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礼学思想最大的特色应该在于他重新认识并确立了三礼的地位及其关系,明确提出《仪礼》是本经,是经礼的观点。
朱熹强调《仪礼》作为礼之根本,旨在强调《仪礼》的重要性,这既是对唐宋以来礼学学习和研究重视《礼记》而忽视《仪礼》的反思,也是对王安石新学重《周礼》排《仪礼》的反动,朱熹明确告诉学者们,先有礼,才能引申礼义,二者之间的关系不能本末倒置。对礼仪的引申与发挥应该建立在对《仪礼》的学习和认识上。如果不熟悉《仪礼》,对《礼记》的认识和发挥就会导致空谈虚说的弊病。在绍熙五年()所上的《乞修三礼剳子》中,朱熹明确提出:“《周官》一书,固为礼之纲领,至其仪法度数,则《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郊特牲》、《冠义》等篇乃其义说耳。”在今天,《仪礼》为本经的观点可以说是不言自明的。而在朱熹以前,特别自汉代以来,对《仪礼》地位的认识却并不一致,甚至可以说分歧很大。
郑玄曾有统合《礼器》和《祭义》的说法,认为礼兼具“体”和“履”两方面功能,而“《周官》为体,《仪礼》为履”。在注释“经礼”和“曲礼”时,郑玄说“‘经礼’,谓《周礼》也。《周礼》六篇,其冠三百六十。曲,犹事也,‘事礼’,谓今《礼》也。礼篇多亡,其数未闻,其中事仪三千。”“曲礼者,是《仪礼》之旧名,委屈说礼之事。”在郑玄看来,“经礼三百”指《周礼》,《周礼》三百六十官,举其成数。“曲礼三千”指《仪礼》,《仪礼》篇目多亡,本数多少不可考。“经礼,即《周礼》三百六十官。曲礼,即今《仪礼》冠、昏、吉、凶。其中事仪三千,以其有委曲威仪,故有二名也。”实际上,在郑玄的阐释中就已经暗含了崇体贱履,扬《周礼》轻《仪礼》的倾向。
梁朝礼学名家贺玚继续发挥郑玄“《周礼》为体”的观点,认为《周礼》其体有二:“一是物体,言万物贵贱、高下、小大、文质各有其体;二曰礼体,言圣人制法,体此万物,使高下、贵贱各得其宜也。其《仪礼》但明体之所行,践履之事物,虽万体皆同一履,履无两义也。”
在这里,贺玚挖掘了体的两层内涵:一方面“体”表现为自然世界丰富的层次性、多样性,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人类社会制度效法自然世界设立的等级礼制。《周礼》中“体”所展现的是具有形而上的普遍性,而《仪礼》则表现的是形而下的实践性,是对《周礼》的践履。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周礼》的地位似乎在无形中得到提升,而《仪礼》的地位则在不自觉中下降。
唐孔颖达在袭用郑、贺观点的基础上,在《礼记正义序》中论述《周礼》和《仪礼》的关系时,从“三百”、“三千”的搭配入手,试图从经籍中寻找《周礼》为体、为经,《仪礼》为曲礼的文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