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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地琴事读书随想

绰吟

读陈旸《乐书》随札

作者:竺思远

先秦时期《乐经》为六经之一,后散佚。在《诗经》《仪礼》《礼记》《论语》《左传》中有不少关于琴和瑟的记载,其中《礼记》《左传》对琴的记载更多。先秦时期,琴主要的功能是礼乐教化。《周礼》中有“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音,丝即是指琴瑟等乐器。

到了北宋熙宁年间,陈旸始撰《乐书》,卷帙浩繁,是古代音乐理论的“百科全书”。其前95卷为“训义”,即摘录经书中有关音乐的章节并加以诠释;后卷为乐图论,记录了当时的声律学,以及乐器乐舞、宫廷雅乐、民间俗乐和域外音乐等,兼有插图,生动详实。

本文摘取两段《乐书》中对《礼记》的训义,试作解读。需要说明的是,陈旸对于“乐”整体上仍持传统儒者的态度,将“乐”作礼制的一部分看待,因而礼记也是他训义部分的重点。

本人见识鄙陋,此文亦一家之浅见,有所偏颇,有所未得,恳请诸位斧正。

禮記訓義

曲禮上

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

道雖不在書策,而學道者必始於書策;道雖不在琴瑟,而樂道者必始於琴瑟。古之所謂先生者,非爲其長於我也,爲其聞道先乎吾而已。聞道先乎吾,吾從而師之,不特見其人而尊敬之也。雖見其載道之書策、樂道之琴瑟,亦必尊而敬之。非敬書策、琴瑟而已,所以敬道也。道之所在,聖人尊之,而况其凡乎?故“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其斯以爲敬之至歟!今夫爲人子者,於父植之桑梓則必敬,於三賜之車馬則不及;爲人婦者,於舅姑之席、簟、枕、几則不傳,於杖、屨則不敢近;爲人臣者,見君之几杖則起,遭乘輿則下。皆以其所敬在此而敬之在彼,况弟子於先生書策、琴瑟,其可不以越之爲戒乎?雖然,琴瑟,先生所常御焉,故《詩》曰:“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然亦有所謂不御者,其惟親疾之時乎?

三赐之车马:《礼记·曲礼上》“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郝懿行笺曰:“三赐,三命也。凡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车马而身所以尊者备矣。乡大夫、士之子不受不收以成,尊比踰于父;天子、诸侯之子不受,自卑远于君。方苞曰:“不曰不受,而曰不及,何也?君之命赐虽固辞,终不能不受,特不敢乘耳。”用来表示孝顺。

席、簟、枕、几:泛指寝具。

几杖:坐几与手杖,一般为年长者所用之物。《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

乘舆:天子、诸侯所乘的车马。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诗经·女曰鸡鸣》:“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礼记·曲礼》:“君无故玉不去身,大夫无故不徹悬,士无故不徹琴瑟。”“故”谓灾患丧病,即陈旸“所谓不御者”。

《礼记·曲礼上》原文为“先生书策、琴瑟在前,坐而迁之,戒勿越。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坐必安,执尔颜。长者不及,毋儳言。正尔容,听必恭。毋剿说,毋雷同。必则古昔,称先王。”此所言学生与老师之礼,学生当谦逊自然,庄重尊敬。陈旸表达自己的见解,不单单是尊敬老师其人,更是老师所传之道;书籍与琴瑟,是传达道的方法。以为肯綮之言。笔者初学琴时,老师的为人中正严格,教学快。初学琴时,仅怀单纯好奇之心,现在想来,或许当年仅是仰慕古琴本身及其相关的文化传说与典籍带来的某些不切实际的瑰丽色彩。或为习得一技之长,而未有探求乐与道之想。不过倒也无可厚非,还能够沉心学习指法;然而随着曲子难度增长,指法复杂,一来短时难进,二来老师又严,面对老师弹奏,难免生一二畏惧慌乱之情。且为技法所囿,《关山乐》过弦尤甚(乐)。直到某次逛B站,偶见李祥霆老师以“九霄环佩”演奏《流水》,其曲浑然天成、流畅自然,音色通透,令笔者略悟所谓“乐”者数几。

檀弓上

孔子既祥、五日彈琴而不成聲;十日而成笙歌。

舜琴歌《南風》,有孝思之意存焉。笙象物生於東方,有生意存焉。故孔子既祥五日,則於去喪爲未遠,其心不絶乎孝思,猶未全於生意也。雖彈琴矣,而聲不成焉。十日則於去喪爲遠,而有全於生意,故笙歌之聲成焉。蓋制祥之日可以鼓素琴,君子所以與人同。五日彈琴,君子所以與人異。彈之者,禮之所不可廢也。不成聲者,仁之所不忍也。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故彈琴而後成笙歌。此言彈琴而後成笙歌,《儀禮·鄉飲酒》言授瑟而後成笙歌者,二十五絃之瑟,比五絃之琴,則琴小而瑟大,或舉大見小,或舉小見大,其成笙歌一也。

既祥:大祥之后。先秦时父母之丧满一年称为“小祥”,满两年称“大祥”。古有“祥琴”之制。郑玄云:“鼓素琴,始存乐也。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孔颖达云:“大祥之日,得鼓素琴,告教其民使哀有终极也。”

舜琴歌《南风》:《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据说舜帝作五弦琴,歌《南风》,表达其治国忧民之思。

笙象物生于东方:《说文》:“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东为阳中。万物以生。是以东方钟磬谓之笙也”

素琴:应指简单的琴乐,不与其他乐器合奏。魏晋后“素琴”指无弦琴。

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酒有何好,而卿嗜之?”君笑而答曰:“明公但不得酒中趣尔。”又问:“听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答曰:“渐近自然。”肉,名词,指从口中发出的歌声,与器乐之声相对。意为声乐接近自然而动听。

孔子“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制祥之日可以弹素琴,此时君子和其他人一样的;但是祥日五日,君子仍然弹素琴,是为不废礼,而生成声,不是处于仁义而不忍心;十日而成动听的笙歌,是制祥之日远,心意在生物,无论大瑟或小琴,都能产生动听的笙歌。此段不仅是是说乐之礼,也从侧面表现出“意”与“乐”的关系,《乐记》云“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发乎心,合于礼。音乐反映着人的思绪、品行和情操。

——参考《中华礼藏·礼乐卷·乐典之属第1册》

来源:浙大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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