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红楼梦》的人都会为书中所描写的众女子的悲惨命运叹息,虽然红学界至今犹对《红楼梦》第五回宝玉梦游仙境所见的“薄命册”的册数及人数意见不一,但对妇儒皆知的“十二金钗”,还是比较统一地认为指警幻仙子介绍给宝王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所列的十二冠首女子:黛玉、宝钗、元春、探春、湘云、妙玉、迎春、惜春、凤姐、巧姐、李纨与秦可卿。
但是在看《红楼梦》时。笔者产生这样的疑问:曹雪芹除泼墨如水地描写“十二金钗”的命运外,还花了许多笔墨描写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丫鬟,如果认定“金陵十二钗”仅指“正册”所列的十二冠首女子,则那些描写丫鬟的文字(有的是整回)岂不成了闲散多余的冗文?
脂铨本“凡例”的作者写道:“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遍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难道真如警幻仙子回答宝玉那样:“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吗?
许多学者设法寻找“十二金钗”的本原,论者伙矣,有人从古代女子流行高鬟发式以求“十二金钗”本义;有人从古代数理思想分析《红楼梦》中的数字。笔者是红学门外汉,不敢喙舌其中,以免贻笑大方,然见有的观点仅就“十二金钗”论“十二金钗”,却忽视了对数字“十二”本原的追溯,故借鉴陈大康先生之论。加以阐述。
我们说,数字本只表数学意义,但随着时代推进,古人自觉不自觉地追寻某些数字与文化的契合,从而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数字也愈来愈带上浓重的文化色彩,形成各种各样的非数学意义,这种带有文化性质的意义,对于有数干年悠久文化史的中华民族来说更为丰富,也形成相当完整的系统。
远在先秦时代,人们以天的历数来解释人事变迁的传统观念就已形成,历代的统治阶级又多利用星象占卜来分析得失,预言未来。
《周易·说卦传》开头就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参天两地而倚数”──《周易》这本儒家经典就是通过天地之数的变化而分阴阳的,以天地之数构造筮法,通过数学结构的某种变化关系模拟整个世界的演化过程,及万物生息、规律的递演。先人之所以对数字如是看重,与数字的特点有关:数字具有极大的抽象性,便于装填实在的内容;数字又富于变化,又可以为无限变化着的事物提供某种模型。先人这种以天象附会政治人事的观念,中国古典小说鲜有不或多或少受之浸淫熏染的。
对《红楼梦》,就有人认为整部书就是“阴阳互转”“五行循环”的一秒冷冰冰的抽像演绎,这种观念有待商榷,然观《红俊梦》,曹公确实深受《周易》的影响。如三十一回湘云与翠缕的一段讨论,作者借史湘云之口提出了“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阴阳不过是个器物,赋了成形”的阴阳观。这种影响也表现在作者对数字形式的完美整齐近乎固执的追求。
红楼开篇提到了女娲补天的神话,原始神话井未写石头的数目,而曹氏创造出“三万六千五百块”,正是张衡的《浑仪说》记载周天“三百六十五度”的百倍,所以脂砚斋评语指出这种描写“合周天之数”。
作者对数字的虔诚更突出地表现在对“十二”这个数字的频繁使用上。《红楼梦》中不仅正册、副册、又副册分别列了十二个女子,而且,梨香院的女伶恰是十二个;为元春省亲,贾蔷从姑苏采买十二个女孩子;尤氏上房置放了十二张雕漆椅以备贾母祭祀后休息;当周瑞家的问起“冷香丸”时,宝钗介绍药料是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开的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花蕊十二两,冬夭的白梅花十二两,又要雨水这日的雨水十二钱,白露这日的露水十二钱……还有贾母生日收到的围屏又恰是十二个,等等。另外省亲别院里,妆蟒绣堆刻丝弹墨并各绸绫大小幔子一百二十架,椅搭、桌围、床裙、桌套,每份一千二百件,都与“十二”有关。
陈大康先生指出,“在古代阴阳学说中,十二属阴,最为人们熟知的莫如天为阳,地为阴,地支数为十二;日为阳,月为阴,月绕地一周之数也是十二,既然曹雪芹描写的是封建社会女性的悲剧,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坤卦又为,全由阴组成,那么,他自然要以十二为金钗之数了。
“十二”的“阴”的本义首先引申出取全的意义,以地支命名时辰,一日有十二时辰,以月计年,一年又有十二个中气与十二个节气;人又有十二生肖,这些都以“十二”为周期,由此也就有全的意义。《周礼·春官宗伯》言:“(保章氏)以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早降丰荒之象。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十二”表全之义再引申,虚化表多,这更多见于西汉至唐代的诗文中。《史记·封禅书》:“管子曰:‘古人封禅者七十有二家,夷吾所记者十有二’。”《西洲曲》:“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木兰辞》有“同行十二年”,“策勋十二转”,“军书十二卷”。李贺《李凭箜篌引》有“十二门前融冷光,二十三弦动紫皇。”
我们再回头看看“十二金钗”。钗,本是指妇女头上的饰物,故旧称女子为“裙钗”或“金钗”,“十二钗”最早见于梁武帝的《河中之水歌》,诗中有句“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原言髻高插钗之多。随着“十二金钗”使用的广泛,到唐诗中,借代用指妇女之众多。如白居易《酬思黯戏赠》中有句“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山堂肆考·角集》卷二十三有:“歌舞之妓甚多”的注解。可见诗中的“金钗十二行”就是借代姬妾、舞妓、歌女。再如宋代黄庭坚《梦中和觞字韵》有句云:“何处胡椒八百斛,谁家金钗十二行。”则是从白诗句法演化而成的。
“十二金钗”到唐以后已愈来愈固定地借指人。宋代沈立《海棠百韵》有“金钗人十二,珠履客三千”的咏唱,到明代《再刻拍案惊奇》中,“十二金钗”已成为成语,都为笼统的称渭。清初诗文中,引用“十二金钗”的典故者屡见不鲜。朱竹《净志居诗话》称北里中十二人“先后齐名,所谓十二钗也”。袁枚《小仓山房诗集卷三十五·谢镜诗》中有一联:“三干书卷斗然如,十二金钗掠鬟鸦。”孔尚任《舞灯竹赠流香阁》有句云:“久久帘动一灯来,一灯一灯陆续吐;十二金钗廿四灯,灯光人面添媚妩。”尤可注意的是曹雪芹祖父曹寅《续琵琶》第三十一出“台宴”中有词云:“正是:门迎珠履三干客,户列金钗十二行。”
通过以上对“十二”及“十二金钗”本原的追溯,我们可以说;把书名取作《金陵十二钗》,这正是作者的巧妙之处,一方面包含了“十二”属阴之本义,使“十二”有明显的实体意义,更用其取全之引申义。曹雪芹曾借史湘云之口说出了选用“十二”的全义:第三十七回蘅芜苑夜拟菊花题时,宝钗提出“索性拟出十个来”,湘云却说:“十个还不成幅,索性凑成十二个便全了。”所以,书中多次使用“十二”这个数字,均有全、多之义,从而以“十二金钗”为对象又超过了“十二”。
金钗们个个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向人们展现了花柳繁华、富贵温柔的女儿世界──大观园里的“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通过红消香断,花落春残的描写展现了封建社会中妇女们各种悲剧命运的类型,给我们以深沉的思考,并启迪我们:封建社会中妇女们的悲剧类型远不止十二种。从而高度地概括了一代被压迫妇女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
红楼未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