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山东地区手工业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涵盖纺织、冶铜、制骨和制陶等行业。到西周时期,手工业者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群体,与“商”并列,在工商食官的体系下生存和工作,且极大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
目前可知,最早有名可查的齐鲁工匠应是经历过伯禽、鲁考公、鲁炀公、鲁幽公和鲁僖公五位国君的“叔”。
从考古发现来看,西周时期齐鲁地区手工业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然而,由于时代过于久远,类似鲁叔四器详细介绍工匠技艺和精神的材料极少,对当时的齐鲁工匠精神进行勾勒非常困难。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对工匠的社会需求空前强烈,工商食官的约束大大减弱,工匠的独立性开始增强。
同时,各国都在探求适合自己的治国理念和方略,思想更加多元,以至出现百家争鸣的景象,其中有许多涉及工匠群体的见解,甚至不乏工匠背景的思想家的声音。
更多的考古发现,更多的制度体系,更多的历史记载,更多的专门论述,为齐鲁工匠精神从混沌的背景走向清晰的舞台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齐鲁工匠精神的定义
以春秋战国时期言,齐鲁文化覆盖的区域除齐国和鲁国外,还包括两国周边的纪国、薛国、邿国、邾国、小邾国、莒国、郯国、滕国、鄫国等。
这些小国或者最终被齐国或鲁国吞并,或者曾经与齐国或鲁国有复杂的渊源,总体上都深受齐文化和鲁文化的影响。“工”和“匠”在春秋战国时期齐鲁文化区的文献中都经常出现。
荀子最早将“工”和“匠”合用,提出“为工匠农贾则常烦劳”。综合来看,工匠指的是运用技艺制造产品的人。
精神,出自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则是“把自己当作对象来看,同时又把对象当作自己来看的意识”,亦即能够“用旁人的眼光来看自己”和对旁人能够“设身处地”。
精神有三个维度,包括概念式的认知、策划性的意志和移情性的情感,是自我意识在知识、意志和情感三个方面建立起来的“真、善、美”。
参照这一理论,工匠精神可以理解为工匠群体对所制造的产品、所运用的技艺和所从事的职业和行业的本质认识、价值取向和审美追求。
而齐鲁工匠精神则指齐鲁文化区工匠群体在产品制作、技艺运用和职业追求方面体现出的自我意识,对其的梳理和分析可以从工匠自身生产的产品、运用的技艺和表达的观点入手,也可以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科技环境和文化环境入手。
春秋战国时期齐鲁工匠精神的特征和内涵
齐鲁工匠对生产准备的要求涵盖天、地、材三个方面,具体表现为“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达到以后才能开始生产。
顺应天时方面,管仲关于修建堤防时间选择的观点颇具代表性。管仲认为,夏天施工会影响百姓除草,秋天施工会影响百姓收获,冬天日短夜长,土冻难成,都不是合适的时间;
只有春天旧年农事已完,新年农事尚未开始,“万物交通”,“夜日益短,昼日益长”,“土乃益刚”,“利以作土功之事”。
春秋时期,齐国工匠已经掌握了相当准确的寻找不同矿石的方法。而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铁冶村西北的铁山,也经考证确认为中国冶铁的发源地。
选择材料方面,木工之一的弓人对弓干的要求即可见一斑。一方面是对原材料种类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对原材料质量的要求。
标准化的追求源自法度意识,体现为操作的规范和严谨。标准意识方面,儒家和墨家难得地意见一致。孟子认为:“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墨子主张:“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
春秋战国时期,齐鲁文化区对工匠生产质量的管理强调责任到人。一方面,会派专人监督产品质量。齐国陶器印文经常出现的“立事”,即为制陶作坊的检查者或指导者。
《吕氏春秋》和《礼记》则对物勒工名制度进行了梳理,且均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的记载。
此外,各个行业检测质量的方法也已完备,如轮子质量优良需要达到六个要求:“可规、可万、可水、可县、可量、可权”,检验长柄兵器质量需要“置而摇之,以眡其蜎也;炙诸墙,以眡其桡之均也;横而摇之,以眡其劲也”。
春秋战国时期,齐鲁工匠在运用和发展技艺的过程中对许多科学原理进行了经验层面的探索。
以青铜器冶铸为例,年临淄相家庄出土的鸭形尊体现了对力学平衡的精准把握,年临淄商王墓地出土的铜汲酒器体现了对大气压力的巧妙运用,栗氏量对釜底面积的测算已经触及到了数学领域的“勾股定理”和“内方尺而圜其外”。
在经验探索的基础上,以墨子为代表的齐鲁工匠又对自然科学进行了纯粹的探讨。
《墨子》中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合称《墨经》,对数学、光学、力学等进行了集中研究,其中关于数学的有25条,关于光学的有8条,关于力学的有9条。
墨子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意识到一个工匠再出色,能力也是有限的。
自衡量社会贡献大小的角度,一个人织布不如教一群人织布,教人织布不如教人以义。这种由行业上升到社会的人文关怀其实与工匠社会地位的提高有着深刻的关系。
曲阜鲁国故城遗址3号墓出土的圆雕黄玉马,细节分明,栩栩如生,体现了工匠对圆雕和俏色两种技艺的娴熟运用,传达出一种难得的轻松活泼的韵味;
52号墓出土的战国出廓双龙勾云纹玉璜,布局饱满,充满张力,体现了工匠对透雕和线切割两种技艺的自如切换,营造出一种恢弘刚健的境界;
58号墓出土的战国谷纹夔龙形玉佩,造型舒展,立边扎手,体现了工匠在镂雕和阴线琢刻方面的深厚功力,塑造出一种狂放不羁、俾睨天下的风采。
当时的工匠以玉为简,以刀写意,在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中灵动表达瞬间的情怀,可以说是达到很高的工艺境界了。
春秋战国时期齐鲁工匠精神的成因
自新石器时代到商周时代,山东地区的主体居民一直是东夷族人,他们基于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创造了开放多彩的海岱文化。
新石器时代,海岱文化相对独立,与中原文化交流不多;夏商时代,东夷族人与中原政权往来明显增加,其中时有冲突。后李文化时期,山东地区已经出现了原始手工业和相对固定的工匠群体。
其后,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在手工业方面代有传承和开拓,制陶、纺织、制骨、冶铜和建筑等行业尤为突出,工匠们已经表现出围绕生产和生活实际不断改进材料和工艺的精神追求。
周公旦受封于鲁国,因为要主持朝廷大局,安排儿子伯禽代赴鲁国。同样面对东夷族人的抵触,不同于姜太公,伯禽确定的建国方针是“变其俗,革其礼,尊尊而亲亲”。
这一方针的核心是理想主义,目标是以周人的传统文化和俗礼制度替代东夷人的传统文化和俗礼制度,做好周礼的保存和实施,即“周礼尽在鲁矣”。
由于农业基础远远好于齐国,鲁国更为看重农业的地位,相对忽视工商业的发展。同时,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工匠的社会地位不高。
有意思的是,儒家一方面将手工业看作“小人之事”,一方面又经常将工匠的工作引申到君子的求道的层次,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不器”“大匠不为拙工废改绳墨”,这种引申客观上促进了工匠对自身更高社会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