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礼,是周代天子与诸侯以及诸侯之间,遣使

聘礼溯源。聘礼是两周时期重要的礼制之一,但关于聘礼的缘起,目前学界并没有清晰的认识。

释聘。在开始讨论聘礼之前,应对“聘”字所表达的意义有准确的认识,通过对礼书及典籍中“聘”字的考察,我们发现“聘”在先秦时期至少有三种含义。

首先,聘有表示访问、问慰的意思,如朝聘之聘。《尔雅·释言》云:“聘,问也。”刑昺《疏》云:“问谓存省之,对而言之,则聘问异,《周礼·大行人》云:‘时聘以结诸侯之好,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又曰:‘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

《聘礼》云:‘小聘曰问。’是异也。散而言之,皆谓相存省,故此云:聘,问也。”是“聘”与“问”对文异,散则通,都可释为“问慰”、“访问”。《说文·耳部》亦云:“聘,访也。”《仪礼·聘礼》之“聘”其义即是访问。

其次,聘又有婚姻嫁娶的意思,如婚聘之聘。是聘问及娉女起初均用“娉”专称之,“聘”只是泛称之词,只是到了后来,“聘”多为经传所用,“娉”字渐趋式微,以至于“娉”完全为“聘”所取代。因此“聘”也就有了婚姻嫁娶的含义。

又《周礼·典瑞》云:“谷圭以和难,以聘女。”这里谷圭是一种刻饰有粟纹的圭,古人认为其为善圭,故周天子遣人和诸侯之难,以及遣人聘女于诸侯的时候,都要拿着谷圭以致辞。由此知礼书中“聘”也有表嫁娶之义者。

最后,聘还有聘请而任用之的含义,如聘任之聘。聘礼,是天子、诸侯交往之事,主要取“聘”字访问之义,同时“聘”字后两种含义也揭示了聘礼的发展与变化,对此我们也要给予充分的重视。

聘礼的界定及聘事的认定。一般认为,聘礼是周代天子与诸侯以及诸侯之间遣使往来的外交礼仪,聘礼有三种类型,即天子聘诸侯、诸侯聘天子与诸侯交相聘。不过此类概述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定,主要是根据《左传》的记载而得出,反映的是春秋时期聘礼的情况。

春秋时期是聘问活动最为繁盛的时期,故聘礼表现的如此全面。相比之下,西周和战国时期的聘礼是否也表现为以上三种类型,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梳理材料。从西周到战国,随着历史环境的发展变化,聘礼的形式与内容也在不断变化,但聘礼总归属于天子诸侯遣使交往礼的范畴。

聘礼在传世文献中的记载不是十分整齐,不同的文献材料中,聘礼具体所指也有所不同。以下以《仪礼》、《左传》、《周礼》中所记聘礼为例试说之。先来看《仪礼》中的聘礼。《仪礼》有《聘礼》一篇,郑玄《目录》云:“大问曰聘。诸侯相於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小聘使大夫。”

贾《疏》云:“《大行人》云:‘上公九介,侯伯七介,子男五介。’又云:‘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杨天宇先生题解曰:“聘是问的意思,也就是访问、慰问的意思。

据郑玄《目录》说,中国古代的诸侯国之间,如果很长时期没有盟会之类的事情,就要派出使者,带着礼物互相访问,以结友好,这就叫做聘礼。聘礼有大聘和小聘之分。大聘的规格高,要派卿做使者,带的礼物多,主国(即被聘国)接待使者也极隆重。小聘叫作问,规格较低,礼轻,只派大夫做使者。本篇主要是记载大聘的礼仪,亦略记及小聘礼。”

由上可知,《仪礼·聘礼》所记主要是侯伯之国遣卿大聘之礼。为什么《仪礼》中只有诸侯聘诸侯之礼,却没有诸侯聘天子及天子聘诸侯之礼,胡培翚认为是“盖皆阙而不存耳”。至于《聘礼》所记是春秋时事,还是西周时事,而或兼而有之,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察。

其次,来看《左传》中的聘礼。《左传》中天子、诸侯间的遣使交往均可称聘。如隐公七年:“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此为天子遣使聘诸侯;襄公二十六年:“晋韩宣子聘于周。”此为诸侯遣使聘天子;诸侯互聘则无数,如庄公二十五年:“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据《左传》,则聘礼在春秋时期已经成为天子与诸侯以及诸侯之间主要的交往方式之一。

最后,再来看《周礼》中的聘礼。《周礼》中天子、诸侯之间的交往情况要更为复杂。有天子使臣于诸侯者,见《大行人》:“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遍存,三岁遍覜,五岁遍省。”郑《注》曰:“抚犹安也。存、覜、省者,王使臣於诸侯之礼,所谓间问也。”有诸侯遣臣聘天子者,见《大宗伯》:“时聘曰问,殷覜曰视。”

贾《疏》曰:“此二经者,是诸侯遣臣聘问天子之事。”有诸侯交相聘问者,亦见《大行人》:“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郑《注》曰:“小聘曰问。殷,中也。久无事,又於殷朝者及而相聘也。父死子立曰世,凡君即位,大国朝焉,小国聘焉。此皆所以习礼考义、正刑一德以尊天子也,必择有道之国而就修之。”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左传》中的三种聘礼形式,都可以在《周礼》中找到相对应的记载,但是“聘”在《周礼》文本中只适用于后两种情况,即在描述诸侯遣使于天子及诸侯相互交往的时候,《周礼》用“聘”字。而在描述天子遣使于诸侯的时候,《周礼》只用“存、覜、省”等字来表述,绝不言“聘”。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倒是《周礼》中的“覜”是天子、诸侯之间行聘问之礼时上下通用的礼称。如上引《大行人》曰:“三岁遍覜”,此“覜”是指天子聘诸侯。《大宗伯》云:“时聘曰问,殷覜曰视”,此处之“覜”与“聘”同,均指诸侯聘天子,但“覜”与“聘”的具体含义又有不同。

杨天宇先生案曰:周王畿以外的土地,自内相外,每五百里为一服,划分为侯、甸、采、卫、蛮、夷、镇、番九服(见《夏官·职方氏》),其中蛮服,《大行人》名之曰要服。自要服以内六服的诸侯,都当定期朝王:侯服一年一朝,甸服二年一朝,男服三年一朝,采服四年一朝,卫服五年一朝,要服六年一朝。

这样安排的结果,在位之王的元年、七年、十一年这三年,就只有侯服的诸侯来朝,故郑《注》曰“朝者少”,而其他五服的诸侯则皆遣卿来看望,故郑

《注》曰“诸侯乃使卿以大礼重聘焉”。故所谓殷覜者,是指每十二年内,当只有侯服诸侯来朝的三年,其他诸侯遣卿来看望。故《说文》曰:诸侯三年大相聘曰覜。即谓元年、七年、十一年。

由此可知,覜是众多诸侯同时遣使来聘周王,聘是单个诸侯的使者来聘。也就是说,覜的时候有很多使者,聘的时候只有一个使者,此即所谓大夫众来曰覜,寡来曰聘。

以上是《聘礼》、《左传》和《周礼》中所记聘礼的情况,可见其有细微差异。或正鉴于此,有学者才以诸侯之间的聘礼为聘礼的“常义”,而以天子与诸侯之间的聘礼为聘礼的“广义”。

据上述三部文献我们可总结出聘礼的若干特征,并以之作为认定金文材料中聘礼的标准。聘礼最典型的特征可谓是使者往来其间,出聘方派出使者,受聘方以礼接待使者。聘使是整个聘礼活动的灵魂人物,并且由王和诸侯派出的使者才可称为聘使。聘礼出使目的一般认为在于结友好。当然,亦不能拘泥于经说,行聘礼还可能有其他目的,如据《左传》,春秋时行聘礼的目的就多种多样。

“聘”字出现的很晚,在甲骨文及西周金文中至今没有发现此字,直到战国铜器《商鞅量》铭文中才有了可以明确认知的“聘”字。殷周甲骨及金文文献中,虽多见遣使之事,但由于没有以“聘”标示者,因此要认定这些材料中何为聘事,还需一番鉴别工作。

如西周金文中所记遣使往来之事多称“省”、“宁”、“安”,更多时候仅单言“使”。有使者往来,显然符合聘礼的特征,但是这些使者是否可以和聘使划等号,尚需要我们小心谨慎的辨析。

在《周礼》、《左传》等文献所记西周、春秋时期的使者有很多种。如《周礼·大行人》记天子遣使于诸侯就有间问之使、归脤之使、贺庆之使、致禬之使。其中唯有间问之使属宾礼,余者如归脤、贺庆属嘉礼;致禬属凶礼。又如《左传》中除了记有聘使之外,还有:赐命之使、归胙之使、归賵之使、赴告之使、乞师之使等等。西周金文中有馈赠之使;战国楚简中有归胙之使。

以上种种使者虽然不能径直归为聘使,但其中也有些使者所行之事与聘事相类,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认为是聘使的另类。如归胙,是周王赠送给诸侯祭肉,对于诸侯而言这是件很荣耀的事情,所以要特别记载下来,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归胙可认为是特殊的聘礼。又如《左传》襄公二十四年:“穆叔如周聘,且贺城。”昭公八年:“叔弓如晋,贺虒祁也。”这显然是聘使而兼为贺庆之使了。

另外,我们也注意到,《聘礼》中即有云:“若有言,则以束帛,如享礼。”“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事在成公八年。如此看来,若把“若有言”的内容放大,就可以“若有言”之事代替“聘”而成为出使之称,而尽管“若有言”各不相同,却都统属聘事。正如《左传》记春秋时列国相交往,出使目的多种多样,却又通称为聘。

再者,就仪节论之,对于这些使者的接待礼仪,傧、赠之事不会与聘礼有太大不同。金文中对于使者亦多见“宾之”。当然,必须承认有些使者并不能归为聘使一类,如赴告之使,凶礼之事,若以其为聘事,显然是不合适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文献中所记使者出使之事,虽行事目的有不同,但大都可以视为聘使,只有少数不在其列。就西周金文中的遣使之事而言,其中省、宁、安,与《周礼》“存、覜、省”相类,归为聘事自然没有问题。

结语

其余大量单言“使”的材料,需要对材料进行具体分析以甄别其与否。像馈赠之使,我们谨慎起见亦将之排除在聘事之外。而对于其他铭文中并没有明文限定其事类的使节,凡于聘事相类者,我们均视之为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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