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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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富甲一方的河伯,凌家滩遗址07M23号墓
凌家滩遗址07M23号大墓是年近六旬的张敬国教授在时隔20年后重上凌家滩时发现的。自年至年,凌家滩遗址断断续续一共经过5次发掘,其中前3次发掘的经过均已详细地记录于《凌家滩》一书中。20多年来,因书中记录的史前玉器巧夺天工,无与伦比,从而引起举世轰动。于是多年以前的凌家滩存在着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古国,一时成为人们竟相探讨的话题。
13-1:凌家滩07M23号大墓。正是这座超级豪华的大墓上方镇压着那只重达88公斤的大玉猪,故此墓主人非河伯本人莫属。
据有关媒体报导,07M23号墓位于凌家滩遗址墓地南部第二排中间线偏东的位置,此墓上面原来有现代坟,后迁走。07M23号墓开口在第三地层以下,是一座较早期的墓葬。墓中出土的遗物极为丰富,共计件,包括玉器件、石器97件、陶器31件,另有碎骨和绿松石各1件。
根据上述统计数字,07M23号墓是全墓地出土器物最为丰富的一座大墓。据说随葬的玉、石器相互间排列紧凑而密集,局部层层叠压达5至6层之多。此墓在尚未深入发掘之前,墓口上部镇压的一只体形硕大的玉猪即被发现,这令在现场的张敬国先生激动不已。在此之前的前四次发掘中,唯有87M4号墓墓口上部平放着一只巨大的石钺,结果就在87M4号墓中发现了那套精美的玉龟甲和震惊考古界的八角星形太阳纹玉版。
凌家滩大玉猪
前文已述,07M23号墓中出土的这只大玉猪就是《山海经》等古籍所记载的“封豨”,它本一只大野猪,而据闻一多先生考证,所谓“封豨”就是河伯。河伯,即传说中的黄河水神,他的墓为什么会出现在凌家滩呢?因为河伯是共工的伯父,共工与河伯是同一个家族的人。
作为凌家滩遗址墓地最著名的三座大墓之一,玉璜同样是墓主人必不可少的身份标志。在靠近墓主人胸口处、墓坑的南部发现了集中放置的一组玉璜,共有10件,这个数字仅次于疑似炎帝妻之墓87M15(出土玉璜两组共30件)和疑似炎帝之墓87M4(出土玉璜一组19件)。
在墓主双臂位置,左右各有一组10件玉镯对称放置,器身横断面呈弧三角形,应属套在手臂上的臂镯。这样的情形,又与87M8号墓相似,该墓主人双臂位置,左右各有一组8件玉镯对称放置。这也是凌家滩出土的6个小玉人的标准行头,也就是说,墓主人是巫,而且是一名身份极高的巫。
13-2:上为凌家滩07M23号墓出土的两组共20只玉镯;下为山东王因号2人合葬墓,下方的死者右手戴陶镯10只,左手戴陶镯13只。
在07M23号墓出土的件玉器中,发现了3件玉筒状器和5只玉签,这些玉签一端都有穿孔,它们分别插在3件筒状器中。这样的情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占卜用的龟和签。但其实这3只玉筒状器的形状各自略有不同:其中的1件与87M4号墓主人腰间所系的玉龟甲相似,只不过龟背甲和腹甲做成了一个整体,它确实是一件玉龟壳。第2件玉筒状器是一个斜口扁圆的喇叭筒,其中较平直的一面下部边缘开了一个:“V”形缺口,这是模仿龟腹甲的形状,它可以称做“玉龟形器”。第3件则为完整的斜口圆筒形,其形制与红山文化出土的斜口玉箍形器相仿。3件玉筒状器的一端均开有3个系孔。这三件玉筒状器究竟是何物?玉筒状器中的“玉签”又是做什么的?专家和媒体均猜测此为占卜用具,或许是的。
但是07M23号墓完整的考古发掘报告至今尚未见诸于发表,并且这些玉筒状器的形制又介于87M4号墓所出土的玉龟甲和红山文化玉箍形器之间,所以它们是否为占卜用具尚需进一步深入探讨。作者在前文中已经论证过87M4号墓中出土之玉龟甲和玉版均为“玉瑁”,那么07M23号墓这3只玉筒状器是否也是玉瑁呢?可能不是的,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着一定的渊源。
13-3:凌家滩07M23号墓主人下腹部正中间摆放着一只大型的玉璧。在此墓被发掘以前,凌家滩只有一些小型的玉璧出土,它们在先前只被当作是良渚玉璧的雏形。不料凌家滩亦有大玉璧,它是中国目前所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大玉璧。正如周礼所言,它被放在墓主人腹背部位。
07M23号墓的主人如果是河伯,那么他同时也是一位祭司或者大巫师。如果说大祭司祝融是一位负责祭祀和行刑的司法官,素以雷电和天火杀人,那么河伯的作用即是一位沟通天地的神使。河伯为什么是神使?中国自古便有“河出昆仑”之说,昆仑山既是天帝之都,亦是河水之所出处。这样一来,逆河水上溯就可以直达天帝之都,而河伯就是这样一位沿着河水去往天上通信的神使。河伯既是司河的诸侯,同时也是祭河仪式的主持者,那么河伯又是怎样与天帝沟通的呢?
河伯所主持的祭河仪式,极其隆重,一般都要将贵重的玉璧沉于河中。《太平御览》引《尚书中候》曰:“尧沉璧于河,白云起,回风摇落。”又曰:“周成王举尧舜礼,沉璧于河,白云起而青云浮至,乃有苍龙负图临河也。”《穆天子传》卷一曰:“天子命吉日戊午,天子大服奉璧,南面立于寒下,曾祝佐之,官人陈牲,全五牲具。天子授河宗璧,河宗柏夭受璧,西向沉璧于河。”又《左传·文公十二年》亦云:“秦伯以璧祈战于河。”
古之“天子”祭河,必先筑坛、陈牲、沉璧、言事,然后就有神龙或者玄龟负“河图”或者“洛书”出水面,河伯将“河图”、“洛书”之类写着天帝旨意的文字大声诵读出来,群臣敬听,天子受命。按《周礼》所言:以苍璧礼天。璧既是“礼天”之物,为什么要将它沉于河中呢?因为人们既上不了天,也不可能将璧抛到天上去,于是只能借助河神的力量将璧带上天。
如《穆天子传》所言,天子将璧授于河宗(河伯),河伯沉璧于河。河伯主持祭河,他要亲手将天子作为礼物的玉璧送上“天”去,那么在河伯的墓中出现玉璧将是理所当然的。在凌家滩07M23号墓中,在最显著的中心位置就赫然出现了一只大玉璧,它是凌家滩遗址出现的唯一的一只大玉璧。这只玉璧的位置与此墓开口正中放置的大玉猪上下呼应,证明了07M23号大墓正是河伯之墓。
13-4:左上及左下为凌家滩07M23号墓出土的3只玉筒状器,其中左上起第3只形似玉龟甲。但是这些东西放既然在一起,形状大小又差不多,其用途是否会相同?右上及右下为红山文化斜口玉箍形器。
河伯带着一只大玉璧入葬,这是他即将去与天帝见面的礼物。埋葬河伯之人是谁?他让河伯带去给天帝的祈盼又是什么呢?悠悠往事五千余年,一切只凭后人猜想。
自凌家滩遗址前五次考古成果披露以来,媒体及有关专家纷纷猜测凌家滩地位最高的所谓“大酋长”是谁,那么衡量墓主人身份高低的标准当然是墓主人拥有玉璜的数量。依照这个标准,87M15号墓排在第一位(30件),87M4号墓排在第二位(19件),07M23号墓排在第三位(10件),不过这种排序也不是绝对的。07M23号墓主人最富有,但他只有10件玉璜,所以他的身份是诸侯而不是王一级的人物,这是可以肯定的。87M15号墓主人是女性,虽有30件玉璜,但实际佩戴在胸前的只有14件,其余16件属于另外一组玉璜佩,所以87M15号墓主人的身份如果不是王妻,则一定是王母。87M4号墓应为二次迁葬墓,虽有玉璜19件,但因为摆放零乱,不知其实际佩戴在胸前的是多少,但是如果墓主人是一次性佩戴玉璜19件,则其身份可以确认是地位最高的男性,无疑当是王一级的人物即炎帝。
在前文中,我们曾讨论过87M4号墓出土玉龟甲之用途,它可能不是什么“占卜”用具,而是一件人们至今从未见过的“玉瑁”。瑁者覆也,它是神龟之甲,故有大海龟名曰“玳瑁”。《洛书灵准听》曰:“灵龟者,玄文五色,神灵之精也。上隆法天,下平法地,能见存亡,明于吉凶。”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亦曰:“诸侯执圭朝天子,天子执玉以冒(覆)之,似黎冠。周礼曰:天子执瑁四寸。玉人曰:天子执瑁四寸以朝诸侯。”
自古以来,因为龟甲具有“天覆地载”之象,故称之为神物。天子祭河,神龟衔符,就是历代帝王命河伯遣神龟为使上达于天的仪式。帝王尚且要借助神龟来获取天的旨意,诸侯就更不用说了,只不过一般的诸侯还没有资格直接与天对话,而是间接地从天子所执之瑁中受命。《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它既说“瑁”是天子所执之物,不可不信亦不可全信,因为战国时期又比五帝时期晚了两三千年,故其虽有可能继承了一部分上古时的礼仪,但又不可能完全照搬五帝早期的礼制。
13-5:萨满舞和萨满腰铃。数千年来,萨满教一直流行于中亚至东北亚的广大地区,这是一种起源于新石器代的原始宗教。腰系铜铃,手执皮鼓,且歌且舞,降神祈福,这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萨满(巫师)。然而在五千年前,萨满又是什么样子?在没有金属的时代,萨满铃或许是玉制的,“铃”字也应该写作“玲”才对。今天的“玲”字,指玉器相撞击时发出的响声。
所以炎帝或者黄帝可以执瑁,而河伯或许也是可以执瑁的,只不过河伯的地位要比天子差一等,他即使有瑁也是低一等的东西。但河伯毕竟不是一般的诸侯,他同时也是一位地位级高的祭司。所谓“河图”、“洛书”这一类代表天意的东西,其内容估计有如后世道士们所画的符咒,一般人是看不懂的。根据《穆天子传》的描述,天帝与周穆王之间的对话,实为河宗(河伯)代表天帝与穆王之间的对话,也就是说“河图”、“洛书”只有河伯、洛伯等高级神职人员才能读懂,其它人甚至包括天子在内一概都是看不懂的。天子与河伯,实际是利用隆重的祭河仪式来共同导演一场“君权神授”的骗局。那么作为天子的合谋者,河伯的富有就不难理解了。
13-6:87M4号墓出土之玉龟甲与“玉笄”。玉龟背甲长9.4厘米,玉龟腹甲长7.9厘米,玉笄长8.3厘米。如果这三者是配套使用的物件,则我们可以大致上看出它们的用途:龟甲扣合在一起是玲,而玉笄置于龟甲之内可以成为“玲舌”。
前面已讲过,龟甲在上古时代曾经被当作响器使用,而响器是用来控制歌舞的节奏的。原始的歌舞,又大多与宗教有关。在87M4号墓中,与玉龟甲一同出土的还有一支玉笄(或玉簪),张敬国教授因此怀疑这只笄与07M23号墓出土的玉签有着类似的作用,这种怀疑或者猜测非常有道理。只不过无论是87M4号墓中的玉龟甲,还是07M23号墓中的玉筒形器,它们当初可能都不是占卜之物,但后世出现的占卜术,又确实与这些龟甲或者与对神龟的崇拜有关。
87M4号墓中的玉龟甲如果与所谓的“玉笄”合在一起,它就是一件响器,又称作“铎”或者“法铃”,它乃是一件发号施令之物。我们说过玉龟甲即是瑁,瑁是天子向诸侯授命之物,而法铃也是宣示权力之响器,铃者“令”也,这两者合为一体,声、形俱备,确实是物尽其用,相辅相成的。07M23号墓出土的玉筒状器和玉龟形器,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玉龟甲是如何演变为法铃的:首先是将分开的两片龟甲做成一体,成为整体的玉龟甲;然后又做成既象龟甲又象喇叭筒的玉龟形器,最后玉龟形器又完全演变成了斜喇叭口状的椭圆筒子。而所谓的“玉笄”和“玉签”,并非作占卜之用,它们是“铃舌”,也就是铃的发声器。
13-7:从玉龟甲到斜口玉箍形器的演变。①为87M4号墓的分体式龟甲;②为07M23号墓的整体式龟甲;③为07M23号墓的玉龟形器;上面的缺口仍具有龟腹甲的某些特征;④为07M23号墓的玉签筒,龟的特征已完全消失,成为一个斜口喇叭筒;⑤为红山文化斜口玉箍形器。从①至④,这是一种极为巧妙而且不露痕迹的演变,在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从南方去北方任职的河伯,为了弥合南、北文化的差异,花费了多大的心思。
我们有理由相信07M23号墓主人(河伯)腰间系挂的这3只“玉签筒”是铃,而且铃和后世的签筒也存在着同源的关系,后者是由前者演变而来的。玲的前身是瑁,即玉龟甲。天子以瑁覆诸侯之圭,故而瑁本身以可看作是一只签筒,而诸侯所执之圭,也就是后来的“令签”或者“令箭”。不假思索,我们就能发现所谓的“令箭”,它和圭的形状是一模一样的。在电视剧或电影中,得到“令箭”的人往往会高呼一声“得令”,因为最初的“令”是出自于铃中的。令签和签筒不仅出现在所有古代官员的案桌之上,同时也出现在寺庙和道观的供桌之上。官员们通过令箭发号施令,而庙里的神和佛则通过签上面的文字来表达天意。
河伯腰间的铃(玲)或许是由瑁演变而来的,但是它可能已不具备“覆诸侯之圭”的功能。而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萨满腰铃,或许又是从河伯所系之玉玲演变而来的。但这些腰铃绝非纯粹的响器,而是集法器与响器于一身的神物。天子以瑁号令诸侯,而河伯或者萨满则是以腰铃驱动鬼神的。
河伯如何以腰铃驱动鬼神?多年了,没有人能知道其中的细节。但是在小说《西游记》中,吴承恩似乎从古老的传说中捕捉到了一些有关的信息:《西游记》第七十回有个“赛太岁”,原是观音的坐骑“金毛犼”下界为妖。它的项上系着3只紫金铃,这3只铃儿各有大法力,晃动头一只能喷出毒烟;晃动第二只能飞沙走石;晃动第三只能喷出三百丈火光烧人。这个法宝十分厉害,因此叫孙悟空吃了不少苦头。河伯的腰铃大概是喷不出火来的,但是传说中的河伯,素能呼风唤雨。河伯的3只腰铃除了用作响器,其中的每一只或许也有着不同的功用,故3只玉铃虽然是系在一起的,但铃儿的形状也有所不同。
07M23号墓的主人,从墓顶出土的大玉猪来看,其身分应非河伯莫属,这一点在前文中已有论述。从其双臂两侧放置的二十只玉镯来看,河伯同时又是一名大巫(87M8号墓主人只是一位中等的巫)。在五千年前,河伯与大巫的双重身份是并不矛盾的。至于放在墓主人胸前的10只玉璜和其垫在其身下的大量石锛、石凿等,又恰好证明了河伯家族与共工家族原来就是一家,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和信仰,尽管有时他们不得不做一些装神弄鬼的事儿,但是他们毕竟都是一些有技术,有本事的人,他们同时掌握着当时最先进的生产力。
由于凌家滩遗址第四、第五次的考古发掘报告尚未面世,因此不知道07M23号墓中还有哪些法宝可以让我们进一步探求和确认墓主人的身份和秘密,但是仅凭着此墓出土的大玉猪、大玉璧、双手各戴10只玉镯和墓主人腰间系着的3只玉铃珰,此墓当为河伯之墓大致是没有问题的。此外墓中还有石器97件,这个数量亦居凌家滩诸墓之首。
河伯常常要乘船出巡,估计得有一支庞大的船队随同,所以河伯本人应该与共工一样也是一位造船的专家,从07M23号墓出土的图片上看,河伯是躺在排列十分整齐的一大片石锛和石凿上面入葬的,这些造船工具,可能有助于他在升天之后重操旧业,继续做一名天河水神吧。
来源:中华龚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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