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朝时期的刑罚制

刑罚

a.制定《九刑》,主要内容在于严惩“盗”、“贼”行为,维护奴隶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奴隶主贵族的根本利益。

b.主要有墨(即黥刑,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劓(割鼻)、断足(即刖刑)、宫(男去势,女禁锢)、大辟(斩首)五刑。此外有鞭刑和流放,判处五刑的律条颇多。

c.严密的法网主要惩治奴隶和平民的,贵族犯法可“赎刑”。

③礼乐制度

a.内容

西周初期,有吉、凶、军、宾、嘉五礼,即有关祭祀、丧葬、军旅、朝觐盟会和婚冠喜庆等各种典礼仪式,以及宫室、衣服、车马等礼仪等级规定。有相应的舞乐配

合这些典礼仪式。

b.作用:

第一,维系等级制度,规范各级贵族的行为。

第二,加强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

(3)加强对诸侯的控制

①对各地的统治力量大为加强,统治范围扩大。

②诸侯国仿照王室体制建立地方性政权机构,设置军队和监狱,但规模和地位受周礼限制。

③诸侯国君要定期朝见周王,向王室缴纳军赋和贡税,朝觐时要贡献特定的礼物,随时听候周王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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