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哲学一向以“仁者爱人”为核心。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孔子提倡“忠恕之道”。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你要想取得成功、事业顺遂,你就要帮助别人取得成功。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想别人强加在你身上的,你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倡导推己及人换位思考的处事方法。忠恕之道是儒家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价值准则,它反映了儒家哲学含情脉脉的一面。事实上,仁者爱人只是一种道德理想,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善。世界混乱世事复杂,只提倡爱显然无法有效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孔子对此心知肚明。他知道,善需要用恶来实现。于是怀抱恢复周礼梦想建设大同世界的他,又提出了“礼”,并把礼上升到道德和社会准则层面。孔子告诉儿子说,“不学礼,无以立”,要是不遵守礼,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孔子眼中的礼,并非行走揖让、婚丧嫁娶那些繁文缛节,礼是社会等级秩序。不同于法家的法,法是通过强制的力量去实现,而孔子的礼则是道德层面的“软法律”。孔子要求人们对礼保持充分的热爱与尊重。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一个人如果没有仁爱之心,即使遵守了礼,那也是虚伪的。仁与礼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仁是发自内心的情感,礼是外在社会规范。没有仁就无从说礼;没有礼连社会存在都成问题,仁者爱人就无从谈起。问题是,礼真的是纯善的吗?不通过恶的办法真的能够规范人的行为吗?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路做了鲁国的地方长官。执政者季康子派老百姓挖掘大沟。子路看百姓辛苦,就拿自己的粮食煮了粥给他们喝。孔子听说后,派子贡到了现场,把煮粥的锅砸了,把粥也倒了。子路怒发冲冠地跑去质问孔子。孔子教训子路说,你请人喝粥是仁爱,但你却违背了礼。根据礼,天子爱天下,诸侯爱其国,大夫爱他的官职,士爱其家。但如果爱超过了界限,这就叫做侵犯。现在是鲁国国君治理百姓,应当由国君对百姓施行仁爱,而你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格!你就要大祸临头了!原来爱也分等级,爱也需要资格。换句话说,礼让你爱谁你就要爱谁,礼不让你爱谁,你就不能爱谁!子路跟着孔子一辈子,只学会了孔子的仁爱,却没有学会孔子的礼;只学会了孔子温柔的善,却没有学会孔子理性的恶。孔子治国理念是仁礼一体。仁是人性之情感,是虚无缥缈的道德层面;而礼则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等级秩序。对国家来说,可以不仁,但绝对不能无礼。当年孔子在齐国时,齐国国君问他治理国家的方法,孔子的话意味深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齐君心领神会。礼的真谛是“名”,执行礼就要“正名”。就像安装螺丝钉,“名”把每个人都装在他应该的位置上,并且让他们心悦诚服地各安其位、各安天命,这就是礼的妙处。由此可见,仁与礼永远无法融合,所谓的仁礼一体只是美丽的假象。仁是善的,但礼是恶的。善必须用恶来维持,才能建设有序社会,而社会安定有序,才是儒家的王道理想,才是人间的大仁大爱。仁与礼不仅无法融合,还是一种类似于二十二条军规那样的悖论。于子路而言,子路要实行仁爱,那他就不能实行仁爱,因为按照礼的标准,子路实行仁爱,就是违背了礼,违背了礼就是恶;于孔子而言,孔子制止子路实行仁爱的本意是善的,但他却让子贡去把锅砸了,却实实在在的是一种恶;于百姓而言,能喝到粥就是善的,喝不到就是恶的。由此可知,仁者爱人的善是相对的,而强调等级秩序的礼,却是绝对的恶。智慧的韩非子讲这个故事的用意,至此已经不言自明了——儒家的礼其实也就是法,不过披了一件温暖的外衣而已。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tzrz/7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