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在齐闻《韶》(1),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一连三个月品尝不出肉的滋味,说:“想不到音乐之美竟然达到这样的境界。”
本章记述了夫子在音乐方面的独到造诣,也表现出他一贯的好学精神。
(1)韶,指流传于虞舜时期的宫廷舞乐。取名为《韶》,是为了表明舜能够继承帝尧之德。故而《礼记·乐记》中说:“韶,继也。”《韶》乐的名称在古籍中多有出现,却略有不同。如《周礼》称之为《大韶》,《左传》称之为《韶箾》《汉书》则称之为《韶》。
《孔子世家》记载,公元前年,鲁国内乱,鲁昭公被三桓家族合力击败,被迫流亡齐国。由于夫子在舆论上支持了昭公,面对国内复杂的形势,他也带着从政的愿望来到齐国。在一次与齐乐官谈论音乐时,夫子有机会聆听了《韶》乐,那美妙的旋律、纯正的思想、高超的技艺深深地吸引了他。由于太过投入,竟然很长一段时间里,夫子连自己平日最爱吃的肉都没了滋味,这种精神上的享受已经远大于口腹之欲。不过,既然鲁国是周公旦的封地,特赐享有天子之礼,也是公认的保存礼乐文化最完备的诸侯国。那么,为何夫子没能在鲁国听闻《韶》乐,反而是在齐国呢?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鲁国保留有《韶》乐,但夫子当年资历尚浅,并没有机会接触。因为《韶》乐被视为宫廷最高的雅乐,只有在重大祭祀或外交场合才能演奏。第二,齐国本没有《韶》乐,这种舞乐乃是陈国的公子完带来的。据《汉书·礼乐志》记载,在周初分封时,虞舜的后裔被分封在陈,《韶》乐就在陈国传承下来。到了陈宣公时,公子完在国内的权力斗争中失势,就跑到齐国避难,也将《韶》乐带了过来。这就是夫子在齐听到的音乐,被他形容为“尽美矣,又尽善也”,艺术形式美到了极致,思想内容好到了极点。(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