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四年4三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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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年,癸未,周桓王二十二年,鲁桓公十四年,齐僖公三十三年,楚武王四十三年,宋冯十三年(庄公十三年),卫惠公二年,陈庄公二年,蔡桓侯十七年,曹庄公四年,郑厉公三年。01《春秋》:“冬十有二月丁巳(初二),齐侯禄父卒。”注意:周以子月为正月,所以这里的冬十二月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农历十月。齐僖公也叫做齐釐公、齐厘公,去世了。《史记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齐僖公)三十三年,厘公卒,太子诸儿(姜诸儿)立,是为襄公。”也就是说,齐僖公做了三十三年的国君,是个老国王。每次我看到齐僖公的时候就有点凌乱,因为他的谥号太乱,又叫僖公,又叫釐公,又叫厘公,偏偏这个字在春秋战国史上频繁出现,比如周釐王,魏安釐王等等,绕不过去。有一次我痛下决心,找到甲骨文字典,一点点的梳理,终于摸到了点苗头(意思是依然没有完全理解,只理解了一部分)。先说釐的甲骨文,有三种形态:从甲骨文看,三个字都是一个人站在麦苗旁边,特别是第三个图像,比较明显的表示出麦穗在麦苗上,农民手持杆杖为麦子脱粒,麦粒从麦穗上脱落的样子。虽然这个画风比较抽象,充满了原始主义野性美,但依然表现出劳动人民丰收的快乐景象。到了西周的金文,这个字就演化成下图:第一幅图和第二幅图(字)还有一些原始的画风,比甲骨文进步的地方是加了个孩子的图形(子),表示有了粮食就可以养孩子了。到了第三幅图(字)就很接近现在的字形,而且很明确的写出了一个“里”字。我推测到第三个字的时候,因为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比如春秋后期各国都开始实行的“里-亭”制度,类似于现在的“村-乡”制度。农业活动已经从一个个小家庭变成了以里为单位,所以代表小家庭的“子”变成了以宗法制度维系的大家族的“里”。到了秦统一之后,书同文车同轨,小篆和隶书的“釐”就跟现在的字形差不多了。所以“釐”这个字本来是表示丰收、喜悦的情形的,那么是怎么演化为通假了“僖”呢?根据《中华大字典》的说法,釐因为是从“里”这个偏旁,而“里”又代表家(家族的意思),每年庆祝丰收以后,要祭祀祖先。因为祖先保佑的话,麦子就丰收,麦子丰收就叫做釐。故而釐又代表家族的福气,既然有福气,又丰收,大家自然喜洋洋的,所以釐就通假了“喜”,既然通假了“喜”,那就通假了“僖”和“嬉”。没办法,上古时代,字不够用,一字多用的情况很多。那釐还有没有其他的意思?有。因为收粮食和养孩子都很重要,是治理家族很重要的方面,故而釐又代表治理,通假了“理”。既然通假了治理的“理”,那就再通假一下道理的“理”吧。既然都通假了这么多了,那干脆再通假一下度量衡中的分“厘”毫丝忽吧。既然都通假度量衡了,那干脆再通假成姓吧。物尽其用呐。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清中后期财政紧张,各地纷纷设卡收税缓解财政危机。到了民国时候,军阀把这种收税方式搞到非常离谱的程度,比如挑一匹布到隔壁县卖,要过十几个税收卡。这种加重了人民负担税收,就叫做厘金。为什么叫做厘金呢?因为要向人民表示,我收的税连百分之一都不到,是千分之几哦,很轻的。如果单一来看,确实很少,厘金嘛,但每走十里路就收一次税,累积下来,就很重了。所以,有时候名字越轻巧的东西,其内容越与名字不符,比如“微利贷”真的微利吗?跳楼价真的跳楼吗?老婆饼里真有老婆吗?搞清楚了釐和僖的通假关系,就意味着釐和僖能通用吗?不能。釐后来越来越偏向于治理的意思,而僖则更多用于谥法,《康熙字典》说:“小心畏忌曰僖,刚克爲僖。”而《康熙字典》中没有看到“釐”作为谥法的用法,《康熙字典》里只说:“又與僖同。季友奉子申入立之,是爲釐公。齊釐公與戰於齊郊。釐音僖。又汪罔氏之君守封禺之山,爲釐姓。釐音僖。”所以说,按照其字本意来说,齐釐公姜禄父应该称为齐僖公才对。当然,这只是我一家之言。至于后来釐怎么变成了厘?那是另一桩公案,有两位王老师为这事各写了一篇文章从年辩论到现在,我一向是躲着辩论走的,不参与。02齐僖公姜禄父(也叫禄甫,这又是个通假字)于公元前年周历十二月初二去世,鲁国史书记载“卒”。看到这里,了解春秋战国知识的朋友该觉得不对了,按《周礼》记载,天子称崩,诸侯称薨,大夫称卒,士称不禄,平民称死。齐僖公是一国诸侯,应该称薨,不应该称卒,这难道是鲁国要对齐国开战了,故意蔑视齐国吗?并不是的,这是另一桩公案。按照《公羊传》的说法,孔子在撰述《春秋》时,有内外之别的考虑。“《春秋》所称,曲存鲁史之义,内称公而书,所以自尊其君,则不得不略外诸侯书卒以自异也。”就是说因为要对内尊称鲁国君主,所以不得不把鲁国之外的诸侯去世的规格在记录的时候降一级。这就是内外有别。《谷梁传》和《左传》也都同意这种说法。比如《谷梁传》中的说法跟《公羊传》一模一样。而《左传》中“隐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中,杜预就注解“称卒者,略外以别内也。”这就有意思了,为什么孔子要搞内外有别呢?原来孔子编撰《春秋》的时候,还有个想法,就是“尊鲁国国君为王”,也就是“《春秋》王鲁”。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鲁国是周公的后裔,周公是制定周礼的人,鲁国就是礼仪之邦,孔子作为倡导周礼的人,必然要把鲁国放在尊贵的位置上。但问题来了,当时还是有周天子的,周天子称王。如果鲁公去世按照“王逝曰崩”的原则,那周天子去世该怎么写?所以孔子认为鲁公去世既然不能写“崩”,依然要写“薨”,那就把其他诸侯国降一格就行了。这叫做“在死法上尊鲁为王”,可以彰显《春秋》尊鲁,尊周礼的意义。东汉的何休说:“贬外,所以褒内也。”当然,孔子是不是这么想的,不知道,但东汉以后的儒生大多数都是这么想的。我不得不佩服这些儒生的脑子,真不是一般人,明明是“抬高自己贬低别人”这种不光彩的行为,还写的那么道貌岸然,让人无法辩驳。而且明明是自己想那么做,又表现出本来不愿意那么做,但为了“bulabula……”等等理由又不得不那么做,到最后自己既做了,得了实惠,又不担任何责任,一旦有事,还埋怨你,你看,都是你让我这么做的。这让我想起了那位“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人,这种人多吗?我上大学的时候就见过,为数不少呐。---End---欢迎理性探讨,怒发冲冠、一叶障目及鸣翠柳者不回复。E-mail:youwush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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