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与白癜风患者心心相印 http://nb.ifeng.com/a/20190624/7560835_0.shtml第五节诗经六义《诗经》有六义,通常我们会认为这六义是“风、雅、颂、赋、比、兴”,其中“风、雅、颂”是《诗经》中诗歌的体裁,“赋、比、兴”是诗歌的写作技法。这种分类是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同的,从而被写进文学史或相应的语文教材中。但是在古籍中却是另一种排序,《周礼·春官·太师》说“太师掌六律六同……教六诗,曰风、赋、比、兴、雅、颂”,《毛诗大序》也更加明确指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为什么古人的排序和我们现今的认知不同呢?我们稍后解答这个问题,现在先了解一下这“六义”都是指什么。“风”的含义主要有如下说法:一是“风教”即“上以风化下”,在上位者以诗来教化下民,如《关雎》所代表的“后妃之德”可以正人伦。二是风为“讽”,人民有劳苦疲病、怨谤之气,发乎歌唱,对当局可形成“讽谏”,即“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三是见于《左传?成公九年》“乐操土风,不忘旧”,“天子省风以作乐(昭公二十一年)”,这里风是土风、民谣,即后来朱熹所言的“里巷歌谣”以及风就是地方乐调的说法。风教、风刺、土风(风俗)这三者之间有何关联呢?陈启源在其《毛诗稽古编》中说“余听言风,则专曰国风。要之:风俗之风,正当国风之义矣。然必有风教,而后风俗成,有风俗而后风刺兴,合此三者,国风之义始备”。也就是“风教”形成“风俗”,“风俗”产生“风刺”,三者是合而为一的。关于雅,也有几种不同的解释。一是雅借为“夏”字。《小雅》《大雅》就是《小夏》《大夏》,因为西周王畿,周人也称为夏,所以《诗》的编辑者用夏字来标西周王畿的诗。其依据是①雅、夏二字古代通用;②《墨子?天志下》引《诗》的《大雅》作《大夏》;③《诗》三百篇都是以地域分编,用地域名称再加标题。十五国风、三颂都是代表地域,所以二雅的雅也应代表地域,即借夏为字,如果不是这样,二雅是哪个地方的诗歌就代表不出来了。这种解释有其合理性,但大小雅的地域又是如何划分的却又不大好解释了。第二种解释是《毛诗序》所言“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这种解释认为依据所言政事的重要性来区分小、大雅,那么“雅”的作者就应是朝廷中的官吏们了。《大雅》反映了重要的政事,《小雅》反映的政事是次要的。但这种解释无法说明为何《小雅》中还夹有民间歌谣。第三种解释是以音乐的风格来区分“雅”,《诗说》言“风、雅、颂,以音别也。雅有小、大,义不存乎小大也”。例如朱子说“小雅燕飨之乐,大雅朝会之乐”;又例如《乐记》所载“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吴公子季札在鲁观乐,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所以这种观点认为“大小雅,当以音乐别之,不以政之大小论也”。颂又是指什么?颂又有两说,一说颂假借为“诵”,如《礼记·文王世子》说“春诵夏弦”;另一说是假借为“容”,是“歌而兼舞”之义。无论是假借为“诵”还是假借为“容”,二者实际上是互有关联的。《周礼》的注者曾说过“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诗谱》也说过“颂之言容,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帱,无不持载,此之谓容。于是和乐而兴焉,颂声乃作。美其德容,诵其声曰诵”。《诗大序》言“颂者,美盛德之形容”。这几句话告诉了我们,颂就是诵唱天子德行美好的样子,所以兼容了诵唱之“诵”与容貌之“容”。也有学者认为颂字本身并未假借“诵”“容”二字,古代籀文对颂的释义是“颂,从容声,作额”。认为“声必兼意,当是颂为兒之盛,引申为德之盛。不必假为诵,亦不必假为容也”。(胡朴安《诗经学》)说完了风、雅、颂,我们再说一说赋、比、兴。简单地说,这三者是《诗》涉及到的文字修辞技法,也就是我们今天经常提及的修辞方法。先说赋。《说文》“赋,敛也。从贝,武声,假借为敷”。《小尔雅》解释“敷,布也”,又说“铺,布也”,可见“敷”“铺”二字同义。《广雅》又说“铺,陈也”。所以有人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赋之为用,直言其事”。用今天的理解“赋”就是直接陈述,而不必借用比喻等方式。比就是我们现在常用的比喻。《说文》“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比为比密之比,引申为比次之比,因为事类相似,也称之为比。有人解释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即皆事类相似之训”。兴是三者之中最难以解释的。《说文》“兴,起也。从舁,从同,同力也”。《论语》中说“诗可以兴”,有人注释为“引譬连类也”。那什么是“兴”的“引譬连类”呢?有人解释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又有人说“诗人兴体,假象于物,寓意良深,凡记兴在是,则或美或刺,皆见于兴中”。用现在的话来说,“兴”是将两种看似不相关的事物相互关联在一起,用隐喻、暗指的方式来表述出自己的感情或观念。比和兴有时候难以区分,所以我们在阅读诗作时要深刻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或观念。可循的规律是,比通常是明显的比喻句或辞,而兴则具有暗示的相关性。用朱熹的话来讲,就是“兴比皆喻,而体不同。兴者,兴会所至,非即非离,言在此,意在彼,其词微,其旨远;比者,一正一喻,两相比况,其词绝,其旨显。且与赋交错而成文,不若兴语之用以发端,多在前章也”。这句话还给了我们一个提示,即“兴”这种写作手段通常出现在一首诗的开端部分或一篇文章的起始部分。我们现在知道了风、雅、颂、赋、比、兴的含义。那么为什么《周礼》及《诗大序》对六义的排序是风、赋、比、兴、雅、颂呢?这就涉及到了“体”与“用”的问题。风、雅、颂是《诗》之体裁,赋、比、兴是《诗》的修辞方法,是用。这六者的关联,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曾说过“六义次第如此者,以诗之四始,以风为先,故曰风。风之所用,以赋、比、兴为之辞,故于风之下。即次赋、比、兴,然后次以雅、颂。……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六义,非别有篇卷也”。这段话前半段大致是说明风所涉及到的写作技法多变,赋、比、兴都能处处可见,而雅、颂修辞技法较单一,所以在风后排列以赋、比、兴。而后半段则强调了六义是体用之间的关系,是难以割分的。对六义排序的另一种解释可见于近代学者吴小如先生的《说赋》一文,吴先生对六义的排序理解为风赋/比兴/雅颂。后两组与第一组是从属关系,即“比兴”是从属于“风”的,既想“主文而诡谲”而婉讽,当然宜“比”宜“兴”。“雅颂”是从属于“赋”的,既然可以直陈其事,则宜“雅”宜“颂”。用今天的话来说,赋是从正面、用积极的语言来歌功颂德。吴先生的这种解释虽然不一定准确,但可备一说。老邓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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