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之义有“行走”和“行礼”双重内涵,其最为重要的媒介角色不仅在于他是“行走的信使”,更在于他是礼法的施行者。作为媒介人物,“行人”承担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以及沟通诸侯等传播职能。
“受命不受辞”是先秦行人的重要特征。在长期的政治沟通与交往实践中,“行人”也形成了自身的职业与传播伦理,表现为对忠信、礼仪和辞令的追求。“行人”是先秦朝聘活动的重要媒介,随着朝聘制度的演变,“行人”的名与实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西周“行人”还是王室的使官,到春秋时已成为使者的泛称,而至战国则变身为纵横家,其媒介角色、沟通职能和传播伦理都与之前迥异。尽管战国以后“行人”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但作为一种古代中国特色的媒介实践和制度遗产,先秦“行人”对后世的职官制度、邦交思想、采诗实践及文章体式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论语·子路》篇中,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已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使于四方,不辱君命”既是“士”的品格,更是“使”的使命。
孔子之所以用“使于四方,不辱君命”来突显“士”的品格,显然看到了“使”与“士”之间的关联。在中国古代,“使”者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在内政外交中发挥着重要的沟通与协调功能。与史官一样,先秦“使者”名目繁多,但在所有“适四方”或“使于四方”的使者中,最为重要、也最为知名的就是“行人”。《周礼·秋官司寇》中小行人“使适四方”,描述的就是行人的职责。在《礼记》《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国语》《论语》《管子》等文献中也都有关于“行人”的记载。值得注意的是,先秦的“行人”与我们今天理解的路人不同,他是专司外交的一种职官,也可以视为邦国交往的使者,这种使职可以追溯到周代以前。
晚清王韬《星轺指掌·序》:“行人之设,肇自古昔,然皆王国下逮侯邦;而诸侯亦各相聘问,藉以讲信修睦。”考诸先秦古籍,“行人”的类型实际上有两种,一种是狭义上的“行人”,即作为周王室或诸侯国职官的专职外交人员。
这种“行人”最早见于《周礼·秋官司寇》中的记载,“行人”有“大行人”和“小行人”之分,其爵位和分工不同,“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另一种类型的“行人”则是广义上的“使者”的代称或泛称,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楚人执之(良宵),书曰‘行人’,言使人也。”章炳麟《官制索隐》:“行人之官,其名曰使。”
作为“使者”的“行人”可能是专官,也可能是兼官,所谓专官就是长期担任“行人”之官的人,如晋国的行人子朱、行人子员、郑国的行人子羽等。而兼官则大多是一时奉使,临时派出。
“行人”从专官到兼官,从特指到泛指的变化,大约发生在春秋时期,这种变化使得“行人”的内涵得到了扩展,成为“出使者”的代名词,也常被称为“使臣”“行介”“行理”或“行李”。
但考“行人”之职,我们会发现,不论是作为专官还是兼官,“行人”都负有上传下达,沟通交流的职责,其所从事的工作无疑是以信息传播活动为主的。作为先秦时期的外交官、沟通者和信息传播者,我们完全可以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信使”。
这一“信使”的沟通与传播活动在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遗憾的是,在中国传播史的研究中,我们却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