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是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早可溯及两汉,魏晋以后丁忧制度逐步发展,至拓跋鲜卑重新统一北方,积极学习中原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汉化改革,使品官丁忧有了更为丰富的内容和制度规范。仕宦官员作为北魏统治阶层,是朝廷推行汉化和孝道的监督者,也是规范执行者,更须严格遵守丁忧守制的常制规定,这也是衡量其品阶的重要标志。处于社会历史动荡阶段的元魏时期,在丁忧制度上进行了继承和延伸,并彰显出时代性特征。本文便来了解一下丁忧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对人们所造成的影响。一、元魏丁忧制度公元四世纪末期,北方游牧民族鲜卑拓跋部建立了北魏政权,尽管初期在礼仪方面尚待明晰和完善,但拓跋君主建国后承袭汉魏两晋,依托北方原有士人贵族,汲取中原礼法文化,并至孝文帝太和改制,使之真正具备了包含丧礼服制的规范的礼仪规定,同时体现出拓跋与中原融合的自身特色。1.元魏丁忧制度的礼孝思想观念孝体现在侍奉父母的各种操行方面,先孝而后能忠,可规范有礼以事君事长,这是对于官员士人的要求。孝既有“事人之生”亦要“事人之死”,也就着重体现在子女在父母过世之后的丧葬居礼等方面。孝文帝改革中“覆辙”周礼的要求,已内在地包含了对于“孝”观念及其礼法制度的恢复。北朝时期,留守中原的门阀士族占据儒礼高地,“孝”起到了维护门阀政治的作用,对于北朝统治者而言,如何将维系家族血缘的“孝”予以发扬和被认同,可以说是这一时期的鲜明特征。2.元魏时期的丁忧律法制度乙龙虎是否“冒哀取仕”一案进行争论定刑,期间拓跋王室代表与中原士族代表进行了激烈辩讨,引经据典,综合四书五经等儒家著述进行罪刑判定。这一事件历来被作为居丧求仕的典型案例广为引证,其中更多体现出以礼入法的儒家化思想。以后影响到隋唐,又细化出对于冒哀求仕和释服求仕不同的处罚情况。官员丁忧制度作为以礼入法的典型,是儒家丧服葬礼与官员管理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个人孝道礼义的彰显,亦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最根本的是利于维护皇帝权威。统治者将丁忧制度纳入礼法范围,以实施朝廷对丧服的全面控制,是确保政治控制正当性的重要手段。因此元魏统治者推行丁忧制度,既是体现儒家孝义,法令尊严,更是为了强化官员因孝移忠,遵从帝王权威。二、元魏品官丁忧制度考略1.官员服丧范围及期限仕宦官员作为北魏统治阶层“以孝治国”的督导监管者,也是规范执行者,除体现在须严格遵守丁忧守制的普遍性规定,还有国家对这一群体的特殊性要求,即谓三年“丁忧”,必须解官去职,回归故里居丧守孝。众所周知,丧服作为丧葬礼仪的重要形式,是家族与家人,生者与死者关系的表达呈现。鉴于宗法制与丧服制的密切关系,其嫡子承袭及宗内等级原则为丧服提供了族属联系的执行依据,从而确立了以五服为核心的丧服制度,将“丁忧”制度化,则通常尤指官员对父母行丧葬守制之礼所需遵循的国家制度。守丧对象中也包含承重亲祖父母,“嫡孙为祖父母三年而报以期何也?三年者代其父也,原父之心致痛,于尊者之茕独无终极也,故累而相承。”2.元魏品官丁忧的总体概况拓跋鲜卑统一北方中原后,原有的胡虏风俗与中原的儒家传统礼制相碰撞相融合。作为少数民族的统治者如若真正在北方地域中得到长足稳定的发展,就需要获得一方原有“土著”的认同,这种认同包括政权、经济、民族等各个层面,而社会风尚的融洽,精神上的一致更是政权得以稳固的长久之策。基于此,作为新鲜血液的拓跋部族就需要尽快融入中原士族的精神和社会领域,吸收其儒家学说,长久熏陶下的社会制度和文化风貌,并引导原有社会文化的发展。纵观元魏一朝,据所见古籍及墓志等史料,北魏早期行丁忧之礼者较少,身份也多为留守中原的著姓士人。最早所载官员丁忧的事例是北魏太祖道武帝时期,宋隐为母丧辞归故里,之后有明元时期清河崔浩、陇西狄道辛绍先,高宗时期陇西李承、清河房法寿等,他们都属北魏以来的郡望高门,一直留存着丁忧守制的传统孝情。三、赏罚与禁止的行为1.官员丁忧行为的赏罚表现元魏在中原著姓士族儒孝濡染下,愈发强调忠孝观念的表达,也就自然而然注重对丁忧切实的执行情况,这也是衡量官员郡望的重要指标,对日后仕途及声望颇有影响。为贯彻居丧礼制,需要朝廷和地方两手力量。朝廷上体现于统治者的慰问和赏赐,地方上则体现为郡县乡里的督导和表彰。朝廷方面多以诏令或遣官吊慰等形式以表恸憾哀痛和孝义嘉奖。高祖孝文后期多征战南伐,对于因在征而未能服丧的官员,特诏“四品已下及卑兼之职给帛有差”孝行是德行的重要组成,北魏因善承袭,六朝时期乡里社会一直维持着地方规范教化,“贵族官僚所应具有的资格和地位,是由乡党赋予的人物评价所决定的。乡里对丁忧者在丧期间遵行禫制的行为标榜称赞,在中正对官员的品评中就极具参考价值并成为重要权衡。2.官员丁忧在丧禁止行为及处罚情况六朝时期重孝义,倘有怠慢,无论其职位、门第、才能如何,都会遭致清议,影响以后仕途生涯。丁忧守制中的不孝行为,包括丧期娱乐、丧期未满而释服求仕、居丧婚嫁生子、丧期衣食住行过奢等各方面世宗时,恩幸赵脩凭借世宗恩宠傲慢无礼招人厌恶,并在葬父途中抢掠妇女,御史中尉王显上书陈列其罪,后宣武帝下诏施以鞭刑并充军;赵郡王元干之子元谧于母丧期间听琴乐观戏,行欢愉享乐之讳,被御史中尉李平弹劾免官。元魏除为官员丁忧守制规定相关礼法,还另有御史台作为监察机制。北魏建国初期并无规范终丧礼制章法,鲜有以礼遵行孝义的氛围。随着北魏统一北方,社会趋于平稳,国众安居逸业,在中原士族为主体的大环境下,逐渐接受儒家思想,孝文帝时期更是极力宣扬儒家忠孝伦理思想。结语本文对元魏品官丁忧制度的服丧范围和期限作出界定,同时为后面章节中有关官员服丧是否能够禫终提供判定和依据;同时对元魏品官丁忧的总体概况进行说明。对元魏丁忧制度所历经的承袭和发展阶段,以及不同时期所体现的时代特征趋势变化进行阐述;对元魏品官丁忧执行方面,分别从中央和地方的嘉奖或惩处情况进行说明,并对官员去职守丧期间的行为表现进行分类整理,通过官员在丧期间的居丧尽礼,说明丁忧制度在元魏一朝的实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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