏来比喻大家闺秀。更有整个形象都是比的“比体诗”,如《魏风·硕鼠》以大老鼠比作蚕食于民,贪而畏人的剥削者;《小雅·鹤鸣》连咏鹤、鱼、木、石四种形象,以比贤士的人格高尚。这都超出了通常的简单的譬喻的范围,突出了形象的本质特征,开后世咏物诗的先河。

兴,是起兴和发端,即先借用别的事物或眼前的景物,然后再引出所要歌咏之事。它一般在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或用来比喻和象征某种事理,或衬托诗人所要表达的情感,或烘托气氛。在形式上还可以起到发端定韵、舒缓语气、齐足诗句的作用。如《周南·桃夭》首章:“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以桃枝柔嫩多姿,桃花艳丽繁茂,来象征姑娘的青春年华,正是出嫁的好时光。又如《秦凤·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诗人以白露筱满芦花,大地一片苍凉萧飒的景物起兴,以形成一种凄凉清冷的气氛,来烘托诗人求之不得的忧伤与失望的心情。情与景完全自然地交融在一起了。

比与兴都要借“物象”来表达情感,二者都含有譬喻之意,所以有些古人把它们连用为“比兴”,当做一种表现手法来看待,其实它们是有差异的。其一,兴还兼有发端定韵的作用,比一般没有。其二,比所取之“象”,与所要比附的事理之间的联系,一般都比较明显,而兴所取之象,与所咏情事之间的联系则含蓄而深沉,难使人们一目了然,以至有的学者竟然认为“全不取其义”(朱熹《诗传纲领》),“凡兴者,所见在此,所得在彼,不可以事类推,不可以义理求也”(郑樵《六经奥论》)。当然,《诗经》中兴法所取的物象,也可能不是随意性的,也许包含着某种思想观念或民族文化的某种习惯,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让人难以索解了。关于这一点,尚有待深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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