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礼记·曲礼上
(一)各种解释
多年来被许多人误解为“对庶民不必讲究礼节,而大夫犯了罪则可以免予刑罚”。这显然是与原意大相径庭的。
钱文忠教授在《百家讲坛》中讲“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是:士大夫也不会量刑上受到优待,老百姓不被排斥在礼仪之外。
《孔子家语》记载,孔子的学生冉有曾求教于孔子:先王规定刑不上大夫。如果大夫犯了罪,就可以不用刑吗?孔子作了这样的解释:对于君子的治理,通常以礼教驾御其内心,从而赋予其廉耻之节操。古代的大夫,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必直接定其罪名。因此,大夫犯了罪,令其自己请罪或跪拜自裁,以避讳不名之耻。所以,即使刑不上大夫,大夫也不会因有罪而逃避惩罚,即礼教在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意思理解为:一个枉法的士大夫是否应受到法律追究根本不成其为问题,重要的是不能用大堂之上动用肉刑这种野蛮的方式侮辱其人格。
可见孔子与司马迁的想法相似,是对孔子的延伸。
因为古代文人对气节看重,被污蔑如同杀死他的家人,周礼的一切是在人的道德伦理基础之上而实行,所以刑不上大夫应当是说不对大夫用刑但让大夫感到羞愧,自己认罪。
(二)什么是刑罚
解读这句话首先还是要看文本。
刑在古代的时候,是有专指的,意味着五刑。五刑原始皋陶创造的"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等,但在此大约是指周代确立的墨、劓、剕、宫、大辟五刑,主要是针对肉体的。
面上刺字、割掉鼻子等等这些刑罚,除了肉体伤害之外,更重要是得给他人看见,一来加深对受刑者的伤害,二来也是警示他人。
“刑”的本义并不是刑罚、处罚这一类的概念,这是后起的引申义。本义就是肉刑。钱文忠的说法对这个字的理解本身有误。
核心意思是,当官的犯了罪,不能跟老百姓一样让人给捆成粽子,大耳刮子招呼,割鼻子剁脚大卸八块。应当麻溜儿的自首或者自裁,死也要死的有范儿。丢命事小,丢脸事大!
中国古代的重臣,通常死得会比庶民更有体面。庶民之死,其状惨烈,而高官之死,赐鸩、赐剑、赐绫、赐绳,除非决定你生死的那人恨你入骨,那就对你动刑,这就叫“辱”。
“一个枉法的士大夫是否应受到法律追究根本不成其为问题,重要的是不能用大堂之上动用肉刑这种野蛮的方式侮辱其人格”,这就是“刑不上大夫”的真实含义,其他再怎么解释也与历史事实不符。
(三)大夫要体面的死
刑不上大夫最可怕的就是逼死,汉景帝不治人士罪刑,而是让大夫自己自杀,若其不愿自杀,甚至聚集百官直接去其家门口披白哭悼逼其自杀。
这就是涉及到一种叫做“脸面”和“尊卑”的东西,说到底,是有人不太理解在中国古代“礼法”这东西的重要性。如果非要用现代“人人平等”的观点去套,解释出来的内容,兴许能让,人高兴一下,但距离本意就十万八千里了。
从各类历史事件就可以看出来,所谓的“刑不上大夫”,并非“大夫犯罪不会受到惩罚”,而是“大夫犯罪会有个体面的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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