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必大的礼学思想,在敬天明分的前提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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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产生于早期人类祭祀天神、祈求福祉的活动中,人们相信完成祭祀典礼是沟通天人关系的重要途径。由于典礼的举行掌握在少数掌权者手中,因此礼也被视为天子与上天联系的工具,更是统治者在人间拥有权力的象征。

在经历长期社会动荡与发展后,人类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因而不再完全依靠“天命”来左右国家的兴衰存亡,礼也因此在祭祀仪式的基础上,更新为一套与宗法制度相配合的、社会公认的,用于“区分亲疏、上下、尊卑、长幼、贵贱、远近关系”的社会等级制度。

依此来确定包括统治者在内的各阶层人群的义务与行为规范,最终实现稳定国家的统治秩序,《左传》中有:“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

即是说:礼的功能在治理国家、安定社稷,使百姓有秩序,使后代得利益。在中国思想史上的第一个学术思想高峰期,先贤孔子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就曾试图恢复周礼以达到稳定统治的目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孔子并非周王朝的复辟者,而是试图在“周礼”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新的、具有人伦根基的社会政治秩序。

孟子在强调仁政的同时,将礼作为已经内化的思想原则;礼更是国家运行的根本,荀子曾说:“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

可以说自孔子提出“为国以礼”的政治思想开始,儒学的传承者在政治思想中大多都拥有“以礼治国”的共同主张,“礼治”也因此成为儒家政治学说的核心。

另一个思想高峰期则出现在两宋时期,以王安石、张载、朱熹、陆九渊等人为首的儒士群体,深入分析了《周易》、《春秋》、“四书”、“三礼”等经典中蕴含的哲学思想,其中“三礼学”即是对《周礼》、《仪礼》、《礼记》三本儒家经典的解读。

随着“三礼学”的进一步诠释,“礼”在政权统一、社会安定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周必大作为南宋前中期典型的通过科举进入官场的文人士大夫,更是将对《周礼》等儒家经典的诠释与其政治活动结合起来。

他曾说:六经之道同归,《礼》、《乐》之用为急。”在他看来,社会急需恢复礼乐。

他又说:“夫六经之治天下,如四时相须以成岁。且士大夫入而在宗庙朝廷,退而处闺门乡党,其朝会燕飨,升降揖逊,未尝斯须去礼也。”

周必大提出,运用“六经”治理天下必须将其中思想相互结合,如同一年中的四季缺一不可,进一步主张士大夫无论在宗庙朝堂之上,抑或日常起居之中都应当重视“礼”。

至于礼经之要,周必大曾总结说:

安上治人,莫大于礼,非礼无以事天地之神,非礼无以辨君臣之义。某谓礼经虽多,而其要实在乎此,敢以为献。

他认为执政者之所以能上安于天,下治于民,最重要的莫过于重视礼乐。“礼”既具有侍奉天地鬼神的作用,同时也是规定君臣大义、父子名分的标准。

周必大强调有关“礼”的经典篇目虽多,其中最根本的要旨就在“敬天”与“明分”两处,他对礼经的解读也主要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周必大一生经历了南宋前中期发生的诸多重大历史事件,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诸多领域都产生了重大、积极的影响。

在思想层面,他继承儒家礼乐思想,对南宋时期的礼学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贡献。回溯礼学发展的历史,其实不难发现,礼乐思想的继承从未中断,而每一次思想变革的高峰,都伴随着政治的变迁与经济的发展。

有宋一代,战后巩固新政权的迫切需求与经济发展带来的阶级变动共同形成礼学兴起的社会基础。

在思想文化方面,佛教自魏晋以来不断发展,并在当时形成规模,对儒家传统礼俗产生巨大冲击。客观因素的推动,迫使周必大对重振礼学的现实需求做出回应。

一方面,他在与理学家群体密切往来时,在解释礼学问题时,周必大吸取理学阐释义理的治学旨趣,尝试用“理”来解释“礼”;另一方面,又在故乡江西区域文化的影响下,表现出重视事功的思想倾向,将礼学思想与其政治、生活实践紧密结合。

在积极阐释《周礼》、《礼记》等礼学经典的义理思想时,周必大总结出礼经的要旨在“敬天”与“明分”。

其中,周必大所说:“非礼无以事天地之神”,一方面发展《礼记》中“礼主于敬”的思想,提出应当按照严格的礼制来敬奉天地;另一方面,他又结合南宋的社会现状,在力证明堂配祀祖宗的同时,强调以礼侍奉宗庙,并试图通过对儒家传统孝礼的提倡,使礼奉宗庙的思想为更多世家大族所接受。

随后,周必大又进一步继承孟子“君臣有义”的人伦思想,提出:“非礼无以辨君臣之义”,不仅要求臣子忠信为本、恪守礼节,还向君主提出成为遵礼表率,使臣以礼的建议。

总之,周必大继承和发展儒家礼学传统,在解释经义时无不突显出对礼的重视,并试图发挥礼在天人关系、人伦关系中重要的纽带作用。

周必大重视实践的思想特点使他在辨析经义的基础上,致力于开展礼学实践。第一步即是大力提倡礼教。

周必大吸取先王的治国之道,并结合现实,针对礼义难行、刑罚滥用的社会现状,主张通过礼乐教化,而不是刑罚威慑来实现国家稳定。

在他看来,礼乐不仅是帝王之学的重要内容,也应有一套适用于教化民众的礼教模式,通过学校的教育与日常生活中的践履,因材施教,发挥礼乐兼修内外的作用,达到修身成人的目标。

另外,周必大还将“明礼乐”作为儒学者的标准,不仅用于评判他人,更是他自身行事为人的重要准则。

在强调以礼修身成人后,周必大又进一步将其礼学思想运用于重构礼制的政治实践中,并提出为国之礼必从宜的思想主张,反复重申应当因时制礼、因人情制礼,在强调“礼”的规范性的同时,赋予“礼”灵活性的特点。

在亲历的两次内禅礼中,为妥善处理继承者与禅位者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周必大反复论及孝亲,体现出“礼”与“人情”相互融合的思想。

而面对宋朝在受书礼上多年受辱,孝宗皇帝急于恢复平等礼仪的现实,周必大则运用权变的思想,提出因时制礼,利用宋金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在尝试制定新的受书礼仪的同时,向孝宗谏言重点发展国力,等待时机。

周必大一方面强调“礼”作为规范,应当恪守遵行;另一方面,他的礼学思想并不是固守的,而是能依据时势从宜应变的。这使他得以在继承儒家传统思想的同时,发展出一套适应南宋社会的,更易被统治者接受的礼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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