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是封建社会儒家治理社会的重要方法。儒家讲求“克己复礼”,“礼”指周礼,用以阶级划分和维持尊卑秩序,通过此种让臣民臣服于更高阶级。具体的礼仪内容记载于《仪礼》,《礼记》补充说明《仪礼》,其中《礼记·曲礼》一篇主要补充礼仪细节。儒家的礼仪教化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向下渗透,虽阶级性明显,但覆盖范围却不断扩大,“君子”的含义也在发生变化。同时,儒家思想讲求自觉,在外在约束下更重视内在思想的培养。
此种思想不局限于客观所定制度,强调对仁德理念的接受,明确尊卑有别,从而形成稳固的社会秩序。“臣服”一词,义为屈服称臣,接受统治。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形成后,中央政权不断追求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加强,因此君主们一直都十分重视对臣民的“臣服”思想的培养。在先秦时期,地方政权的权力并非完全来自中心王朝的赐予。
由于与中心王朝的关系不够紧密且隶属关系不够显著,地方政权拥有者对于中央王朝多为“宾服”而非“臣服”。王国维对先秦时代曾有此评论:“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可见周王朝早期对诸侯等约束力并不强,而所谓“臣服”思想是随着周王朝制度的发展出现和形成的。周王朝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明显超越前代之处。
《书·康王之诰》有言:“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顾,绥尔先公臣服于先王。”便是要求诸侯臣服于天子,且强调这种臣服具有传承的含义。虽然并不像后来那样,明确地指出君臣关系,但是周王朝的“臣服”思想可在政治上表现为分封制,礼仪文化上更可从《礼记》中探寻。孔颖达《礼记正义·序》有言:“夏商革命,损益可知;文武重光,典章斯备。洎乎姬旦,负扆临朝,述《曲礼》以节威仪,制《周礼》而经邦国。礼者,体也,履也,郁郁乎文哉!”
可以明确看出《曲礼》和《周礼》皆是周王朝用于彰显威仪,维邦经国的重要典籍。《礼记·曲礼》综述多种礼制,补充《仪礼》内容,所记载内容为具体礼节。孔颖达言:“故《艺文志》云‘帝王为政,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是二礼互而相通,皆有曲称也。”《礼记·曲礼》保留了大量的礼的具体细节,而且在等级上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周王朝通过制定各种规定森严的礼仪,令臣民们遵守让这种尊卑有序,不可僭越的思想深入人心。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可见,“臣服”思想作为周王朝用以约束臣民维邦经国的核心思想,且绵延至后世。其内涵和作用不仅仅是简单的权力压制,更是一种理念的植入,具体更多可在《礼记·曲礼》中的诸多条目中得以探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