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发展经历了萌芽、发展、成熟三个阶段。公元前年,秦孝公重用商鞅变法,为秦国的强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等新法实施后,秦国成为一个强盛而统一的国家。
公元前年秦始皇一统六国,完成对全国的统治后,实行了商鞅所提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治国”等思想和主张。
法家思想的萌芽。法家思想在先秦时期是一种“依法治国”的理论,是法家对传统的奴隶制国家的一种革新和超越,体现了以君主为核心的国家体制,法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
商鞅提出“法者,所以禁暴、止邪、昭狱、平讼也。故法立而不犯。”“刑者,民之所恶;故谓之而用之。”
这些法律思想和措施为秦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战国时期的新儒家。从公元前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秦国的变法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次重要的改革运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改革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奖励耕战和发展生产;在政治上实行连坐法、告密、重刑等。
商鞅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商鞅变法中推行的一些政策为中国古代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秦代之后,商鞅变法继续进行,公元前年至公元前年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政治措施。
儒家法家思想的对立与融合。春秋战国时期,是儒家与法家在激烈竞争与融合的时期,在这一过程中,儒家以礼乐教化为主,法家以法治为本。
礼乐教化的儒家思想体现在“三礼”:《周礼》《礼记》。礼乐教化的法家思想则体现在“法”:法令、法度、法律条文。法家是依法治国;儒学是以仁义礼治;法家学说都强调“以法治国”,也都提倡“仁”。
儒家与法家思想的斗争既反映了不同学派各自的主张,又体现了不同学派之间的相互竞争与融合。
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法治思想的批判。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政治的动荡,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愈演愈烈,各国君主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不断变法改革以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新兴社会力量和知识分子纷纷投入变法革新运动。
公元前年,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商鞅在秦国进行变法,他提出了“法为上”、“术为下”、“势为上”三个方面变法内容:其一是推行封建地主阶级的法制;其二是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巩固国家统一;其三是提高官吏素质,加强思想控制。
法家思想走向衰落。虽然,法家的思想在秦朝时期也有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由封建走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要求以法治为基础,而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一目标难以实现,而且在整个中国历史上,法家思想也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