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之礼并非生而有之,而是当人类的生产力水平和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方才出现。
随着生命意识中灵魂观念的产生与强化,人类逐渐开始有意识地安葬死者,而在古代中国,夏商时期便已出现了具有制度色彩的丧葬礼仪。
先秦君王丧葬之礼先秦时期,古人刚走出原始的部落形态进入文明社会,拥有共同语言和文化的社会群体建立了具有国家概念的命运共同体,但先秦民众对世界的认识仍处于初步阶段,对很多自然现象仍无法解释,只能加以崇拜和迷信,尤其是人类的衰老和死亡,更被付诸鬼神。
夏朝距今年代久远,所传史料相当匮乏,目前学界尚未发现夏代的文字和出土文物,因此无法掌握夏朝君王的丧葬情况。
而殷商距今虽已三千六百余年,但由于该时期的甲骨文和文物的出土,我们可以通过现有的考古发掘成果对这一时期的君王丧葬情况进行考察。
殷商王室墓葬大多集中于洹水(今名安阳河)北岸,据已知的陵墓发掘情况,安葬商王武丁妻癸的武官村大墓和河南安阳的妇好墓在其中最具代表性。
“武丁大墓祭祀坑分为22组,即为22次祭祀活动的遗迹,共发现骨架具,如将被破坏和未清理的骨架数计算在内,约人”,同时妇好墓中也出土了大量人骨,由此基本可断定商代存在严重的人殉现象。
另外,武官村大墓中出土了大量兵器碎片,而妇好墓中出土的青铜兵器更是多达百余件,这表明殷商存在兵器陪葬的制度或习俗。
《礼记·表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商人崇敬鬼神,相信死后灵魂不灭,故其认为王死后不过是以另一种形态存在于另一个世界,因此即使死后仍需维持王的排场与尊严,故将活人殉葬,以继续服侍死去的王,而以兵器随葬更可让死者在灵魂世界护卫己身、开疆拓土,完成生前未竟之功。
“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周公制礼后西周形成了完备的礼仪制度,而且“丧葬之礼节,皆整顿于周”,丧葬之礼也开始逐步制度化。
当一种行为以成文的形式加以制度化后,便将上升为国家主流政治文化,甚至成为全体民众行为的法理依据。
周礼的出现代表丧葬行为已经正式转变为一种文化上的理论形态和道德要求,更成为一种关乎社会等级的制度规范。
周礼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不仅后世制礼皆本于周礼,历代帝王丧葬之礼皆脱胎于周天子丧葬之礼,中华文明千年来的演变也始终根植于周礼。
秦汉时期皇帝丧葬之礼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取“三皇”、“五帝”各一字创造了“皇帝”一词,此后中国古代的最高统治者皆称为皇帝。
秦始皇在位时曾焚书坑儒,造成了巨大的文化破坏,再加上秦末社会的极端动荡,导致大量官方典籍失散,致使对秦代皇帝丧葬之礼的细节考察存在相当的困难,但秦代存在关于皇帝丧葬的礼仪规定是毫无疑问的。
汉初,叔孙通奉汉高祖刘邦之命制作汉礼时便在参考周礼的基础上“与秦仪杂就之”,而始皇帝死后“乃为玺书赐公子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这表明秦代不仅出现过正式的皇帝丧葬行为,而且存在与皇帝相关的“秦仪”。
因此汉初丧葬之礼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承袭秦制。两汉时期,皇帝丧葬之礼形成了以周礼为基础的汉制,但又并不完全拘泥于周礼,呈现较为良好的因革态势。
秦汉时期皇帝丧葬之礼的发展与国家官方思想的影响密不可分,后世制礼则常以其为蓝本,其中不少新创仪程更是被后世引为先例。
魏晋南北朝时期皇帝丧葬之礼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皇帝丧葬之礼,较前代变化较大。三国时期,魏武帝曹操首先破除了对四百年汉制的拘泥。
从中可看出曹操安排后事的独特之处:首先严令在自己死后仅以时服入殓,其次下葬后便毋需服丧,而且丧葬期间官员照常办公。
蜀汉以汉室正统自居,因此推论蜀汉在丧葬上似应继承汉制,但昭烈帝刘备去世后只是从权安葬,其丧葬的具体细节也未见诸记载,但其丧葬之礼应不会过于繁琐和隆重。
两晋时期的皇帝丧葬之礼很少有确切的文献记载,因此晋武帝、晋惠帝、晋愍帝的丧葬情况皆不可考。
但通过分析《晋成帝哀策文》《晋康帝哀策文》《晋穆帝哀策文》和《晋简文帝哀策文》,我们可以发现晋代皇帝的丧葬有敛服、卜日、筮宅、祖载、挽歌、鼓吹等仪节,而且东晋时前代的俭丧理念仍然存在。
南朝苦于内外战争,四朝皆不长久,但俭丧理念在南朝继续得到践行。
南朝皇帝丧葬之礼的具体细节无从考证,但从现存史料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具体仪节,如刘宋武帝崩后有祖奠之礼。十六国和北朝皇帝的丧葬之礼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南朝。
十六国的君主多为少数民族,丧葬上出现了不拘泥于汉民族传统的行为,例如“虚葬”。虚葬,即将真尸偷偷埋葬后,再进行一次公开埋葬以迷惑众人。
不过,少数民族政权皇帝的丧葬之礼也不免受到汉族传统的影响,如后燕慕容垂崩后也有成服之礼。
北朝皇帝虽也是少数民族出身,但其丧葬之礼却较为遵行汉魏之制,北齐文宣帝高洋便有遗命其死后要实行汉代“以日易月”的短丧期制,而北周明帝宇文毓在遗诏中详细地安排了自己的丧事。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个过渡时期,而这一时期皇帝丧葬之礼也有一定的过渡色彩。三国时期的皇帝丧葬之礼因袭周礼与汉制,但也有所创制,不过在下开风气的同时却也影响有限。
同时代的不同地域间的相互影响导致两晋十六国时期既继承前代之礼,又有显著的少数民族特征。
北朝时皇帝丧葬之礼,基本实现了从鲜卑旧俗到汉族礼制的转变,而南朝时皇帝丧葬之礼却出现了佛教色彩,这些都属于时代特征的文化反映。
总的来说,魏晋时期的皇帝丧葬之礼大体上沿袭秦汉,但其变化也极为明显和独特,即便是承自秦汉礼制的内容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简化。
隋唐时期皇帝丧葬之礼对一个王朝来说,具有合乎典制的“礼”是彰显其统治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隋朝统一后便开始制礼工作,隋文帝曾命牛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隋代礼制分别借鉴了南北各朝,而隋唐两代的皇帝丧葬之礼具有明显的传承性,因此唐代皇帝丧葬之礼中对前代的因袭占了极大的比重。
唐代皇帝丧葬之礼多源自周礼,并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汉制,但唐代皇帝丧葬之礼还体现了多种文化合流的趋势,如阴阳术对治葬之礼的影响。
这种趋势发端于魏晋,延续至宋代,文化日益成为了影响皇帝丧葬之礼细微变化的重要因子。
另外,唐代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高峰期,“以礼入法”逐步定型,“礼”与“法”的融合更加彻底,而法律作为民众日常生活的规范,导致丧葬之礼也逐步开始与民众生活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