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好龙的故事人尽皆知,只是叶公真的姓叶吗?
叶公其实并不姓叶,而是姓沈,名叫诸梁,字子高,是楚庄王曾孙沈尹戌的儿子。沈尹戌为国战死后,楚昭王怜悯其忠贞,就将他的儿子沈诸梁封在了叶邑,自此,沈诸梁也称为叶公。
难道一个都邑的最高长官就有资格称公吗?当然不是。按照当时的礼制,沈诸梁封于叶邑,实际上就是邑宰。孔子在鲁国开展坠三都行动时,公山不狃想拉拢孔子,这公山不狃就是费邑的邑宰,他只是鲁国权臣季桓子的一个家臣而已。但是当时的楚国僭越称王,与周天子比肩,于是楚国的官制都升了级,因此邑宰比肩诸侯国,自称为公,于是就有了叶公之称。
邑宰是多大的官职呢?其实就是县邑之长,也就是后来的县令。楚国的县大夫因为僭越称公,所以也称为县公。在周朝的行政组织中已经出现了县级行政区域,只不过当时县的级别很低,和郡县制的县差别很大。
依据《周礼》的记载,王都四郊百里之外到二百里的地区,叫作甸。甸的行政组织为遂,遂的下级行政组织就是县。每县设县正,辖家。县之下有鄙,设鄙师,辖家。鄙之下又有酂,设酂长,辖家。酂之下有里,设里宰,辖25家。里之下设有邻,设邻长,辖5家。邻长既没有俸禄,又没有爵位,相比于普通百姓,仅有免除役赋一项待遇。
当时县的最高领导人称为县正,仍然保留了上古时火正、工正的官名特色。直到商鞅相秦主持变法,下令秦国境内的村、镇都并为县,每县设县令、县丞各一人,至此才有了县令一职。
在王都四郊百里之内的行政组织,又是另外的一套名称。四郊设六乡(左三乡,右三乡),每乡辖1家。乡之下有州,设州长,辖家。州之下有党,设党正,辖家。党之下有族,设族师,辖家。族之下有闾,设闾胥,辖25家。闾之下有比,设比长,辖5家。
州的行政组织由来已久,最早在《尚书·禹贡》中就将天下分成了九州,其主政者为州牧。到了周朝,州的管辖范围缩小,其主政者为州长。宋代以后,州的最高长官称为州官,才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
从这两套行政组织的名称可以发现,《论语》中孔子说“吾党之小子狂简”,党是州的下级行政组织单位,由此可知孔子是居住在王城四郊百里内的城里人,而不是住郊外的乡下人。
这两套行政组织都属于地官司徒系统,但是二者的差别并不仅仅是名称。乡官系统的官员爵位普遍较高,有公3人,卿6人,中大夫30人,最低等也是人数最多的下士10人。遂官系统有中大夫6人,下大夫30人,还有10人连爵位都没有。相比较之下就可以看出这两套行政组织及其各自官吏的地位,就代表了中央朝廷和地方衙门的区别,就是清朝的京官和地方官的区别。距离权力中心越近,就越有权力,这就是划定地位远近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
随着王朝更迭,制度更新,这两套有着明显地位差别的行政组织,已经渐渐失掉了它的本来面目,但它作为一种语言现象却保留了下来。孔子说的“吾党之小子狂简”,唐代王勃海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都不是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党派、邻居,而是曾经的行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