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一个很大的错误,我们小时候听说的,其实是司马迁杜撰出来的
图片:君王与百姓同流合污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乃是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所说的,流传了数千年,很有启发性。
《司马迁与史记》
一、太子犯法
公元前年,秦孝公指定了商鞅为秦国的左庶子。而商鞅也是胸有成竹,开始着手改革。就在商鞅变法一年后,一个“王炸”级的人忽然冒出来,把他搞得焦头烂额,到底是什么人?在《史记·商君列传》中,“王炸”正是秦国的秦孝公之子,也就是秦国的接班人。
历史上说,当时的王储因为违反了商鞅的法令而被捕,商鞅翻阅了这些资料,觉得这件事情很有根据,而且有充足的证据,所以依法应当处以死刑,何谓肉刑?在中国古代,肉刑是一种很残忍的刑罚,割掉他们的鼻梁、耳朵、四肢,总之就是要在他们的身体里,给他们造成难以抹去的伤痕。
但是《周礼》中有一句话,那就是“不能治大夫,不能治人,不能治人”,这是为什么?一来是维护自己的王位,二来是保护国王的安危,二来那些被施以酷刑的人,心理上或多或少有些心理上的扭曲,内心深处有一种对王国有害的愤恨。
就算是医生也不行,更别说是太子了,毕竟他可是下一任皇帝,要是在他的脸上割一道口子,以后还怎么坐得住?
二、替罪羊
虽然现在的社会风气很好,但在商鞅的心目中,并没有什么特殊阶级的概念,只要他不受到惩罚,民众就会反对他的新法律,如果他不能主持正义,一年多的时间,他的改革就结束了。
不过,作为一个皇子,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儿子变成一个废物,所以商鞅就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寻找一个替死鬼。所以,为了惩罚一个人,他只能选择两个人,一个是公孙贾,一个是公孙。
这二人既是太子的师长,又是皇亲国戚,自然要治罪。在春秋时期,凡是有公子、公孙二字的人,都是皇室血脉。公孙贾和公子虔,都是秦国的大人物。《史记商君列传》中有这样一句话:
大将军。君嗣,不得行刑,罚其夫子敬,刺其老师公孙贾。
经此一役,民众们终于明白,这次的变法并非是一场游戏,也不是一场表演,而是一场极其严肃的改革。也正因为如此,“立木为信”、“太子犯法”这两个经典例子,秦国才会制定出一种新的法律来。
三、历史真相
可是,此事毕竟是虚构的,为何“太子犯法”只是一个虚构的传说?《史记》中说,秦孝公二十一岁就登基了,司马迁在秦孝公二十七年的孝公七年写下了“太子犯法”的故事。老爸也只有二十七,他的儿子能有几个?有何罪之有?你可能会说,古代人都是早早成家,十四五岁就有了孩子,这并不奇怪。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现在的皇子,十二岁了,虽然不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但在古代,他就有了犯罪的权力。这是一个很好的解释,让我们好好研究研究。秦孝七年,这位皇子到底有几岁?
秦惠文王
《史记·秦本纪》中有“惠文王三年登基为秦惠文王”的说法。这意味着他今年要办一次王冠,这是中国传统的成人仪式,中国的传统习俗是什么时候举行的?古籍中的说法各不相同,有人说十二、十五、十九、二十,为了安全,我们就选最大的二十年。
惠文王三年,惠文王二十岁,也就是公元三百三十五年。
“太子犯法”是在前三百五十五年,也就是孝王七年。
二十多年后,惠文王还没有出世,我们都知道,古代的皇帝都是以二十岁为准,二十岁就是十九岁,惠文王还在襁褓中。
于是就有人问:“那么,惠文王会不会比二十岁的时候,举行过一次婚礼?”倒也不是不可以。在先秦的史书中,最年长的人是秦王,也就是秦始皇。
秦始皇二十二岁时举行了登基大典。不过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奇怪,吕不韦、老佛爷三人都掌控着大权,他们不希望嬴政继位,就将大典延后了。而且,他的身材本来就比一般人要瘦一些,比一般的孩子要矮一些,这才拖了下来。
即便是文王二十二岁,二十年后才满两岁,也就是说,一岁的孩子能有多大的罪?这是一个不靠谱的记录。
四、真实意图
所以,“太子犯法”这个说法是否纯属杜撰?未必。《史记》和先秦、汉代的典籍中,都有类似的记录。说商鞅割掉了太子的师父公子敬的鼻梁,却没有说出具体的缘由和年份。《史记》上有这样的记录:
在孝公十六年,他屡教不改,最后被人抓住,砍了他的鼻子。
司马迁自己也许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于是他在孝公七年的第一次犯罪的记录中,对他的惩罚并没有详细说明,只是含糊地说了一句“刑公子虔”。
《司马迁》
按照猜测,在孝公七年,公子虔是被判了罪,而在他死后,他的鼻子也被砍掉了。司马迁也许是出于对他的某些现实的逻辑思维,将同样的事物分解成两半安于两年,让同样的人承受两次攻击。
这就是“太子犯法”的全部经过,有什么问题,还请诸位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