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都会做,就是不会解梦的周公,如何让

,我们聊了全民热议的“民法典”草案。

它捅破了暗戳戳发大财者的“潜规则”,解决了“社会公德”和“个人素养”解决不了的问题。

不管是用“宏大叙事体”赞颂中国从此进入法典时代,还是小老百姓喜大普奔“咱的小事儿也有人做主了”,中国法律已经从过去的“抓大放小”,发展到现在让普通人不受一点冤枉气。不过,接下来我们要聊的并不是民法典,而是周公(本篇)和孔子()。他们两个并不是古代法治的倡导者,却“首创”和“发扬光大”了一套体系,不但能有助于统治者治理天下、稳固江山,还能避免国家过度使用法律来镇压人民。

啥都会做的周公,就是不会解梦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一辈子能够做好一件事,已经不得了。可是周公这个人堪称“被老天选中的人”,因为他摄政7年,一年办成一件大事,而且全是维系周朝年基业的大事件,其中有一件事还奠定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内涵。读懂了周公,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多年以来,一直到今天,中国仍然是一个谦让、克制、不主张武力侵略的国家(个别朝代除外)。

周公,姬姓,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发的弟弟。看看这7年他做了哪些事?

一年救乱:两个亲弟弟,联合武庚(商纣王的儿子)发起叛乱,欲夺亲侄子周成王的王位,被周公成功摆平。

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周武王只是踹掉了商纣王的老巢,整个国家的乱局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平息。例如殷商故地和奄国发生了动乱,让周朝险些失去刚刚积累的胜利果实。还好,被周公扳回一局。

四年建侯卫:武力征服并不代表可以从此高枕无忧,于是周公分封自己的弟弟康叔为卫君,管理殷墟附近的商朝遗民。

五年营成周:定洛邑(洛阳)为周朝的东都,迁殷商贵族于此,便于管(监)理(控)。

六年制礼乐:周礼奠定了中华民族“文明之邦”、“礼仪之邦”的文化根基。

七年致政成王:危难中挑起武王留下的摊子,修补好周朝当时的各种漏洞和缺口。个人声望达到顶点,却并没有自立为王,而是等到周成王长大了,选择还政于成王,优雅退场。这简直就是玛丽苏小说里的完美男神,跟鳌拜等拽着王权不放手的“摄政王”相比,周公可以说是统治阶层里的“白月光”。

今天我们要说的,正是周公第六年开始干的事情,制作礼乐。

“礼”的现代释义是“礼节”、“礼貌”、“礼仪”等,是人和人之间较为“上乘”的相处方式。可它的本意却是指祭神的物品,源于上古祭祀文化。这很好理解,从人的“自我保护”本能出发,让我们首先愿意以礼相待,俯首称臣的,几乎都是比我们强大、有能力欺负我们的角色。因此,作为人类闯荡地球的第一个关卡-“风雨雷电”,排在了“鬼神祭拜”第一梯队,以示敬意,求放过一码。

周朝的礼乐虽然由夏、商而来,不过,在周初,由以周公为首的西周贵族陆续加以厘定、增补、汇集、渐渐成为法定的制度。

严格来讲,周公才是儒学的创始人,孔子和孟子是他的后继者,铁杆粉丝和发扬光大者。甚至有学者认为,华夏文化始于周公定礼。可以说,不管是周天子的天下、诸侯的封地,还是小老百姓一家子、或者孑然一身的单身狗,整个社会都在周礼的制约下有序运转。

周礼完善了宗法制、分封制、嫡长子继承制和井田制,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就是按照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利和社会资源,确保将既得利益牢牢把握在权力阶层。而在这个阶层内部,以嫡长子为利益最大获得者,这样可以避免众多子女为哄抢资源打得头破血流。嫡长子的入选资格到底有多难?满足了“正妻之子”这个条件还不够,还得是“正妻长子”,即使是双胞胎也得是最先出来的那个。比如,澳门赌王的长孙虽然是第一个孙子,即使前面三房没有男孙,这位长孙也不能被称作是“嫡长孙”。

在周礼的设想里,事先将候选人“内定”为唯一的那一位,这样才能让其它子女从小就学会“认命”,早早放弃和大哥争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统治阶层内部的稳定。当然,嫡长子以外的子女也会获得平民阶层奋斗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权利和资源,他们再按照同样的方式和顺序,将各自的资源依次给予自己的子女。一旦统治阶层内部关系稳定和谐,平民阶层当然就无机可乘、无望翻盘。如果是由弟弟取代哥哥,或妾室的儿子取代正妻的儿子继承最大权利,那就是“礼崩乐坏”,这在西周后期和东周时期时有发生。

那对于家里没矿的平民,周礼有什么约束力呢?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一个以血缘和家庭为纽带的组织架构。不管家里有没有王位继承,尊老爱幼、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父母之言媒妁之命等礼教同样适用于每一个最普通的家庭。

周礼是一整套具体可操作的礼乐制度,规范了各个阶级人士的言行举止、政治活动范围、衣食住行规格等等。周礼可以细致到什么地步呢?举个例子,只有周天子才能欣赏8列舞女为其献舞(每列8名,一共64名舞女),诸侯只能欣赏6列,卿大夫4列,士2列的规模。据说鲁国的季氏仗着自己位高权重,故意打破规矩,偏要设置六十四人的大型舞乐队。对此,孔子痛心疾首,吼出了那一句跨越时间长河的流行语-“是可忍,孰不可忍”。同理,只有周天子才有资格拥有六匹马的战车。以此类推,“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再比如,两个人结婚是要经过“媒妁之言”才叫明媒正娶,自由恋爱什么的就是“苟合”,是要被嫌弃的。

虽然在我们现在看来,周礼对个体的限制和束缚,特别是对庶民和女性的要求苛刻至极、实在不可理喻,但是用我们今天的标准,去要求几千年前生产力极其低下的西周做到“人人平等”同样苛刻。因为任何政治制度和社会架构的产生,都是由当时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来“拍板”。这不,到了东周,由于铁器的逐步使用,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新兴地主阶层出现了。那个时候,周公制定的井田制已开始沦为“吉祥物”,贵族阶层以外的人可以收购并拥有私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有钱了自然就可以打破阶层壁垒,进入政治核心集团,通过自己的钱财向统治者施压,要求改革,甚至直接夺取政权,比如“田氏代齐”就是这样一个有头脑的外来家族,用较大的量器将粮食借出,用较小的量器将粮食收回,来笼络老百姓,逐步建立声望,取而代之。

再说回周礼与法治有啥联系。其实周公制作的礼乐与周朝的法律联系密切,甚至可以说周礼本身就是周朝法律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周礼的内容是需要被执行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说的就是周礼一旦被破坏,就由“刑”来担任惩罚者的角色。“礼”和“刑”共同组成了西周的法治体系。这就有点像现代的高铁霸座,既然社会道德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那就让法律来搞定吧。

周礼积极、正面地规范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在“教化”,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作为周礼的补充,“刑”对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重在“惩罚”和“制裁”。礼为主,刑为辅,这是任何一个长命朝代的共同点,如果颠倒过来,就会物极必反,典型案例可参考只有14年历史,崇尚法治的秦朝。以法治国本身是好的,但秦法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十分严苛。陈胜吴广起义的起因就是一场大雨使他们延误了戍期,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是要被处斩的,虽然误期是由大雨造成的,但他们清楚地知道,秦朝的刑律,根本不分情节、不问经过,只要发生了刑律中规定的后果,一律论处。

历史上的周公不但被光芒四射的姜子牙抢占了风头,还给大多数人留了个“占卜师”的印象。有人分析这是因为周公维护的是贵族阶层的权利。周朝结束后,分封制和宗法制被彻底拉下神坛,阶层之间的壁垒很快被打破,很多皇帝本身就不是贵族出身(朱元璋),甚至还出现了弑君(司马炎)弑兄(李世民)篡位者。周公的这套体系对于他们“真命天子”的身份起到了反证甚至威胁的作用,也就导致了后世的皇帝捧孔子而淡化这位真正的儒学创始人。

那周公跟解梦有什么联系呢?原来,作为周公的迷弟,孔子经常梦见周公。有一天,孔子突然感叹自己老了,在梦里与周公相见的次数越来越少,“吾不复梦见周公矣”。所以,后世就将周公与梦境相联系。,就聊聊孔子吧。和周公制礼成为华夏文明的开端一样,孔子也做了一件在教育界里极其“颠覆”的事,使其成为中国民办教育的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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