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编刘扬,今天来和大家聊一聊三《礼》:百代损益而精神无亏,历代典制之源。中国历史上每一个王朝的更迭,都要向传统寻找精神支柱,而礼制则是恢复混乱的社会秩序所必不可少的良法。因此,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具体的礼制细目,各代有所不同,但基本精神则是一致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道”罢。本节拟大致叙述一下三《礼》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礼经中的礼典,既有撰者规划的成分,也有先秦曾实行过的礼制记载。自汉魏以降,许多思想家、政治家纷纷发表对礼的见解,给礼注人新的内容,使其继续规范制约社会生活,到唐代,官方颁定的《大唐六典》及《大唐开元礼》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礼制的成熟与定型。唐代官修礼典中的各种制度深受《周礼》的影响,都试图法本《周礼》,并著之于法令,完成了中国礼制的法典化,其礼典保存和实行的时间又较长.因此对以后各代的影响很大。《大唐六典》30卷,题为唐玄宗御撰,李林甫等奉救注释,实出于张九龄等人之手。《唐六典》中涉及的官职,超过《周礼》“六官”甚多,其30卷中,直接比拟六官者只有7卷,可见其名为“六典”者,乃是仿照《周礼·家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即治、教、礼、政、刑、事六典。《唐六典》的撰写方式,在体裁上也是以《周礼》为蓝本的。如吏部有司勋郎中一人,从五品上。注曰:“《周官》有司勋上士二人,凡有功者,司勋诏之。”其他礼部、兵部、户部、刑部等都是如此,不赞。明、清两代,仿《唐六典》而有“会典”。《明会典》,弘治年间官修,其凡例之七说:“本朝设官,大抵用周制《即《周礼》之制》……而事归之六部。”《清会典》乾隆时官修,其凡例《光绪本》之二说:“会典大要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如周六官、唐六典。”《唐六典》中虽然言及《周4礼》中的吉、凶、宾、军、嘉五礼,但甚简略,故另有《大唐开元4礼》卷专载之。宋代虽无“六典”、“会典”,但有《开宝通礼》、《政和五礼新仪》以及卷轶浩繁的《会要》等,其《会要》中关于礼的内容,亦分吉、丧《凶》、嘉、宾、军五大类。明《集礼》50卷,徐一夔等奉救撰,其中吉礼14卷、凶礼2卷、军礼3卷、宾礼2卷、嘉礼5卷。清《通礼》,乾隆时救撰,共54卷,其中吉礼、嘉礼、军礼、宾礼、凶礼为50卷,附冠服通制和仪卫通制4卷。由上可见,礼经的官制和礼仪制度,一直影响到清末。在官职上,《周礼》六官的分职恰似明、清时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周礼》六官之长,恰似明、清的六部尚书、其贰则似六部的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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