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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述要上

一、礼经的来历

《仪礼》乃《十三经》之一,是我们今天了解和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礼制和儒家礼学的一部最重要的典籍。但此书极为难读难懂,就连古文大家唐韩昌黎先生对《仪礼》亦曾感叹道:“韩文公《读仪礼》:余尝苦《仪礼》难读,且又行于今者盖寡,沿袭不同,复之无由,考于今,诚无所用云,然文王、周公之法制具在于是。孔子曰:‘吾从周’,谓其文章之盛也。古书之存者希矣,百氏杂家尚有可取,况圣人之制度邪?于是掇其大要,奇辞奥旨著于篇,学者可观焉。惜吾不及其时,揖让进退于其间。呜呼,盛哉!”(《文献通考·卷一百八十》“经籍考七”)清代曾被誉为“一定礼宗”的凌廷堪也曾说,读《仪礼》若“不得其经纬途径,虽上哲亦苦其难”(《礼经释例·序》)。《仪礼》这部经典,由于古制茫昧,其所记名物纷繁,加之以其所记繁文缛节皆是先秦之制,而对于后世之人难以想象,故后学者读起来极为困难自然可见。

《史记·儒林列传》云:“言礼自鲁高堂生。诸学多言礼,而鲁高堂生最本。礼固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及至秦焚书,书散亡益多,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是知先秦时期的《礼》至汉初,只有高堂生的《士礼》。《汉书·艺文志》云:“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此处所谓“礼”,即指《仪礼》。王充《论衡》说汉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不传。复定《仪礼》见诸于十六篇,这是《仪礼》之名所首见者。之所以说是十六篇,是因为《少牢馈食礼》和《有司撤》本为一篇。但清代黄以周《读汉书礼乐志》说此十六篇并不是高堂生之传,且录此说。

近代经学大师刘师培《经学教科书》曰:

秦政焚书,《礼经》缺坏。西汉之初,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为容。。……传《士礼》者,自萧奋授孟卿,卿授后苍,然所传仅十七篇,所余三十余篇名为《佚礼》。苍说《礼》作《曲台记》,以授闻人通汉,並授戴德、戴圣、庆普,由是《礼》有大小戴、庆氏之学。普授夏侯敬,数传而至曹充,充传子库仁,而庆氏之学行。戴德授徐良,戴圣授桥仁、杨荣。又,戴德删《古礼记》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名《大戴礼》;戴圣复删为四十六篇,名《小戴礼》,马融复增益三篇,合为四十九篇。郑玄冶《小戴礼》,为四十九篇作《注》,复注《士礼》十七篇。(《刘师培讲经学》,凤凰出版社,年11月第一版,第19页)

通过以上说法,可以看到这里面当时除高堂生之外,有个“徐生”和高堂生同为鲁人,而徐氏家学为“礼容”却无《礼经》。“瑕丘萧奋以《礼》为淮阳太守,是后能言《礼》为容者,由徐氏焉。”同时再通过《史记·儒林列传》的说法,而徐氏的弟子萧奋也同时为高堂生的再传或三传弟子。正因为他既从徐氏家学而善为容,又有传自高堂生的礼经,所以说“后能言《礼》为容者,由徐氏焉。”而根据《汉书·儒林传》,萧奋所授的高堂生之《礼经》,又传授给东海人孟卿,孟卿授后仓,后仓授“沛闻人通汉子方”、以及戴氏叔侄和庆普。(后仓曾著书于曲台殿,称《后氏曲台记》,有说今本《礼经·曲礼》即《曲台记》之遗者。)至此,礼分为三: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据《汉书·艺文志》之说,在汉宣帝时候,“三家立于学官”。西汉时期设立的《易》、《诗》、《书》、《礼》、《春秋》“五经博士”,都是今文经学,三家之礼,也更都是今文经学。此后,戴德授徐良,戴圣授桥仁、杨荣,庆普授夏侯敬,数传至曹充。至东汉,两戴之学式微,唯庆氏之学较盛行。虽然当时三家之学亦有传承,但《隋书·经籍一》记载其时的情况是:“三家虽存并微。”

两戴及庆氏之礼,均已亡佚。

《汉书·艺文志》又记载了《礼古经》五十六篇。根据班固之说,“《礼古经》出于鲁淹中,及孔氏,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这多出来的三十九篇就是所谓的《逸礼》。刘歆所说的“《逸礼》三十九篇”,即是此谓。古文礼没有流传下来,其他则亦无可考。

最早为《仪礼》全书作注的是东汉末年的郑玄。在郑玄之前,只有少数人为《仪礼》某个别篇章作过注,而并无全书作注者。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为东汉末年、也是汉代最伟大的经学家,史载其弟子数千之众。以古文经学为主,兼采今文经说,发明义例,去取谨慎,裁断得当。郑注三礼出,而各家注本尽废。郑玄遍注群经,著有《天文七政论》、《中侯》等书,共百万余言,世称“郑学”,为汉代经学之集大成者。唐贞观年间,列郑玄于二十二“先师”之列,配享孔庙。郑玄在给《仪礼》作注时,打通今古文,博采“其义之长者”,用古文字则必注明今文字该字作某,用今文字亦注明古文字该字作某,此即贾公彦疏所说,从今文,则“于《注》内叠出古文”,从古文,则“于《注》内叠出今文”。经过郑玄杂采今古文并为之作注的《仪礼》,就是今本《仪礼》。此为《仪礼》流传的大致情况。

郑玄同时还给《周礼》、《礼记》作注。由于礼文古奥,其事繁缛,为儒学其他经籍所不能伦比。加之以古制茫昧、经籍残缺,汉兴以来,各种注说又纷如聚讼。三礼自有郑玄注,使人方能卒读。职是故,郑玄被后世誉为“礼学不祧之祖”。汉代以前,本无“三礼”之名,《周官经》、《小戴礼》本是与《礼经》相辅之书,而不得称之为“经”。自郑玄注三礼,“三礼”之名“遂一定而不可易”(刘师培语)。

二、礼经的作者

1、周公说。《礼记正义·序》孔颖达云:“成王年幼,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但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是也。”贾公彦《仪礼·疏·序》亦云:“《周礼》、《仪礼》发源是一,理有始终,分为二部,并是周公摄政太平之书。”

按,《左传·文公十八年》季文子曰“先君周公制礼”,另据《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作礼乐,七年致政成王。”孔颖达贾公彦之说,为古代长时期的一个主流说法。更是古文经学家所持之论。除孔颖达贾公彦外,如史上著名礼家崔灵恩、陆德明、郑樵、朱子、胡培翚等人亦同此说。

2、非周公说。清人朱彝尊《经义考》引乐史举《仪礼》可疑者有五:

“汉儒传授曲台杂记,后马融郑众始传周官,而仪礼未尝以教授,一疑也;周礼缺冬官求之千金不可得,使有仪礼全书,诸儒宁不献之朝乎?班固七略、刘歆九种并不著仪礼,魏晋梁陈之间是书始行。二疑也;聘礼篇所记宾行飨饩之物、禾米刍薪之数,笾豆簠簋之实、铏壶鼎瓮之列,考之周官掌客之说不同。三疑也;其中一篇丧服盖讲师设问难,以相解说之辞非周公之书。四疑也;周公所载自王以下,至公侯伯子男皆有其礼,而仪礼所谓公食大夫礼及燕礼皆公与卿大夫之事不及于王,其他篇所言曰主人、曰宾而已,似侯国之书。使周公当太平之时,岂不说天子之礼?五疑也。”

3、孔子所定说。清人邵懿辰《礼经通论》云:

“周礼仪礼,说者以为并出周公,案以周礼为周公作,固非,以仪礼为周公作,亦未是也,礼十七篇,盖孔子所定,檀弓云,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学士丧礼于孔子,士丧礼于是乎书,据此则士丧出于孔子,其余篇亦出于孔子可知,汉以十七篇立学,尊为经,以其为孔子所定也。”

与古文经学家持周公说相反,今文经学家则多从孔子说。司马迁、班固亦认为礼经乃孔子慨叹周室衰微,礼崩乐坏,乃追迹三代之礼而作。如上言,《礼记·杂记》亦记载恤由死后,鲁哀公派孺悲至孔子处学习士丧礼,皮锡瑞《三礼通论》和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据此亦认为此乃孔子作《仪礼》之明证。

按:《论语·季氏》篇所云“鲤退而学诗、退而学礼”,此说明孔子之时已有《礼》文可知。夫子之时,《礼》已可读可学,孔子所定,自有可能。另据近人沈文倬先生之说:《仪礼》一书当是成于公元前五世纪至公元前四世纪左右,由孔门弟子陆续撰作(《菿闇文存》)。

4、汉儒说。《经义考》引宋徐积云之说:

“徐氏积云曰:仪礼粗为完书,然决非尽出于圣人,何以知之?夫礼者出于人情也,而仪礼有曰‘父在母不可以为三年之服’,又曰‘嫂叔无服,所以避嫌也’,又曰‘师无服’,此岂人情哉?盖多出于汉儒喜行其私意,或用其师说,或利其购金而为之尔。”

按:《庄子·天运》篇已列有六经之名,故知汉儒之作说为非。

5、孔门弟子编订说或荀子后学编订说。此观点肇造于二十世纪,上世纪前期,疑古之风大盛,原来被尊为圣人的孔子遭到严重污名化,原来被认定为孔子所编的经典亦被认为是伪书。随着疑古之风的盛行,逐渐形成了以顾颉刚、钱玄同为代表的疑古一派。顾颉刚认为《仪礼》既非周公作,又非孔子所定,而是由孔门弟子所编订;而另一位疑古派的主将钱玄同则认为是荀子后学所编订。

按,此说时代特色颇重,不足道。聊作一说而已。

三、礼经的版本

根据郑玄《三礼目录》和贾公彦疏所载,汉代之时礼经的传本有三:一为大戴本;二为小戴本;三为刘向《别录》本;年7月甘肃武威出土汉简本《仪礼》残卷,经陈梦家考证,武威本极可能就是早已失传的庆氏《礼》。此为第四种本。四本篇次各有不同,如下表。

在这四种版本中,都将礼经十七篇分为冠昏、朝聘、丧祭、乡射四类。但同时也只有《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三篇的次序完全相同,其他各篇不尽相同。在这四种传本的篇次中,以大戴本最为合理:冠礼是成年之礼,昏礼是成家之礼,成年成家之后出外交往宾主相见,此为个人行为之礼。《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三篇相连都是丧礼,《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三篇都是祭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仪》四篇都是社会活动礼节,《聘礼》、《公食大夫礼》、《觐礼》三篇则又都是朝廷礼节。而《丧服》篇相传是子夏所传,故而列在最后。以此来看,大戴本是以冠、昏、丧、祭、乡、射、朝、聘八纲目为次序而排列,先个人礼节、次家庭丧祭之礼、再次社会活动之礼、最后朝廷之礼,层次分明,一目了然。

而刘向的别录本则以冠、昏、乡、射、朝、聘的十篇居先,有关丧祭的七篇列后,前者为吉礼,后者为凶礼。

小戴本则把《士虞礼》、《士丧礼》、《既夕礼》次序打乱,似无条理可寻。颇为杂乱。

武威本不全,难以比较。

今本郑玄注《仪礼》,是鉴于两戴本“尊卑吉凶杂乱”,刘向别录本“尊卑吉凶次第伦序”,而采用的别录本。

对于两戴和别录本的编次,历来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大多数观点以小戴本最为杂乱而不可取,因此争议的焦点便集中在大戴本和别录本的优劣之上。今文学家多以大戴本编次为最优,如清代邵懿辰《礼经通论》之首节《论礼十七篇当从大戴之次》。但郑玄注本采用的别录本,故而一般还是以《别录本》为优。

贾公彦《仪礼·疏》云:

“其刘向《别录》,即此十七篇之次是也,皆尊卑吉凶次第伦叙,故郑用之。至于大戴……小戴……皆尊卑吉凶杂乱,故郑玄皆不从之矣。”

“《仪礼》见其行事之法贱者为先,故以《士冠》为先,故以《士冠》为先。无大夫冠礼,诸侯冠次之,天子冠又次之。其《昏礼》亦士为先,大夫次之,诸侯次之,天子为后。诸侯乡饮酒为先,天子乡饮酒次之,乡射、燕礼已下皆然。又以《冠》、《昏》、《士相见》为先后者,以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四十强而仕,即有挚见乡大夫、见己君及见来朝诸侯之等,又为乡大夫、州长行乡饮酒、乡射之事已下,先吉后凶,尽则行祭祀、吉礼,次叙之法,其义可知。”

今本礼经十七篇《士冠礼》第一,《礼记·昏义》云:“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士冠礼》记载的是先秦时期士阶层男子加冠的礼仪情况;《士昏礼》第二,记载的是先秦士阶层娶妻的礼仪;《士相见礼》第三,记载了士阶层互相交往拜访的礼仪;《乡饮酒礼》第四,记载了诸侯之乡大夫主持乡饮酒礼招待乡中耆贤老者并推行教化的礼仪;《乡射礼》第五,记载了先秦“乡”的下级组织举行射箭比赛的情况;《燕礼》第六,记载的是诸侯国君举行的燕饮之礼情况;《大射仪》第七,记载的是诸侯国君为举行祭祀、朝觐、会盟等活动前选士或群臣间练习射技而在国学举行的射箭、宴饮之礼;《聘礼》第八,记载了诸侯国之间聘问之礼的情况;《公食大夫礼》第九,记载的是诸侯用食礼招待聘问使者的情况;《觐礼》第十,记载了诸侯朝觐天子之礼;《丧服》第十一,记载了古代的丧服制度;《士丧礼》第十二,记载的是古代的士去世后,为其治丧的详细情况;《既夕礼》第十三,为《士丧礼》之下篇,记载的是从起殡到下葬的礼仪情况;《士虞礼》第十四,则记载的是葬后所举行的一系列礼仪情况;《特牲馈食礼》第十五,记载的是诸侯祭祀其祖先的礼仪;《少牢馈食礼》记载的则是诸侯之卿大夫祭祀其祖先的礼仪;《有司彻》第十七,为《少牢》的下篇,记载了诸侯之卿大夫祭祀其祖先正祭之后的礼仪。

四、礼经的体例

历代礼家关于《仪礼》体例的研究,节文、等杀、器服之例其详莫过于清人凌廷堪之《礼经释例》,而《仪礼》职官之例的研究莫过于胡匡衷之《仪礼释官》,经注疏文之研究莫详于陈澧《东塾读书记》;此后又有胡培翚、曹元弼亦详解《仪礼》之体例。如,在《仪礼》中,行礼的场所一般在类似于后世四合院的建筑中,这就根据仪式的不同而分为门内、门外,堂上、堂下,室内、室外。但总的来说,堂上尊于堂下,室内尊于室外,门内尊于门外。但即使同在门内,也有左右方或东西方的差别,总体来说,北方是主位,南方是客位,北方尊于南方;东方是主位(东阶、阼阶),西方是客位(西阶、宾阶),东方尊于西方。

凌廷堪曰:“礼仪委曲繁重,必须会通其例。如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不同,而其为献、酢、酬、旅酬、算无爵之例则同;聘礼、觐礼不同,而其为郊劳执玉、行享庭实之例则同;特牲馈食、少牢馈食不同,而其为尸饭主人初献、主妇亚献、宾长三献、祭毕饮酒之例则同。”凌氏故将《仪礼》拆散,重新比较、整理贯通,乃区为八例,以明同中之异,异中之同:曰通例,曰饮食例,曰宾客例,曰射例,曰变例,曰祭例,曰器服例,曰杂例。遂根据礼经之记载而总结出两百余条礼例,在其《礼经释例·卷一》中第一条便举“通例”云:

1、凡迎宾,主人敌者于大门外,主人尊者于庙门外。

《士冠礼》:“宾如主人服,赞者玄端从之,立于外门之外,摈者告,主人迎出门左。”郑注:“外门,大门外。”

《士昏礼》:“使者玄端至,摈者出。请事,入告。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郑注:“门外,大门外。”

《聘礼》:“公皮弁,迎宾于大门内。”郑注:“公不出大门,降于待其君也。”公与君相敌礼,宾为君使,故公不迎于门外也。

《士昏礼》:“主人迎宾于庙门外。”郑注:“使者,夫家之属。”孔疏云:“假令主人是上士,属是中士;主人是中士,属是下士。又此醴宾之节,醴宾在庙中,故迎之于庙门外也。”

2、凡入门,宾入自左,主人入自右,皆主人先入。

《士相见礼》:“主人揖,儒门右,宾奉挚,入门左。”

《士冠礼》:“主人揖赞者,与宾揖,先入。”

《乡饮酒礼》:“主人揖,先入,宾厌介,入门左,介厌众宾入,众宾皆入门左,北上。”

《士昏礼》:“主人揖入,宾执雁从。”

《乡射礼》:“主人以宾揖,先入,宾厌众宾,众宾皆入门左,东面北上。”

《少牢馈食礼》:“祝出,迎尸于庙门之外,祝先,入门右,尸入门左。”祝代表主人,祭礼尊尸如宾。《特牲馈食礼》《有司彻》同此。

3、凡门外之拜皆东西面,堂上之拜皆北门。

《士冠礼》孤子之冠节:“凡拜,北面于阼阶上,宾亦北面,于西阶上答拜。”

《士昏礼》醴宾节:“主人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北面答拜。”

《乡射礼》旅酬节:“主人阼阶上北面拜,宾主人之西,北面拜送。”

《燕礼》:“主人北面拜受爵,宾主人之左,拜送爵。”主人之爵,亦与主人同向北也。

《聘礼》:“宾觌,奉束帛,总乘马,二人赞。入门右,北面奠币,再拜稽首。公北面再拜。”

《士昏礼》质明赞见妇于舅姑,赞醴妇节:“妇东面拜受,赞西阶上北面拜送。”

《有司彻》:“主妇洗于房中,出,实爵,尊南西面拜献尸。”

4、凡一辞而许曰礼辞,再辞而许曰固辞,三辞不许曰终辞、三辞而许曰三辞。

《士冠礼》:“主人戒宾,宾礼辞,许。”郑注云:“礼辞,一辞而许;再辞而许曰固辞,三辞曰终辞,不许也。”孔疏云:“又三辞而许,则曰三辞,若三辞不许乃曰终辞。是以公食大夫戒宾,上介出请,入告,三辞。又,《司仪》云诸公相为宾主,君郊劳,交摈,车逆,拜辱,三揖,三辞,皆是三辞而许称三辞。”

《士昏礼》:“出,请醴宾,宾礼辞,许。”

《乡射礼》:“查相为司正,司正礼辞,许诺。主人曰:‘请安于宾。’司正告于宾,宾礼辞,许。”

《士相见礼》:“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宾对曰:‘某也不依于挚,不敢见,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

《士相见礼》辞挚节:“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固辞。’宾对曰:‘某不敢以闻,固以请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士见于大夫。终辞其挚。’”

《公食大夫礼》:“使大夫戒,各以其爵,上介出请,入告,三辞,宾出拜辱。”此三辞而许也。

……

凌廷堪胡培翚等人持“封建尊尊服制”之解经原则,继承戴震的治学思想与方法,用以考证上古礼学的本来面貌,进而探寻孔孟之道以恢复古礼的儒学本体地位,正本清源,回归汉学。要之,其实“亲亲、尊尊”,这也是礼乐文明的最基本原则。而晚清著名礼家曹元弼则继承和发展了凌廷堪的《封建尊尊服制考》的义例观,依照“服术”六原则统摄全篇义例,将“尊尊”之例又细化分为了“亲亲中之尊尊例、君服纯乎尊尊例、三纲尊尊之义例、宗法受重尊尊例、封建诸侯大夫尊降例、君臣服例”六个方面,使礼经义例更整齐完善,深刻地阐发了“亲亲”与“尊尊”理念的内涵与关系。

曹元弼《礼经学·卷一》云:

“礼之大义,尊尊亲亲、长长贤贤、男女有别,圣人既本之以为大经大法,详节备文而笔为之经,垂天下后世法,一字一句,又准此以辩言正辞,故礼有礼之例,经有经之例,相须而成。”“凡经十七篇,亲亲之礼八:嘉礼二,曰《士冠礼》,曰《士昏礼》;凶礼三,曰《士丧礼》,曰《既夕礼》,曰《士虞礼》;吉礼三,曰《特牲馈食礼》,曰《少牢馈食礼》,曰《有司彻》。尊尊之礼五:嘉礼三,曰《燕礼》,曰《大射仪》,曰《公食大夫礼》;宾礼二,曰《聘礼》,曰《觐礼》。长长之礼二:皆嘉礼,曰《乡饮酒礼》,曰《乡射礼》。贤贤之礼三:宾礼一,曰《士相见礼》;嘉礼二,曰《乡饮酒礼》,曰《乡射礼》。男女有别之礼一:曰《士昏礼》。亲亲、尊尊、长长、贤贤、男女有别五者皆备之礼一:曰凶礼《丧服》。”

曹氏在继承前人亲亲尊尊之例的继承上,又从经文之例、注疏之例、礼通之例等宏观方面进行了礼经经文的归纳整理。曹氏认为,礼经体例之首创者实为郑玄:“郑君先通《春秋》,又精汉律,故其说经例至密。今缉郑义,踵凌书,得例五十事,为学者举隅。其礼通例见郑注。”通过这种直观、对比后的礼经体例,这对于今天我们后学者来说,实在不失一个很大的参考价值。

五、礼经的“经、传、记”

《仪礼》中有“经、传、记”之别,散见于各篇之中。其正文皆曰“经”,见于十七篇各篇。

而经文之中又杂有传文,同时,有的“传”中则还有“传”。如:《丧服》篇“齐衰章”“出妻之子为母”条下云:“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传曰:‘绝族,无施服,亲者属。’”诸如此种传中有传者共有十三处。贾公彦疏《丧服第十一》云:“《丧服》所陈,其理深大,今之所释,且以七章明之:第一,明黄帝之时朴略尚质……第六,明作传之人,并为传之义。传曰者,不知是谁人所作,人皆云孔子弟子卜商字子夏所为。案《公羊传》是公羊高所为,公羊高是子夏弟子,今案《公羊传》有云‘者何’、‘何以’、‘曷为’、‘孰谓’之等,今此《传》亦云‘者何’、‘何以’、‘孰谓’、‘曷为’等之问。师徒相习,语势相遵,以弟子却本前师,此传得为子夏所作,是以师师相传,盖不虚也。其传内更云传者,是子夏引他旧传以证己义。《仪礼》见在一十七篇,余不为传,独为《丧服》作传者,但《丧服》一篇总包天子已下五服差降,六术精粗,变除之数既繁,出入正殇交互,恐读者不能悉解其义,是以特为传解。”

记,十七篇中篇末附有记文者凡十二处,计: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聘礼、公食大夫礼、觐礼、丧服、既夕礼、士虞礼、特牲馈食礼诸篇。篇末未附《记》者,仅士相见礼、大射仪、士丧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五篇。另按,《士丧礼》和《少牢馈食礼》现均为上篇,原本和《既夕礼》、《有司彻》各为一篇,以此观之,原本当无《记》文。是以则仅三篇之末有记而已。此即《礼记》之最初的原始形态,所谓附经而作者。

贾疏《士冠礼·记》云:“凡言记者,皆是记经不备,兼记经外远古之言。郑注燕礼云:‘后世衰微,幽厉尤甚,礼乐之书,稍稍废弃,盖自尔之后有记乎?’又案《丧服·记》,子夏为之作传,不应自造,还自解之,记当在子夏之前,孔子之时,未知定谁所录。”

我们知道,现名《仪礼》的这部经典,汉代的时候叫做《礼》或《士礼》、《礼记》,汉代所称的《礼记》,特指今本《仪礼》之“记”文,与现在的四十九篇《礼记》并非一个概念。后来随着注经解经的发展,原来礼经中的《记》之名逐渐为大小戴解礼经之《记》所夺,记文遂称为《礼记》,而礼经则被称为《仪礼》。汉代并无《仪礼》之名,在这一点上,古今学者均无异议。清代礼学大师黄以周《礼书通故》云:“郑氏师弟子并无《仪礼》之名也。《礼》注大题《仪礼》当是东晋人所加。东晋人盛称《仪礼》。”皮锡瑞《经学通论·三礼》亦云:“汉所谓‘礼’,即今十七篇之《仪礼》;而汉不名《仪礼》,专主经言则曰《礼经》,合计而言则曰《礼记》。许慎、卢植所称‘礼记’,皆即《仪礼》与篇中之记,非今今四十九篇之《礼记》也。”

六、关于《礼古经》

《礼古经》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与今本《仪礼》内容大致相同,多出来的这三十九篇就被称为《逸礼》。王莽时曾征天下通晓《逸礼》者至京师,并立学官、置博士。但至东汉即废。虽然如此,但《逸礼》立于学官前后亦有二十年,仍有一定影响。今文家大小戴之学的后学者,辑《逸礼》篇目,入大小戴《礼记》。郑玄之师古文家马融,曾校书东观,必得亲见《礼古经》五十六篇。郑玄虽未亲见《礼古经》原本,但或得《礼古经》转写之。故得于《仪礼》注中,用今文及古文本互注。礼古经逸失的这三十九篇虽然没有流传下来,但依然还是为历代礼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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