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雏形产生于南北朝时期北周,是宇文泰根据《周礼》创立,正式形成于隋朝,完善于唐朝。
隋及唐初,三省制已成为正式的体制。不过此时三省已有分工,即中书掌拟旨、侍中掌审核、尚书掌执行,即所谓“三省分权”。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
六部来源于尚书台。尚书台最早是秦汉时期九卿中少府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皇帝私人文书的收发。后来随着尚书台权力的增大,事务的增多,人员也有增加,并开始分曹治事。西汉成帝时尚书分为四曹,东汉增为六曹,人数尚无定制。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少府独立出来,并改称尚书省,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
尚书各曹也逐渐改称为部。至隋代,便确定为吏、民、礼、兵、刑、工等六部,仍属尚书省。唐太宗李世民避讳“民”,改民部为户部。
此后,六部作为中央行政机构一直沿用至清。六部中,各部首长称“尚书”,副职为“侍郎”。每部下设四司,共二十四司,各以郎中、员外郎为司的正副长官。各司的属官则有都事、主事等。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很明显,加强皇权,分散相权。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这样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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