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通过《仪礼》、《周礼》及相关先秦文献,可以大略清楚部分“尸祭”的程序,以一次祭祖活动为例,“尸”在此祭祀活动中的活动一般有如下步骤:
(1)筮尸,在祭祀活动开始之前,先以卜筮的方法,确定神灵对“尸”的“授权”。(2)宿尸、戒尸,“尸”的人选选定后,祭祀的组织、主持者对“尸”进行一番注意事项的告知、斋戒等,以及要对在祭祀活动时,为“尸”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告诫。(3)尸祭,此为整个祭祀活动的核心部分,步骤也非常多,包括迎接“尸”进庙;请“尸”安坐;“尸”在庙中享用食物;主人(妇)向“尸”献酒;“尸”答谢、祝福主人(妇);宾长向“尸”献酒;“尸”答谢、祝福宾主;送“尸”出庙;侑(由宾客中选出)引“尸”入堂;侑劝“尸”饮酒;主人(妇)和宾客布设筵席;主人(妇)献“尸”及侑;上宾及主人(妇)献“尸”;主人(妇)献上宾;主人(妇)献众宾、兄弟、内宾、私人等;众宾按长幼顺序互酬;主人(妇)送“尸”、侑、长宾、众宾于庙门外。4)馂,此为本次祭祀活动的最后步骤,即分食“尸”吃剩下的饭。由于“尸”代表的是“鬼神”,故而其食馀即是“鬼神”的赏赐。因此这些剩饭就由祭主全家按长幼顺序分食。整个祭祀活动结束。
自春秋战国以后,这种“尸祭”就逐渐废止了。如《通典》卷四言:“自周以前,天地宗庙社稷一切享祭,凡皆立尸。秦汉以降,中华皆无矣。”但正所谓“礼失求诸野”,在我国边远地区及民间的祭祀活动中,却仍旧存有“尸祭”的遗风。这种与“尸祭”有关的记载见诸于正史及方志,直到宋代都不绝如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