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所载凶礼之一的荒礼,对先秦礼乐观

周代荒礼作为中国礼仪制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出土资料的不断被发现和人类对于礼乐文化的逐渐深入,周代荒礼作为先秦史不可或缺的课题,探索其源头,了解其价值和意义十分重要。

一、周代荒礼及历史沿革

《周礼》中救患分灾的礼仪属于“凶礼”,“荒礼”隶属于“凶礼”五类之一。这五种礼仪中,丧礼、荒礼和吊礼自天子以及各级贵族均可施行,襘礼和恤礼属于国家事务,只有天子、诸侯、宰臣才能实行。

秦汉以后,随着封邦建国的政治体制向大一统的帝国官僚政治体制的转变,凶礼的内容和结构也发生了一定变动。

除丧礼有详尽明确地记载流传外,其余四种礼仪限于传世文献记载的缺乏,所以后人无法详细地了解其中具体的仪制,追根溯源,只能尽可能的了解其中的仪式。对于周代荒礼也只能尽可能的利用传世文献和出土资料进行勾勒。

值得注意的是,“荒礼”已不仅仅是用来举行祭祀灾荒的仪式,而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制度,即一个国家遇灾荒时君臣应当履行的自我贬损之礼。如他国发生了灾荒,则国家之间要行赒补之礼。因此,荒礼的实行,不仅与本国百姓相互关联,而且也影响各国之间的交往。

关于荒礼,在清人秦蕙田看来,水患灾荒自从国家产生的时候已经就有。人类面对灾荒所采取的的措施就有荒政和荒礼,并且统治者与民共患难同分担也是在于此。

“礼”是三代遗留下来的东西,这些东西展现在三代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经过长期的发展,早期中国形成了融宗教于政治的政教合一的政治架构,它以天命为信仰支撑,发展出隆重的祭天礼仪;

以祖先崇拜与血缘亲情为情感纽带,发展出复杂的丧葬,祭祖礼仪;它整合了神权秩序,世俗政治社会秩序,发展出系列的朝聘觐见,宴飨,乡饮酒礼、荒礼等礼仪,适应了社会的整体发展。

尽管历经三代“革命”演变,但是礼文化的传统没有中断。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三代首领统治者无论是征服者还是被征服者,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和社会生活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此礼文化也没有中断。孔子所说的“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正是如此,三代礼是相互传承的。三代礼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经过夏商礼仪雏形的演,进而到西周形成成熟的周礼体系。一方面使之形成了完备的礼制,推动礼文化向着制度化发展,另一方面使得礼的内容更加丰富广泛,即“经礼三百,曲礼三千”。

虽然礼的内容不断丰富为相应地礼仪、礼法、礼容、礼义等,但是究其内涵礼文化的本质精神仍然是连续三代之礼,亦或者说“三代之礼,一也。”从而深刻地影响着古代中国的行为规范和社会准则。周代荒礼正是这种三代礼传统丰富的具体表现和应用。

二、周代荒礼的职司和管理

西周立国以来,随着周公制礼作乐的完成,周王朝逐步推行宗法制和分封制,由此形成了“周天子与诸侯”的二元行政运作体系。

设官分职是周代制礼作乐的重要内容,对于治国治民来说经过长期实践,周王朝与诸侯国各自都有自己的官僚系统,西周官制也就自然形成,同时也是周公制礼作乐在政治上的表现。

周王室的所属机构为周代的中央政府,诸侯、大夫所在的机构为地方政府。周代统治者的权力都掌握在以姬姓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族手中,自上而下,等级森严。相较于商代巫祝的作用,周代明显降低。

根据胡敬君的研究“就中央政府而言,在王的左右,担任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职务的长老和外戚地位最高,权倾朝野。

他们的话,王一般都得听,与王的命令几乎有同等的权力。在君王年幼缺位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代行君王的权力。例如西周初年,周公代替周成王进行治国理政,待成王年长时还政于王。周朝职官的设置也和商朝一样,分外廷官与内廷官两大部类。

内廷官主要负责王室成员的起居、衣食等生活问题,具体管理王家事物;外廷官主要负责军事、行政、司法、外事等工作,属中央政务部门。”随着礼制的不断完善,实行荒礼的官员也开始设立。

三、周代荒礼的内容和功能

周代荒礼的基本内容主要见于《周礼》,对于《周礼》的成书年代以及真伪问题,古今学者历来有不同的认识。

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那样,在当今的学界论说中,普遍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在总体上不以《周礼》为周公时代的文献,但是在言及周代政治和社会生活时却每每引用其中的材料,似乎很是矛盾。

陈戍国先生依据沈文倬先生的《略论》所说:“礼典的实行先于礼乐的撰作。礼书虽晚出,但是可以反映概括前代之礼。”值得深入研究。关于周代荒礼的基本内容秦蕙田总结过。

当中十二荒政不一定都是周代的具体实践,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周人应对灾荒的部分尝试。具体到荒礼的基本内容,可以从荒政中现其中基本的礼仪内容有:省礼、杀哀、蕃乐、多昏和索鬼神等礼制。

关于周代周天子、诸侯通过何种方式实施荒礼,限于现有条件下资料缺乏,这是一个相对难以回答的问题。但是还有一些相关线索可以寻找。从周代荒礼实施的原则来看,穿素服、斋戒、告籴和赒补是要有的,并且有相应的礼仪要求。

在灾荒发生后,周代荒礼从祭神到具体的衣食穿着生活表现,无不体现着先秦社会的礼乐精神;作为礼仪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尊卑秩序、慎独明德自然从中体现出来。荒礼作为西周国家礼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秩序,稳定人心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敬天保民。“敬天保民”是西周治国理政的统治思想,同样也是西周荒礼的实行的重要功能。汤武革命以来,伴随着政权的更迭以及西周初年不稳定的立国形势,周人对于牧野之战后商朝迅速瓦解的教训深刻。

商人深信的天命在己已经被周人所面对的现实认清,从而使周代统治者认识到“天命靡常”、“天命不易”的道理。他们并未停止对于天地神祗的祭祀。同时也可以看出周人依旧对于天神有着极大地虔诚之心。

二是协和万邦。周代荒礼的实行,不仅能够对内安定国家、稳定社会秩序、给予国内百姓以教化慰藉,而且对外可以和睦邻国,协和万邦。

三是影响后世。周代的荒礼对于后世影响很大,尤其是对秦汉两代的影响更为深远,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统治者开始自我责备,反省自身;二是统治者在灾荒面前减轻百姓负担,对后世影响很大。

结语

荒礼作为遇到灾荒时所施行的礼仪,是凶礼的一种,其发端于夏商时期,周代逐步形成相应的礼制,并有相关的职官负责荒礼的行使。周代的荒礼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在社会的大变革下,荒礼逐渐消失或者变异。

对于周代荒礼的叙述我们只能尽力去还原,为礼学研究发挥绵薄之力,这也是传承、延续以及发扬我们古代传统文化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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