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认知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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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买地券,也称“卖地券”、“卖地契据”、“买地券”等,是古代中国民众出售土地给地主的契约文书。它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一种极具特色的土地交易凭证。古代买地券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直到近代,随着中国社会的动荡和西方文明的输入,才逐渐消失。
买地券最早出现于中古时期,它是由当时的农民和地主通过买卖方式在土地交易中产生的一种契约文书。买地券是中国古代农村社会中契约文书的一种,也是中国古代民间契约中最为重要的一种。
中古时期买地券的种类很多,如“卖田券”、“卖身券”等。不同类型的买地券在经济性质、法律效力等方面各不相同。
买地券基础研究古代买地券的产生,是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也是以土地买卖为前提的。古代社会,在没有农业的社会中,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的主要生活资料。
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生产资料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中,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活资料,因而也就成为农民向地主出卖劳动力、财产和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主要凭证。
但是,在当时以封建地主为代表的封建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农民把土地作为私有财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由于封建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被迫处于破产的境地。
为了摆脱困境,他们只有不断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财产和土地等生产资料。为了保护自己这一重要经济利益,农民在出卖劳动力时要订立契约证明自己拥有生产资料。因此,买地券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具有鲜明特色的土地买卖契约。
它是封建时代土地买卖关系和地租剥削关系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证据。由于买地券是农民出卖自己土地时订立的契约文书,所以又被称为“卖地券”、“卖地契据”或“卖契”等。其契约形式主要有“卖田契据”、“卖身契”、“房契”等。
在古代社会中,买地券作为土地买卖契约文书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由农民和地主双方订立买卖契约后产生的契约文书;另一种是由农民和地主双方订立契约后形成的契约文书。关于买地券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和发展变化的历史,学术界已经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研究。
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于买地券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和发展变化历史过程进行了深入研究,初步探讨了买地券产生、发展和消亡过程及其原因;
第二、从法律角度对买地券进行了分析研究,着重探讨了买地券作为一种特殊性质凭证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法律地位及其作用。
买地券作为中国古代社会中一种特殊性质凭证,它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历史发展过程看,买地券是农民与地主之间订立契约后发生的一种特殊性质凭证,它是在封建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时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凭证。农民和地主在出卖自己土地时都要订立契约。买地券就是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
第二、从法律角度看,买地券作为一种特殊性质凭证是中国古代封建生产关系和地租剥削关系等生产关系所决定。买地作为一种特殊性质凭证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和发展变化是必然趋势。
农民和地主通过订立契约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便可以按契约规定来支配、使用土地;农民则通过出卖自己劳动力来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地主则通过收取地租来占有农民劳动成果。因此,买地券具有中国古代社会中特殊性质凭证的共同特征。
中古时期买地券整理与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第二辑选录了陈高华的《隋唐五代时期买地券研究》一文,文章从买地券的性质、功能、与土地契约的关系、与土地买卖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对我们研究唐代土地制度及唐以前买地券具有重要价值。
陈高华对中古时期买地券作了系统的整理和研究,从出土的大量买地券中精选了十二种,对其进行分类研究,并对买地券所反映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生活进行了全面分析。陈高华认为,中古时期土地买卖是中国农村社会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
买地券是中古时期农民和地主双方在土地交易中产生的一种特殊契约文书,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他对买地券与土地买卖、土地典当等问题作了探讨。
陈高华认为,买地券是一种具有经济性质的契约文书,它反映了当时农村土地买卖、典当等经济活动。买地券是在当时农民与地主之间通过买卖、典当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双方共同认可并签字认可的契约文书。它对研究唐代农村社会经济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买地券中的人、鬼、神等
买地券中的人、鬼、神等都是人们对当时社会所做的一些幻想。古代的人在生活中受到许多约束,如:不得随意杀人、伤人,不得随意破坏他人财物,不得破坏他人坟墓等等。这些都是当时的人们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约束。
买地券中的人、鬼、神等往往也是人们所幻想的,如:买地券中写有“今与某氏结契,某氏他日不能任事,当与某氏结契为定”。这样就写出了买地券中的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除劳役。买地券中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在一些地方买地券中经常出现“鬼”或者“神”等符号。
如在陕西关中地区出土的一份买地券中写到:
“今月十五日,买田者某某,与某某某结契为定。今将卖田与某某,与某某某结契为定。”
这里的“鬼”或者“神”实际上就是一个人,也就是所谓的“田主”。这里出现的这些奇怪符号表明了古代人们对土地崇拜以及土地所有权神化所造成的结果。
土地崇拜;土地崇拜在我国古代非常普遍,它是人们对土地的一种崇拜。这种崇拜与古代农耕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古代,人们通过种植农作物来获取粮食,同时,又通过种植农作物来获得财富。
由于农作物只能生长在一定的土地上,因此,人们为了能够获得足够的粮食来维持生计,就必须对土地进行投资和管理。同时,由于人们需要通过耕作土地来获取食物和财富,所以,人们就更加重视土地,甚至认为土地具有了灵气和神性。
因此,在古代社会中就形成了一种土地崇拜的观念。由于古代社会主要是农耕社会,所以,农业生产不仅是古人生活的主要内容,而且也是古代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买地券仪式研究买地券在民间交易中,其买卖双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能够被交易。
有时即使有合适的土地,但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不愿意进行交易,或者是无法达成交易,这些都会造成买地券的出现。为了使买卖双方都能达成协议,就需要举行一些仪式。
买地券的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不仅要向官府缴纳一定的税费,而且还要举行一些仪式。在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会在土地上立一块买地券刻有“某甲某土”字样的木牌,然后由官府进行收税。
并且,买地券在办理转让手续时也是需要一定仪式的。在古代中国农村社会中,有许多人需要购买土地和房屋来使用土地。有时即使土地能够出售,但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出售给他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他们一般都会进行一些仪式来使自己具有合法身份。
通常在这些仪式中都会有一种仪式叫做“封契”,即是将双方订立的契约书进行密封。双方通过封契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拥有这块土地。购买土地之后所使用的这块土地也不会再是原来土地所有者的土地。
由于买地券在古代中国农村社会中是一种极具特色的契约文书,因此对买地券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买地券进行研究可以了解古代中国农村社会中人们买卖土地的真实情况,以及当时人们的生活状况;
同时可以对古代中国农村社会中人们买卖土地这一行为进行研究;还可以通过对买地券进行研究来了解古代中国农村社会中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
研究买地券的目的;
通过对买地券进行研究,可以了解古代中国农村社会中人们买卖土地的真实情况,同时也可以了解当时人们的生活状况。在研究买地券时,可以发现买地券中所记载的内容是比较真实的,因为买卖双方都会在购买土地后对其进行耕种。
同时也可以了解当时人们的生活状况,因为买卖土地这种行为通常都是在封建社会中发生的,所以通过研究买地券可以了解古代中国农村社会中人们买卖土地的真实情况。
在研究买地券时,还可以了解当时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因为买地券中所记载的内容大多是当时法律制度发展情况。通过研究买地券可以了解当时法律制度发展状况。在对买地券进行研究时,还可以了解到当时人们所使用的语言。
因为买地券是在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用到的,所以在对买地券进行研究时,可以了解到买卖双方使用的语言。
笔者观点买地券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确立。在土地流转制度确立的过程中,买地券无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买地券是土地交易契约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中国古代农村土地交易的重要凭证。
然而,由于封建国家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买地券也逐渐成为地主剥削农民、压迫农民的一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买地券在当时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作用就简单地否定买地券,这是不科学的。
参考文献
1、刘安:《淮南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
2、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年。
3、郑玄注:《周礼》,北京:中华书局,年。
4、王充:《论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
5、刘向:《列仙传》,上海:上海占籍出版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