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苍茫的人海中,邂逅一个一见倾心的人,得有多大的造化?在无涯的岁月里,相遇一段适我愿兮的爱情,需要多大的福分?可他还是遇见了她;而她,也刚好遇见了他。顿时,无数火星儿从幽暗处迸溅了出来。无数花瓣儿从苞蕾中绽放了开来。无数嫩叶片儿在枝头伸展了开来。春天如期而至。
还得有点儿风,柔柔的俏俏的风,捎带来远远近近的春天的气息,捎带来黄河水面上腥甜的水汽,也捎带来河中小洲上雎鸠鸟的唱和声。人们传说,雎鸠鸟是情意专一的,出双入对或夫唱妇和时,永远都是固定的那一对儿,正如后世的王先谦先生所言:不乖居,不乱偶,也就是不搞非正当异性关系。就在这睢鸠鸟的和鸣声中,他一眼就逮到了她娇俏的身姿,瞬间里,那身姿就烙在了他的心底,就刻在了他的脑海里,就占据了他的全世界。一段美好的爱情拉开帷幕,一首旷世的诗歌也从“他的心底飞出: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诗经周南关雎》)
在当时,他肯定沒有料想到,从自己心里无意间流淌出的这首诗歌,会成为不朽的万世经典:在此后的多年间,被数不清的人评注,被数不清的人引用,被数不清的人吟唱。且不说曾被孔老夫子从《诗三百》中单拎了出来,做了专门的评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也不说其后又有多少先贤雅士如子夏、郑玄、朱熹等,对它做了考据与研究,单说其群众基础:从僻远乡村的清晨,到繁华都市的黄昏,从满腹经纶的鹤发儒生,到咿呀学语的总角小儿,睢鸠鸟的关关和鸣声,从来都是不绝于耳的。甚或可以称之为一个民族的同一首歌。
是一见钟情么?当然。其实,一见钟情没什么不好。纵然如当下网络语言调侃的,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是权衡利弊,也未见得不妥,见了令自己感觉美好的色砰然心动,何错之有?与见了国色天香的花朵就心花怒放,有何不同?美好的东西人见了都爱,不正是人之常情么?何况,见色而临时所起的意里,没有日久生情的现实利益的考量与算计,是不是更纯正,更真挚,更像爱情原本的模样?
爱情中若有了现实利益的考量与算计,就像米饭中掺了白的石子,眼晴未必看得出来,但牙硌得难受;就像酒里边掺了水,看起来很美好,却越喝越寡淡,越喝越无味。
有时侯就想,其实所谓理想的爱情,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到了合适的人而已:两个原本可能素昧平生的男女,因了某种无法言说的因缘巧合,不期然相遇了,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间,彼此都有一种奇怪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曾在哪里见过?
真的在哪里见过么?在哪里见过呢?真的见过么?然后,彼此心里都轻轻地叹息一声:原来,我要找的那个人,他就在这里啊。仿佛是前缘已定。仿佛是冥冥中未了的故事,有了接上续集的可能。他就是这样遇到了自己的窈窕淑女。其时,她正跟一帮姐妹们在河里采摘荇菜,左右流之,顺着水的流势,左采一下右采一下,不但身材苗条,仪态曼妙,举手投足间还透着娴静,也透着灵动呢。
让人看一眼就像眼晴触了电,蝎子蛰了心,而且分明还是个淑女呢!内在里尽善矣,尽美矣的淑女。何以一眼既看到了女孩的外在,又看穿了女孩的内在呢?人的仪容和举止就透露着人的教养呢!仪容和举止好的人,品行一般差不到哪儿去的。自然,在这里不排除有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情感效应。
更要命的,仅仅是这一眼,就一眼千山万水,一眼亿万斯年了,他竟然都认定了对面的这个女孩,就是他千万里寻寻觅觅,千万年心心念念的君子好逑,也就是能适配君子的佳偶。
由此可以看,他是要找个好女孩来结婚的。
有句我们耳熟能详的话说,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他肯定不是来耍流氓的。那些浮浪子弟,见了美色而顿起轻薄之意,然后,始乱终弃。他没有这样的念头。
在《诗经》时代,由于男女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也由于浮浪子弟的薄情,始乱终弃的所谓爱情故事并不鲜见,比如《郑风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大意是说,那个小混蛋啊太狡猾,不肯和我再说话。都是因为你啊因为你,害得我连饭都吃不下。明显是失恋女子的幽怨和哀伤了,但也透着割舍不下的缠绵。能轻易分手的所谓爱情,应该说,都与真正的爱情无关,至少不是纯粹的爱情。
再比如《郑风遵大路》,一对私奔同居的男女闹掰了,那个被弃的可怜女子只能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袪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沿着大路撵着你的脚步走,手儿拉着你的衣袖,求求你不要厌弃我,咱们好了这么久,你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很明显,在大路上穿行的风中,凌乱的不仅仅是这个女子本人了,还有她的命运,她的未来,她的一切。
不妨再深挖一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诗,实际上还强调了这样一个观念:只有淑女才能适配君子,也只有君子才能匹配淑女,两下里是相互的。而非像长期以来单方面强调的娶妻娶德,只强调女人的德行操守,对男人似乎就可以放宽一线。实际上,真正的君子和真正的淑女结合,才可以称之为天作之合。
一见钟情之后,窈窕淑女彻底陷落了他的全世界,他都寤寐求之了:醒着时,满脑子都是她的身影;睡着时,梦境里也全是她的身影。迫切地想日日夜夜与她相厮守,迫切地想生生死死跟她在一切,迫切地想跟她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然而,却求之不得。
怎么样个求之不得?可能是之后他再去故地重游,想再一次邂逅相遇,奔流涌动的黄河水面上,却再也找不到那个窈窕的身影了。就这么惊鸿似的仅仅一面之缘,明明白白扰乱了一池春水,却再也找不到人影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空气消失在空气中。也可能是他之后再去河边,明明还能看到那个窈窕的身影,在水里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也就是扭动着娇俏的腰肢,左一下右一下采摘荇菜,可是,他却只能痴愣愣地远远看着,呆呆傻傻地定定瞧着,多少次想上前搭讪,却不敢冒进;无数次在心里排练着怎样向她表白,却终是没有勇气向前挪动一步。
面对着女神一样的存在,他的自卑被明白无误地压榨了出来一一因为对对方的敬慕而产生的自卑。爱情里的“敬慕是个好东西。说到底,爱情里是必得有敬慕的,你敬慕我,我敬慕你,彼此对对方的爱意才会更庄重,更饱满,更投入,爱情才会更像爱情。别说是爱情了,就是极平常的人际交往,倘彼此间缺了敬慕,因为敬慕的核心要素是尊重,也就丧失了友好亲近的基础,很快会一拍两散的。因此,可以说,彼此没有敬慕的爱情关系,很可能是基于男女关系的瞎胡闹,也可能是因为共同的现实利益结成的某种联盟,都跟纯洁呀、纯情呀沾不上边的。
面对着女神一样的存在,他平素的教养也完完全全表现了出来。理想的爱情,总是能激发人性中的善与美。他做不到像《召南野有死麇》中的那个猎人一样,看到有女如玉,就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在野外看到一个美白如玉的漂亮姑娘,恰好那个美白如玉的姑娘对他也有点意思,怀春了嘛,他就猎捕了一头小鹿,用洁白的茅草包裹了,送给姑娘做礼物。
应该说,这一幕当是原始社会的风俗遗存了,男相中女了,就用自己打来的猎物作为见面礼求爱,借以展示自己的强壮和能耐,借以激发对方的爱慕之情。就是《周礼》确立为主流意识形态并被全境推行后,婚姻礼俗中的六礼第一环节纳采,即男方家差媒人到女方家提亲,所备的礼物也常是猎来的野物。问题是,在这儿却是男孩直戳戳向女孩送礼求爱的,绕过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这首诗后来饱受道学家责难。其实,现在看来,也实在是无可厚非的,既然婚姻爱情是男孩女孩自己的事儿,就让他们自主好了。
而且更要命的是,女孩接受了猎人的礼物后,猎人竟直接上手了: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是女孩的话,轻轻地,慢慢地,别着急嘛!不要解我的围裙嘛!别惹得我家的小狗汪汪叫嘛!
这儿发生了什么,想必大家都懂的,女孩明显是欲拒还迎半推半就的;猎人呢,明显是急燥冒进鲁莽粗暴的。火辣辣的一幕人间喜剧。问题是,不合乎当时的礼法规矩。就是放到现在,也难以被人接受,人类的爱情毕竟不是动物狂欢,爱需要善意,爱需要等待,爱需要耐心。像这样急燥冒进,容易给耍流氓者提供可乘之机,也看不出对对方的尊重,和以尊重为核心要素的爱慕。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来,就是放在当下这个时空点上,先民们确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自有其合理之处。他“显然也做不到像《郑风将仲子》中的那个仲子一样,窥穴逾隙,都吓得女孩惊慌慌哀求了: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逾我墙,无逾我园……二哥哥呀!不要翻我们村的外围墙,不要翻我家的院围墙,不要翻我家的后院墙……仲子在步步紧逼,女孩在步步退让;一个胆大冒进,一个胆小恐慌。非是我不爱你呀二哥哥,我只是畏我父母,害怕被父母发现责骂;畏我诸兄,害怕被兄长呵斥;“畏人之多言,害怕乡邻们人多嘴杂嚼舌根。
这样的恋爱故事,若是放到现在,反倒有些怪诞了,现在的男孩想女孩了,一个电话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