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既能体现神的意志,又是祭祀神之物,玉的

玉既能体现神的意志,又是祭祀神之物,玉的功用又非甲骨可比大家好,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是关于我国古代礼文化以及玉文化的。什么是礼?礼是干什么用的?孔夫子曾经喟叹:“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意即:礼啊礼啊,难道就只有玉帛而已吗?当然不是。我们且看看古今贤哲对礼是如何定义的。《礼记·乐记》曰:“礼也者,理之不可易也者。乐统同,礼辨易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礼节民心,乐和民声。”《荀子·礼论篇》调礼乃“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夫礼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国语·晋语》曰:“夫礼,国之纪也。”《左传·隐公五年》臧僖伯日礼的作用在于“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章太炎《礼隆杀论》曰:“礼者法度之通名,大别则官制、刑法、仪式是也。”上述各家之言虽在文字上不尽相同,但意思却是一个:礼是法度是法律、是尊严,是用礼乐的形式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严格固定下来,统治阶级内部尊卑高下也用礼乐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即便是小到服饰器用,一旦僭越,便构成非法。谁若是逾越礼制的鸿沟,绝无存活的可能,于是乎统治阶级便可获得长期的统治。统治术不外乎两大手段:所谓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礼乐可谓齐备了。礼乐的功用归根结底便是统一信仰、制定法度、固定习俗。如速反法度,则用“礼”去“辨异”,让违者戒。为求社会稳定,则用“乐”去“统同”。礼节,礼节,礼是用来节制人的,是以国家机器做后盾、以理论文章去节制每个人的行为的。即如礼乐中之“德”治内容而言,孔子在《礼记》中有大段“比德于玉”的论述,大谈特谈了玉之天、地、仁、义、忠、信等美德,极力宣讲玉含天地威仪、玉孕治国之德。借问诸君,人世间可还有越过美玉的东西吗?玉石之论不仅入于典章,更被推崇极致。一部统治学说通过利用美玉所推理演绎出来的对人的节制理论和力量是今人难以想象的。至此我们稍可理解为什么古时候一块美玉能换15座城池,为什么古人为争夺一块美玉不惜发动战争。礼对统治者来说是比天还要大的事,故比之为“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亦不为过也。所以“礼乐不可斯须去身也”。礼乐的影响是深远的。玉的特殊功用是什么?或曰能使王和国家典相结合的特殊原因又是什么?说起来其实也简单。玉是一种矿石,它的所谓特殊功用是人们在意识形态中硬加上去的。千古以来,说千道万,恐怕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它可以祭祀神灵、祈求福祉。以玉事神乃属古礼,上古先是鬼神,非用祭天、祀鬼、敬神等手段不足以服众,玉乃第一要件。但回过头来说,礼谓“所以事神致福也”。礼的祀神致福目标和玉的祭神祈福功用是完全一致的。那么,玉入“周礼”就再自然不过了。由此我们知道玉文化理论成为国家统治理论,第一个原因是在于玉和“礼”“功能相吻,理所应当”。其次,从根本上来说,商周两代是我国古代礼仪文化获得发展、走向定型并集大成的时代,在原始文化后期,以“礼”为旗号、以神灵祭祀为核心的巫觋文化走向了典章文化,原始的全民性的巫术礼仪走向了奴隶制国家的统治法规,为原始宗教服务的巫觋者之流一变而为步入统治阶级内部的知“天道”的思想家。随着“周礼”的成立,巫者成了史官,玉论入了典籍。巫、玉仍继续服务于神权与王权合一的政治。由此我们可知玉文化理论之所以成为古代国家统治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其第二个原因恰在于“巫、玉相携,步人典章”。第三,我们在上古史的知识领域中,恐怕还很难寻到一件事物在功用上能和玉相提并论。人们所熟知的中国史前物质文化三大贡献-玉、漆和丝绸,后两项就远没有如玉那样“幸运”。它们在“周礼”中虽被提及,但涉及的深度和广度是远不能和玉相比的。以丝绸而论,古代称帛,也是供神之物。商周祭祀动辄祀以玉帛,孔夫子不都感慨“玉帛云乎者”了吗?是的,玉和帛都用于供神,但玉独具代表鬼神的神格作用,在人们的心目中具有沟通阴阳两界的功能。帛除了被用于敬祀神明贿赂神明而外,看来是不能代表神明的,它的神学功能就大大地打了折扣,因而在礼仪中的作用和份量就自然比玉小得多了我们不妨和甲骨相比,殷人无时不卜、无事不卜,国之大事多用龟甲求验,故大龟乃国宝,其作为神灵意志的体现者或鬼神意思的代言人,是不言而喻的。但我们也从未听说过可用龟甲祀神,从未见过龟甲可以作为供品。从这一点来看,玉既能体现神的意志,又是祀神之物,玉的功用又非甲骨可比。由此,我们终于知道玉入典章的第三个原因“不可替代,舍我其谁”也。好的,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欢迎大家订阅我们,和我们一起了解更多好玩有趣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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