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人:官名。司市之属官,掌管评估物价、签订契约。
质人掌管评定市场上的货物、奴婢、牛马、武器、用器、珍异食物等的价格。
凡是从事买卖的授予质剂(契约)做成交凭证:大宗买卖用质做成交凭证,小宗买卖用剂做成交凭证。掌管考察市场上取予货物所用的书契,统一市场上的度量衡标准,统一布帛的幅宽、匹长标准,走动巡视并检查,如有违犯禁令的,就没收其货物并要罚款。
凡处理有关券契的纠纷,视持质剂人居住远近而约定各种期限:都城中约定在十天以内;四郊在二十天以内;邦甸、家稍在三十天以内;邦县、邦都在三个月以内;王畿外的诸侯国在一年以内。在约定的期限内来投诉就受理,有效期外则不受理。
廛(chán)人廛人:官名。掌管征收市场税收及罚金。廛,古代平民一家在城邑中所占的房地。后泛指民居。
廛人掌管征收市场的店铺房屋税、货物税、质剂税、罚款、市宅税,而将税款交入泉府。
凡是屠宰牲畜的,向他们征收取牲畜的皮角筋骨以此抵税,并交入玉府。凡是四时的珍异食物有滞销的,就收购进来而交入膳夫之府。
胥师胥师:官名。掌管市场(一介次,即二十肆)的物价,公布禁罚、禁令,为介次之长,并掌领群胥。胥师并非正式官员,而由司市推举担任。下文贾师、司暴、司稽同。
胥师各自掌管本次所辖二十肆的政令,而使各肆货物价格合理均平,张榜公布市中有关的刑罚和禁令。
审察那些欺诈作伪、巧饰其行以兜售伪劣物品的人,而对其分别加以惩罚,处理小事情、审理小的纠纷而加以裁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