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元宵节的名诗名词,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可谓首屈一指,独占鳌头。其中“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句,真真切切地反映了古时元宵节一个美妙的场景:青年男女“寻情记”。种种迹象表明,古代的元宵节可以称之为情人节。究其原因,只因古代一制度产生的结果。
这项制度便是宵禁制度。要知道宵禁制度自周代就开始实行了,百姓夜晚不得随便出行。《周礼》记载有专门的官员来负责此事,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寤氏,掌禁止夜行。《墨子·号令》说:“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晨见,掌文鼓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钥开门。”宵禁制度一直为后代继承,就是盛世繁荣的唐宋也不例外。
因为有宵禁制度,再加上封建礼仪的束缚,古代女性外出活动都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正如《易经》所规定“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女性一般只留在家,上“家里蹲”大学,因此,非亲缘关系男女很少有相聚机会。
然而,有一天,古代的女性是例外,她们是有自由权的。这便是每年农历的正月十五的元宵节。要知道元宵节也称为上元节或春灯节。
相传,汉武帝正月十五夜在甘泉宫祭祀“太一”的活动,被后人视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声。从黄昏开始,通宵达旦用灯火祭祀,由此形成了后世正月十五张灯结彩、夜游观灯的习俗。
到了唐朝,很多皇帝本身就喜欢元宵观灯,乐于亲自参与其中。唐中宗景龙四年(年)上元之夜,中宗就与皇后出宫观灯。唐朝女性在政府的组织之下,也积极参与元宵观灯的娱乐活动,甚至宫女都被允许外出。《唐会要》卷四九“燃灯”条记载:“天宝三载十一月敕。每载依旧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开坊市燃灯,永为例程。”从此以后,元宵节张灯观灯一直是元宵节民俗活动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上至帝王将相,下至民间百姓,都广泛参与其中。
虽然宋朝的民风远不及唐朝开放,但是在元宵节那天,对女性出游也没有什么严格限制。那天不论男女老幼,也不论身份学识,参与游玩的人最广泛,成为十二三世纪中国的“狂欢节”。古时青年男女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原本就缺乏交往的平台和良机,所以“开放”的元宵节自然就成了青年男女“邂逅爱情”的良日。
元宵节晚上,青年单身男女走上街头,彼此也心照不宣,借着赏灯、逛花市的名义,会用眼角余光偷看异性。单身男女一旦看上心仪的人,便会请朋友上前自报家门,如对方也有“眼缘”,那就是美丽的“邂逅”了。然后彼此留下姓名、地址,双方回家后各自禀告自己的父母,父母便可按照“明媒正娶”的程序走一下过场,直到把这个“灯下缘分”延续成有情人终成眷属。
旧戏中,有关元宵“邂逅”而一见钟情私定终身的典故举不胜举。如《春灯谜》中,宇文彦和影娘在元宵夜情定终身。韦述《两京新记》记载了南陈乐昌公主与丈夫徐德言恐国破后两人不能相保,因破一铜镜,各执其半,约于他年元宵节卖破镜于都市;后来,两人终于在元宵夜破镜重圆。
而欧阳修的另一首名词《生查子·元夕》:“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则表达了元宵节这天不见意中人的无限愁郁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